不仅是契丹族,就连女真、奚人、高句丽等族也被黄浩划归到各旗名下,黄浩之所以这样做,就是绝不允许任何一个单一的民族成为单独的一旗。
    他将各族部落分别归属各个旗主分别管理,这样各旗也互相不牵连,将原本强大的势力如契丹这样的势力分散开,削弱了其势力的同时,也方便了朝廷对游牧部落的统治。
    而在宗教政策方面,则是“兴佛教”
    ,以安抚住各游牧民族。
    其实说好听点可以叫做是安抚,但换种说法来说,这其实也是在意识形态领域上对游牧民族的一种统治,因为宗教,一直是最好的精神控制工具,而且这种影响往往是潜移默化的,这远比政治来的更有效果,也更容易被接受。
    唐朝佛教已经兴起。
    而草原各部最为信仰的宗教是萨满教,但是在传承的过程之中,由于佛教的兴起,萨满教却逐渐露出了颓势,很多部落首领开始信奉佛教,比如契丹人,他们的萨满教多多少少受了一点佛教的影响。
    这使得佛教后来居上,逐渐取得了的宗教统治地位,有了一定的市场。
    这次平叛之后,黄浩打算扶持佛教,利用宗教对游牧民族地区进行统治。
    当然在此之前,佛教也必须按照统治者的意愿进行改革。
    草原部落最初的信仰是萨满教,萨满教是游牧民族的原始宗教,可以说,它的产生以及存在,不仅影响着游牧民族的传统观念,还甚至影响到他们的日常生活习俗和生产活动等。
    但或许正是因为萨满教的包罗万象,才导致这个教派的划分并不是那么的细致,给了佛教后来居上的机会。
    之所以推行佛教,主要是佛教有固定的场所,也就是寺庙为形式传教。
    这样一来,朝廷才有机会把那些游牧民族牢牢的绑定在土地上,并入朝廷的管理。
    除此之外,它还有固定统一的组织和详细的经书教义,这相比较原始的萨满教而言,已经有了优胜的基础。
    不仅如此,黄浩还要求佛教在传播过程之中,吸收了原本的萨满教的内容以及形式,更加符合游牧民族的习惯以及他们本真的宗教意识,更加容易被各部落所接受,而在一些原本的萨满教原始血腥的部分,佛教必须加以改进,使得其更加符合“文明人”
    的心态。
    只要坚持不懈推广下去,几十年后,佛教取代萨满教在游牧民族心中的地位也成为了必然。
    黄浩心里也清楚,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一两代人才能够完成。
    黄浩上辈子也不是什么政治家,虽然见多识广,但是在统治帝国上,他也只能够摸着别人过河。
    走一步,是一步了!
    游牧民族一生与教相伴而生,可以说,有了宗教才有游牧民族。
    过去游牧民族信仰的大多是萨满教,即使将来萨满教的地位被佛教给取代了,黄浩相信,这种对于宗教的自觉性却依旧被游牧民族牧民们继承了下来,甚至于,他们的文化,乃至于法律之中,都有着十分明显的宗教性质。
    游牧民族说到底一直都是一个将宗教文化放在文化中心位置的一个原始民族。
    而黄浩这个帝国的统治者,就利用了这一个心理,从宗教信仰出发,扶持佛教,以方便他的统治。
    黄浩心里很清楚,草原容易诞生强大的部落,这让黄浩意识到要想平稳的取得中国的政权,必须要依靠游牧民族的力量,而不是一味的打击它。
    当然,其实这也是一把双刃剑,虽然说能够准确的打击对手,但同时也容易自伤其身。
    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笼络住各部落的贵族们。
    可以想象,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投其所好会成为黄浩及其他的继任者对于统冶草原地区的最大“政策”
    之一。
    黄浩对宗教和各部落首领采取怀柔策略,但是怀柔还是要尊重一个前提条件的,那就是法律。
    廷议时,黄浩明确的对朝廷的官员指出,要更好的统一草原各部,法律必定要统一。
    也就是说大辽国的怀柔是建立在法律统一基础之上的,草原地区的根本法律制度是必须要朝廷来制定的,所有的根本大法也只有皇帝才有权力确立。
    不过黄浩也指出,这个立法也要保持适当的灵活性。
    只要草原各部听话,立法也大致是尊重草原各部落原本的立法,所以说,立法大多时候也是相对宽松的,当然这个宽松之前说过是建立在听话的前提之上,如果不听话,哼哼,俗话说:佛有拈花一笑,亦有金刚怒目。
    朝廷就要强制干预了。
    总之,为了草原的长治久安。
    黄浩总结了过去的经验教训,呕心沥血,费尽心机制定了一套新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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