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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自己的记号,或是刻个“某某某到此一游”,然后走到哪里都说我是谁谁谁,我偷了哪哪哪,引得一群人追着要砍他的头。
他与人交往从不用真名,更多时候甚至不告诉别人怎么称呼自己,别人时候谈起他,也只能用“那个谁”来称呼,想要骂他都找不到一个对象。
不可能有人记得一个无名之人的名字,这是肯定的。
毕竟钱是他的再生父母,就算是王八蛋,那也是再生雌雄王八,有钱就行了。
出名是什么?能吃吗?
贼把那本《左氏春秋经》从脸上拿下来,事实证明他早上说对了,二掌柜的这本书确实是盗印的。《隐公元年》那页上的字已经从纸上跑到了他的腮帮子上,好似一块怪异的纹身。
他用手一抹,字却又从腮帮子上印到了他的掌心里。
“多行不义,”他下意识地把手心里那半句话念了出来,觉得这是左丘明对自己的恶意。
悔不该借这本春秋,从他开始认字起,先生就把春秋当成教科书。那时候书堂里一帮童生,天天就是背书,不是诗经,就是春秋。不光要背书,还一定要拖着长音背书,一个该死的“我马玄黄”就得念个半刻钟,不光要拖着长音背书,还要一边背书一边晃脑袋,而且那个整天背个手的老先生也要在前面摇头晃脑,好像还很喜欢这种无聊的形式一样。
玄你马个大头鬼。
跟那个迂腐的老东西学大道大义吗?
可笑至极。
除了在念书时睡个大觉,他想不到有其他熬过这种折磨的办法。以至于直到现在,只要一看到春秋的封皮,他就想睡觉。
他读过不少书,但他并不喜欢读那些书。
比起死读书,贼更喜欢画画。当年他还真的觉得自己画得很不错,只可惜他画的画入不了大流,难登大雅,最终也没能当上画家。
笛声还在响着,笛音如山间泉水,溢满了天地,清凉刺骨,涤荡了田野间温热的空气。
贼提溜着书,坐在树枝上静静地听着。
那是一段简单的旋律,却好似蕴藏着万千奥秘。这旋律听起来不像宫廷乐,没有那种冠冕堂皇的虚浮。又不似山村野调,多了几分清澈的庄重。
宫商角徵羽的音律,传入他的耳朵,又顺着耳朵传入他的内心,又从他的内心传达给了五脏六腑。
一切都没变,却好像又有什么东西变了。
肚子里面一阵闷响。
哦,原来是饿了。
一大早跟二掌柜的一起擦干净了酒馆地板上的血就背着竹竿出来晃荡,本打算出去招摇撞骗一番,碰个运气找找小买卖,却忘记问二掌柜的要个午饭打包出来吃。
他并不是没有钱买吃的,他有的是销赃换来的钱,只是这小镇上的饭馆老板都不勤快,没有一家一大早就开门。出镇子前他特意跑到街对面那家包子铺敲门,指望着包子老板已经蒸好了包子就差开板叫卖。
结果包子老板叫他滚蛋。
“给你钱还不卖啊?我又不是要饭的!”贼在门外又好气又好笑。
结果包子老板说就是要冲进屋砍死他他也绝不提前开门半刻钟。
这边的民风实在是“纯朴”。
哪怕有个素馅儿包子吃也好啊,他心想。
贼从树枝上一跃而下,两丈的高度,落地时没有半点声响。
“就让我探一探着笛声的奥秘。”贼心里想着,从树下拾起竹竿,“顺便,找口饭吃。”
说罢,他便吊儿郎当地顺着笛音走去。
不为了那个摇头晃脑的老鬼口中所谓的大道义。
为的是让自己的肚子别叫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