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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黎,今年一十四岁,是村子地地道道的本土人士,祖宗八辈都在黑土地里刨食儿吃,他勉强算是有些出息的那个。
少年年少,却早早成为了经验丰富的猎人。
三王峰的进山道路上,少年手持牛角长弓,腰挎柴刀,背着背篓。
背篓里藏有箭矢。
少年算不上壮硕,甚至又清瘦,不过常年与麋鹿比拼脚力,身子骨异常结实。
若是入了山林,几乎与猿猴无二。
抬起头,看了眼清晨灰蒙蒙的天幕。
荆黎黝黑脸庞上有些阴郁之色。
看样子,今天有雨,而且不小。
猎人们有两大忌讳,在黑夜入山,于雨天停留。
山势险峻,一旦雨水太大,道路打滑,山石松动,遮蔽视野迷失方向等等。
若运气太差,估计都不用等雨停,他就得彻底埋葬在大山里。
可一想到家中卧病不起的娘亲,还有即将空落见底的米缸, 少年再次眼神坚定。
只能心底暗自祈祷。
希望老天爷给个笑脸,让这场雨幕来得晚些,来得小些。
人与大山相比,好似沧海一粟,毫不起眼。
天王山脉为人所知的区域总共分为四个个地方,最前端的臧符峰,与之相连的丰阴涧,紧接着就是宝鸡谷,还有最后的三王峰。
三王峰,多草药,古木,形如一把三叉戟,直入云霄,千年以来屹立不倒。这也是村里人捕猎和采药的绝佳山林,无大型野兽出没,毒虫之流。只要避开相应季节,危险就会小很多。
树荫下,清瘦身影快速穿梭着,身形矫健如猿猴。
一边估算着时辰 ,一边找寻前些日子放下的套子。
连续几个陷阱都落了空,这让少年有些心灰意冷。
捕猎一事,除了经验之外,最重要的是运气。
好在老天爷没吝啬到这份上。
最后三个窝子,分别收获一只山跳,一只野坤,还有一只夜鸮。
山跳之流不用多说,一刀背直接拍死放入背篓。
唯有那只夜鸮让少年犯了难。
鸮,在文人墨客的笔下代表不详,属于污秽的代名词。
但在这人迹罕至的大山里,它们是守护大山的精灵,受村民敬仰。
能在黑夜中翱翔天际,无所拘束,被渴望自由的人们崇拜。
所以在村里人眼中,若是害死一头鸮,会引来大山的记恨。
村子不富裕,肉食自然稀罕,平日只能靠着进山才能偶尔尝点荤腥。
“要不要放它走呢?”
荆黎还在犹豫。
“槐叶城里有喜好养犬弄鹰的富贵人家,要是将这鸮卖出,起码也能有二三两银子,这样一来,娘亲治病所需的药钱也就有着落了。”
想到这,荆黎深呼吸一口气,对着翅膀被缠绕住的鸮歉意道:“抱歉,这次,容我不信鬼神一回。”
将鸮与山跳等塞入背篓。
黑云翻墨已遮山,白雨跳珠回声传。
下雨了。
先是雨打树叶,声响嘈嘈,好似天工发怒的前奏。
荆黎只是抬头稍稍看了眼低垂阴沉的天幕,脸色猛然一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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