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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文学在我们这个时代似乎更加流行和让人向往,特别是年轻的男男女女。思想更加活跃,想的东西也特别广泛,加之经历的种种磨难更加会坚定他们对于流浪文学的炽爱。
从高中时期,手机还不是很流行,而且大多是翻盖或者平板的按键小屏幕小手机。学生大部分都是农村的孩子,有这种小手机的也是凤毛麟角。当然,我也是来自县城下的一个小村子里的农村娃,自然也是没有的。那时我们学生最大的兴趣则是一放了学,就钻进校旁对面马路的书店。那里面有很多的书,学生的各种杂志刊物,和小说都有,但记忆中的经典书很少读也很少见。一般大概都是在新华书店里有卖。但那时人傻,是不知道还有新华书店的,而且还可以呆在里面看的。话题回到路边的书店,里面的书有几块到十几块的都有,也可以呆在一个角落里,看它个大半天也是可以的。我就经常去光顾,也是可以租书的,大部分都是吸引女生的言情小说,一天的租金是几毛钱,具体几毛钱我忘记了,反正很便宜的。那时候也穷,抠门的时候就直接分好几次来读完一本言情小说。情节生动,引人入胜,是读的很快的。像郭敬明、明晓溪、安妮宝贝等都是我们那时最受欢迎的小说作家,盛名不亚于周杰伦的歌曲风靡。
再到去济南上大专期间,由读小说转为读张爱玲,读三毛,读流浪文学。大概上学时期一切的美好都源自罗曼蒂克的言情小说和罗曼蒂克的流浪文学。
我也曾尝试写文,从初中时就开始并做过。初中时学校也会发一些校园刊物,刊物最后一页封皮里面都有很多可以投稿的地址。每每看到我都会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欢欣鼓舞,写东西我最在行了,而且语文作文写的情真意切,最是令我自豪的一门学科。即使我不是班里写的最好的,只不过是很平凡的普通作文。但这仍然令我心动不已。我和舅家的表姐静静在同级不同班,我们商量好并各自写了一篇符合议题的作文,按照邮寄地址寄了过去。大概几天后,我收到了回信,表姐没有收到。回我的信里说我写的很好,可以参加比赛,并让我付50元参赛费。能回信并得到鼓励,已是很幸福,而那50元的参赛费就像一瓢凉水一样,从此以后让我失去了寄稿子的兴致。
直到今天,我仍然断断续续的渴望流浪文学的给养。这与从小到大的心路历程是息息相关的,和我的脾气秉性也是相辅相成彼此融合的。
我也很庆幸,自己现在有能力可以买想看的任何书籍。就像别人常说的,几本书的钱是穷不了自己,也富不了自己的。自己安安静静的时候,反而会更加深刻的认识自我,理解世俗人间的种种。并不会太过难过和痛苦。我也很庆幸自己,没有变得像中年妇人一样狭隘,脾气暴躁,怨天尤人,活活被自己和别人熬成了一名“泼妇人”。
未来的日子,仍是可期可爱的。而我,也会不管是文学,还是人生,还是流浪,都会一如既往的爱下去,狠狠的爱下去,直到天荒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