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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是谁啊?”
“我姐姐,这是我伯伯家大姐二姐。”刘易看她好奇,就给她分辨着自己家人。
“你姐姐好漂亮,你是不是充话费送的啊,还基因图谱嘞!”
……
话说,读书这些年,从来没有带过同学来家里玩,更何况女性。哪怕上辈子三十多岁了,进过他卧室的女性可能也只有她妈妈了。
所以说严格意义上来说,段薇可能拿到了刘易的第一次。
刘易卧室非常简单,一张手工打的床、一张缝纫机桌子吗、一把藤椅,床边还有一个床头柜、带着全身镜的衣柜和一把挂在墙上的木吉他。
很清爽,一进门就能闻到太阳的味道,也形容不出,但是太阳下晒出来的被子夹杂着洗衣服的味道,让人第一感觉就很干净。
桌子上放着这两天看的高考试题,还有一盏军绿色的台灯,陪伴了刘易好多年。
桌子上的书很整齐,没有到处乱丢的衣服袜子,一眼望去最醒目的可能是整面贴满海报的墙壁了。
迈克杰克逊算得上是这个时代年轻人的人共有的偶像,墙上有一张是他的背景黑色,穿着黑色西装很深邃的大海报。
这个年代,刘易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音乐迷,他喜欢流行音乐、也迷摇滚,喜欢齐秦,也喜欢黑豹。还有墙上贴着的这个天皇巨星。
也有勇气拿起吉他,站在楼顶高声,没有学过声乐,却有着干净的嗓音,在专业面前算业余,但是在业余面前却是专业,凭着这一手,上辈子,大学周围全是木疙瘩的环境下,也拿到过姑娘的夜晚。
在当时班级上也引起了轰动,因为他们是和尚班。
想到这,无比怀念这个纯情又多情的大学生活了。
“你会弹琴的吗?”看到那把旧木吉他段薇问道。
“会啊,有喜欢听得歌吗?我弹给你听。”刘易取下吉他坐在床上问道。
“那我要听同桌的你,我在学校最常听见的歌曲,感觉很好听的,会吗?”有点兴奋的回答。
看着陷入兴奋的段薇,让刘易认识到这个时代才子的吸引力是多么的大。
哪怕这个才子只会谈同桌的你,那吸引力也是无可否认的。
不过同桌的你是不是已经被玩坏了啊。
“不会,你换一个吧。”
这首同桌的你其实唱的就是青春,而且01年的人没有以后那么复杂,多多少少都有点文青,加上并没有多少娱乐项目,所以这首歌爆红了,无可否认这歌很好听,但是刘易听过很多次了有点腻歪了。
“不会啊,那你选一个拿手的唱。”略带遗憾的语气,好像不会唱同桌的你就不会唱歌了似的。
刘易能怎么办,这首歌是真不想唱了。
也从侧面反应了这个时代会一手吉他真的是撩妹利器,看看段薇的表现,她可算得上是女神级别的人了吧,还是会被吸引。
扫动着手里的琴弦,听着吉他的音准,很完美。
做为发烧友将这把吉他保养得很好,好像也是天经地义,毕竟这算得上是唯一一个“玩具”了。
从房间中的摆设就能看出来,除了读书这是唯一爱好了。
很是娴熟的扫动琴弦,弹起来同桌的你的前奏,毕竟这歌不可能不会啊,但马上又停了下来。
“算了,要不我谈一个你没有听过的怎么样,听吗?”
段薇本来听到熟悉的音调开始了,眼睛一亮,结果又停了。
刘易说要给她唱没听过的。
“听啊,不过要好听的歌哟。”段薇用肯定的语气说道:“不好听的话,我会不给面子的。”
心中却嘀咕了:“骗子,小骗子还说不会。”
抱起吉他,习惯性的弹了几下,才按着脑中和弦开始弹奏,前奏三两线弦的弹奏,给整首曲子垫下了基调:
“这一路上走走停停
顺着少年漂泊的痕迹
迈出车站前的那一刻
竟有些犹豫
不禁笑这近乡情怯
仍无可避免
而长野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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