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叫我帅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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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身上的婚纱换下来之后,陆江笙小心翼翼地把它悬挂了起来,而后看着苏瑾余说,“婚礼的前一晚,我会陪你睡在这边,接亲也安排在这边。”
苏瑾余点了点头,大概是有些紧张,她的手心里沁出了一层密密麻麻的冷汗。
跟许邵霆交代了几句话,陆江笙就带着苏瑾余朝着机场的方向看了过去。
因为是周末,路上有些拥挤,等到他们赶到目的地的时候,机场大厅的人已经散地差不多了。
不远处的安全通道口旁边,围着一群人,口中都在大喊着,“萧风屿,我们爱你。”
陆江笙皱了皱眉头,这个萧大公子,最近派头越来越大了。
扬了扬唇角,陆江笙收回视线,把目光挪到了苏瑾余的身上,“忘了跟你说了,我朋友叫萧风屿,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我记得卖地最火的一本叫《今夕何夕,见此良人》,讲述的是一对青梅竹马的故事,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
苏瑾余认真地想了想,好像对这本书确实有些印象,女主叫何夕,男主叫傅子安,两个人原本是相爱的一对,可是却因为长辈之间的恩怨不得不分手,最后两个人在一场大火中,相拥在一起,被活活烧死了。
是个悲剧。
她以为这样的小说,只有那种悲天悯人的女生可以写得出来,却不想,作者会是陆江笙的朋友,一个大男人。
尖叫声小了许多,在保镖的帮助下,萧风屿得以逃脱。
他戴着黑色的墨镜,穿着一身运动装,原本有些不伦不类的装扮,穿在他的身上倒显得特别合适。
萧风屿一眼就看到了陆江笙。
摘下墨镜,他有些不悦地瞥了陆江笙一眼,“重色轻友的家伙,你不知道我被那帮小读者缠了多久,一个小时,整整一个小时啊,你要是再来晚一点,我这条胳膊恐怕已经废了。”
陆江笙还没有来得及回应,就听到他继续说,“陆江笙,这位就是小嫂子吧,挺漂亮的,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了。”
脸色一黑,陆江笙的嘴角情不自禁地抽搐了几下,他咬着牙,“萧风屿,我看你在国外的这两年,日子过地太舒心了,需要再出去历练历练。”
“别别别,我的好大哥,”萧风屿迅速认了怂,“江笙,快给我介绍一下,我已经等不及要跟小嫂子认识了。”
面前的两个男人,虽然不是相同的风格,却一样地帅气,以至于那些小读者都不约而同地投来了羡慕的目光。
苏瑾余可以清晰地听到他们的议论声。
“那个女人是谁,为什么站在我家男神的身边。”
“管她是谁啊,反正我好羡慕她,我要是变成她,第一件想要做的事情就是给我的萧帅一个深情的拥抱,再加一个吻。”
“哎,你说我们要不要继续跟过去,萧帅好不容易回国了,我可不想就这样轻易放过他。”
“……”
秦欢若弯了弯眉眼,不等陆江笙开口,就自我介绍道,“你好,萧先生,我叫苏瑾余,你叫我瑾余就可以了。”
苏瑾余。
萧风屿只觉得这个名字异常熟悉,察觉到陆江笙投射在自己身上的目光,他想了想,还是把快要说出口的话硬生生地咽了回去。
佯装若无其事地勾了勾嘴角,他主动伸出了一只手,“你好,小嫂子,我叫萧风屿,江笙应该跟你说过了吧,我是个作家,我的小读者都喜欢叫我萧帅,你就直接称呼我为帅帅就好了。”
他一边说,另一只手一边故意摸了摸自己的那张脸,自顾自地感叹道,“啧啧啧,怎么能长得这么帅呢。”
呃……
陆江笙直接看不下去了,拉上苏瑾余就往外面走。
萧风屿这才急了,赶紧跟了上去,“江笙,不要生气嘛,我刚刚只不过是开了个玩笑,小嫂子,你和江笙一样,叫我风屿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