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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修补补的,而不是大规模的变法。
怎么样的修修补补,就是重修大明律。随即说出了大明律的种种弊端。或者说在司法实践上,与大明律条之间的背离。
朱祁镇从来没有想过,这一件事情。
因为朱祁镇很少接触到法律层面的问题。
没错,朱祁镇接触的问题,大多是法律解决不了的问题。比如叶留宗与邓茂七做乱,水旱蝗灾,大明律条即便写得再完美,也解决不了这样的问题。
一般法律能够解决的了的问题,朱祁镇根本不过问,按章程办就行了。
对这方面的疏忽,让他从来没有感觉到大明律是有问题的。
唯有杨溥这种长期主持朝政,对上上下下全面了解的大臣,才知道,有些律条根本实行不下去的,最典型的是太祖皇帝剥皮充草之律。
朱祁镇处置的贪污犯,轻重各有判决,却从来没有一例真正剥皮充草。
这很明显就是法律律条与现实实行之间的脱节。
这一条还是最明显的问题。
至于其他不明显,隐藏在暗处的潜规则,又有多少,朱祁镇却不知道。
这一件事情,他细细思索了好一阵子,心中暗道:“这的确是好大的关节。”
虽然朱祁镇很想说,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但是现实情
况如何,朱祁镇也是知道,别的不说,单单说杨士奇之子杀人案,与政治关系紧密之极,拖延了数年,是因为难以侦破吗?是因为法条难断,清理纠葛吗?
不,就是因为杨士奇当政。
所以,朱祁镇很清楚,大明律并不是来惩罚以他为首的大明金字塔顶尖的人物。但是对于最下层的百姓。大明律,也就是大明的王法,或许就是他们最后的指望了。
所以法律出现这样的问题,朱祁镇岂能坐视不理。
朱祁镇又想了想,决定暂且放放。
倒不是因为瓦刺大战,一来是慢工出细活,在法律条文的修订上,容不得大刀阔斧的干,只能一点点的推敲。
二来,朱祁镇不想立即修订好了。
很明显,他修订好了之后,几十年,甚至上百年,这法律条文都很少变动了。但是朱祁镇想往里面掺杂私活,也不容易了。
所以,朱祁镇将这一件事情向后压压。最好能用一部法典,来囊括朱祁镇所有的改革内容。
当然了,不大改,不代表不小改,具体怎么办,朱祁镇一时间也没有理清思路。不过,他有的是时候。
他手持朱笔,在屏风上又写下三个字:“大明律”。
随后朱祁镇又看下面内容。
经筵这两个字,再次出现了。甚至杨溥还推荐了人选,就是薛瑄。并推崇薛瑄乃是天下理学之冠,学问精神,当世朱子,天下无所匹敌。即便是杨溥也甘拜下风,望尘莫及。
这个人朱祁镇也是听说过的。
是当代理学的代表人物。
其实朱祁镇在亲政以前,经筵与讲学是没有停过的,朱祁镇在学业上还是很勤奋的,但问题是亲政之后,事务繁多。
朱祁镇今日推明日,明日推后日,最后日讲取消了,经筵每月一次,渐渐变成了每年两次。春秋各一次。
根本就是礼节性的。
毕竟朱祁镇每天最少忙八个小时,多则熬夜通宵。怎么可能还日日上学。
所以才有杨溥重开经筵的说法。
前文也说过,虽然说理学是大明官方学说,但并不是说明初理学就是学问的主流。最少如开国之处的刘伯温等人,未必是纯粹的理学门徒。太宗时期姚广孝,还专门写过诋毁儒家的书,照样刊行。
理学的兴盛是与文官集团的兴盛,是有直接关系的。而三杨等人虽然是文坛领袖,但是他们更多是政治人物,在文学经义上并没有下多大的功夫。
他们所谓的馆阁体,其实不过是一种官样文章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