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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勇出了校尉营帐,没有做停留,径直回自己什的驻地。
姜勇觉得自己就是为战而生的,打仗好比喝酒吃肉,一样是人生乐事。
到了营地,老远就听见屋里传出笑声,像是有人在说什么有趣的事,引得众人发笑。
姜勇放慢脚步,到了门口偷偷往里一瞧,只见十几个兵卒围着一人,正聚精会神地听那人摆龙门。
“我们躲在木屋里,外面全是敌人,只要我们一露头,嗖的一下就是一弩箭,保管没命,可以说我们已经是生死一线了,就在这个时候,你们猜我们头是怎么做的?”
说话的人问了一句,便停顿下来,将众人的胃口吊的十足,显然是深谙此道。
果然,众人瞪大眼睛看着他,齐声问道:“怎么做的?快说!”
那人环视一圈,然后在大腿上猛地一拍,说道:“就在这危急时刻,说时迟那时快,我们头双脚一蹬,从二楼飞身而下,如猛虎下山,如天神从天而降,还没等院子中的敌人反应过来,就已经命丧我们头的刀下,找他姥姥去了。”
众人又是哄堂大笑。
被众人围着的人,正是赵翊,他自攻读诗书,口才原也练得不错。
在洛城的时候,赵翊也时常去酒楼茶馆听说书人讲书,对那说书的技巧,也通晓一点。
无非就是添油加醋,在关键时候吊足胃口。
他面前的这些兵卒,都是斗大字不识一筐的粗人,还不被他三两下给忽悠得云里雾里。
“你小子还有这吹牛的功夫!”一个雄浑的声音在门口响起。
众人听到这声音,忙都站好,目不斜视,大气也不敢出。
赵翊混在人堆里,见姜勇在看他,便回应一个尴尬的笑容。
姜勇看了一圈,然后说道:“今后赵翊加入到我们什了,大家要把他给我招呼好了。”
众人大声回应了一个‘是’,人人面露喜色。
赵翊无奈地叹口气,心想这天下士兵果然是一家,到了哪儿规矩都是一样。
姜勇走到赵翊面前,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你小子要是真厉害,就别用在嘴皮子上,上了战场,别给老子拉稀。”
“得嘞!”赵翊嬉笑着应道。
“别给我嬉皮笑脸的,从这一刻起,作为我斥候营的兵,把你那股子精气神给我拿出来。”姜勇大声训道。
“是!”赵翊大声回答道。
只要是到了军营,无论是当将军,还是做一名普通士兵,赵翊都感觉浑身说不出的舒坦。
晨鸡刚叫过,外面的天还是漆黑的一片,赵翊便被同伍的兵卒叫醒,开始晨练。
赵翊这一伍的伍长,外号叫老倌子,真名叫什么,大家已经不记得了,虽说叫老倌子,其实他才过而立之年。
姜勇的这一什在前几天执行任务中,阵亡了两人,不过立马又补齐了,队列中依然是十人。
队伍中,赵翊身穿皮甲,腰跨破甲刀,身姿挺拔,精神抖擞。
黑暗中,姜勇一双如鹰眼一般的眸子,从众士卒的身上扫过,在赵翊的身上稍稍停留了一下。
“今天,每人负重五十里,天亮前回到营地。”姜勇朗声道。
“是!”
赵翊暗自点头,看来这斥候营果真是楚军的精锐之师,他倒是有些明白他叔父让他来斥候营的原因了。
负重越野的过程中,赵翊收敛了浑身气息,也如其他人一样,跑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
和他并肩跑的一个年轻人,名叫严冲,听他自己说才十九岁,但已经是斥候营的老卒了。
“赵翊,行啊你,能跟得上我们。”年轻人气喘吁吁地赞道。
赵翊回了一句气喘吁吁的话:“我在家时天天上山打柴,跑山路是常有的事。”
“难怪,要不咱们比比?”年轻人扬了扬眉道。
赵翊毫不示弱,“比就比,谁怕谁!”
回到营地时,天色还未大亮,大多人都给跑累下了。
赵翊和严冲两人背靠背地坐在地上,大口喘着气。
“赵翊,我服你了,居然和我同时到达。”严冲有气无力地说道。
赵翊丝毫不谦虚:“这算什么,我每天打的柴可比这重多了。”
接下来的半个月中,赵翊除了参加负重越野,还跟着练习刺杀格斗,以及一名斥候所需的一切技能。
赵翊每样一学即会的本能,倒是让一什的人都对他刮目相看,就连姜勇都乐呵呵的,觉得自己捡了一个宝。
赵翊挥动手中的破甲刀时,不禁让他想起了他岳父景松赠送给他的那把太白,这次他是以兵卒的身份来斥候营,自然不能携带那么好的刀。
按说这破甲刀也是和他有缘。
当初在秦州和凉州道上,他就手握从戎国骑军手里夺过来的破甲刀,先是一人一刀斩了戎国玄甲死士二十骑,再是在一线峡,他一人一刀拦住“白马照青衣”十八骑,不过最后没拦住,自己倒下了。
半个月的相处,赵翊和同伍的四人都混熟络了,和他最要好的严冲,力大憨厚的蛮牛,机灵滑腻的野猫子,还有就是伍长老倌子。
在这期间,赵翊被景松叫去过一次,当然是单独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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