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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但是南荞看懂了,原来是这个眠——我醉欲眠卿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
他这一枚红色的印信,显得特别大气与豪横。对比一下,她那有些歪歪扭扭的签名,显得很寒碜。这也不能怪她,她的字本来还可以的,就是不会写毛笔字。等今天回去,她要让望海也给她弄一个。
一切妥当,南荞拿了一份,又吹了吹纸上的墨渍,不过这墨很好,早已沁透入纸干透了,把合同收入了自己袖兜里。
“好了,预祝咱们合作愉快!”
南荞大大方方伸出手去准备握个合作的手,看着千里眠也顺眼了一些,笑容满面,自己的财神爷嘛,笑脸还是要给一个的。
千里眠虽是不解她这动作何意,莫非是她家乡的礼节,便试探着照样伸出了手。
南荞见他伸的是同一侧的手,倒也不笑话他,只是在心里感慨,这男人的手,怎么长得这么白皙嫩滑,指节分明,修长好看,和自己差不多。
白惑的手有没有这样细腻?没有,白惑事事亲力亲为,他的手上还有薄薄的茧,每次他握她的手,她都能感觉到。千里眠果然是个养尊处优的王爷。
南荞遂换了一只手,轻轻握了一下千里眠的手掌,又飞快撤回,笑道:“这是我家乡的习俗,叫握手礼,承蒙王爷不嫌弃。”
说罢,她又同芳芝握了握手,同样说了“合作愉快”,有王爷做示范,芳芝自然已经学到,本身又都是女子,没什么忌讳,也同南荞握了。
“那咱们就后会有期。”
南荞也不想多留了,转身就走。
千里眠忽然出声叫住她:“等一下。”
南荞心里畅快,便转过身来,脸上带着笑道:“嗯?王爷还有事儿?”
她这一转身,裙角轻扬,青丝飘逸,尤其是脸上带着笑,如落英缤纷,芳菲烂漫,更令人挪不开眼。
千里眠怔了怔,他自认见多了各式的美人,而且,素来对皮相也兴致缺缺,他看中的,是灵魂的契合。不过,她的这张脸除了美,还有种说不上来的吸引力,是什么呢?
昨晚临近傍晚,他那个妹妹还奔到他府上来,东拉西扯一番后,直奔主题:
“七哥,你见过太息宫那个圣女了没有?”玉琮笑得不怀好意。
“还没。”这是实话,没有光明正大见过。
玉琮故作吃惊:“啊?好可惜啊,我告诉你,我见过了!”
“是吗?”探子早就来禀报,玉琮公主回王城连皇宫都没回,第一件事就是直奔太息宫,后来回宫的时候,气急败坏的,看来在太息宫没讨到便宜。也是,就凭白惑那生人勿近的样子,他从来对玉琮的心意视而不见。
身为兄长,他为他这个妹妹感到惋惜,但是同样身为男子,他又能理解白惑的所作所为。毕竟,被一个不合心意的女子纠缠,是一件十分困扰的事情。况且他这个妹妹,实在是被皇帝宠得不成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