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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荣幸能收到本报的邀请,关于两周前发生在云台市的命案,我相信读者们已经有所耳闻,这是一起杀人手段极其残忍、场面十分血腥的恶性案件,犯人的作案手法离奇诡异,算是云台市前所未闻的离奇杀人案。我作为名侦探歇洛镜的助手,掌握着案件的许多情报。因此我想借报社邀请我的机会,将整个案件从头到尾叙述一遍。文中我将采用第一人称的方式进行叙述,如果阅读之后对案件有新的看法,请务必给我发邮件,我的邮箱会留在文中的末尾,欢迎各位读者的来信。
我是井口街区的刑警,当天早上我受到委派,前往街区某酒店处理一件杀人案的现场。说起来也比较倒霉,今天是周日,又碰巧最近警署统一休年假,许多老刑警都正在外面休假。而我则碰巧在家待着,一大早就接到了龙队的电话,说什么年轻人啊就不要贪图休假好好地去工作,结果自己却得意地在香港过潇洒日子。
一想到这里我就来气,连早饭都没顾着吃。警署有规定,在市内发生杀人案,负责刑警必须在一个小时内赶往现场,否则就会由上级克扣工资。才二十出头的我算得上警署里最年轻的刑警,连徽章都能拿得出来。不过也正因如此,我还没有自己的车,每次出警要么开警车要么坐地铁,从家里出发的话很难及时赶到现场,因为这一点我挨了不少骂。
我一路小跑到地铁站,与平常的案子不同,出了人命的案子实在不敢怠慢。我在井口地铁站下车,刚出闸机时,发现了有趣的一幕。旁边的保安办公室的桌子上,摆满了大大小小的刀具,看到这一幕的我吓了一跳。
“最近发生了什么事吗?”
出于职业习惯,我还是决定询问一下。
“昨天是防暴宣传日啊。”
“防暴宣传日?”
“没错,进入地铁之前,长度超过10厘米的刀具都要被扣留,否则无法乘坐地铁。除了地铁,只要是人群聚集的地方都要进行安检。你看,仅仅用了一天,就扣留了这么多的刀具。”
地铁保安强打着精神给我解释,看起来是个值夜班的小哥,现在一定非常困吧。扣留的刀具各式各样,最常见的就是军刀、菜刀、以及长度超过10厘米的水果刀,当中也不乏实打实的管制刀具。
“怎样的刀具才不会被扣留呢?”
“嗯......大概是那种小size的水果刀吧,只能用来切切苹果的那种。”
起初我并没有多在意,因为有工作要处理,便匆匆离开了。
虽说才到十一月份,细雨夹着阴风还是吹的人受不了,我捂紧着风衣走出了地铁口。一大早就面对着如此阴沉的天空,整座城市灰蒙蒙地,仿佛做足准备展开凶杀案的序幕。
我大学时爱好摄影,毕业后加入警署,因在简历表上填写了“爱好摄影”一项,便被队长以“发挥长处”为由,将拍摄取证一事推到我身上。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个工作实在是累爆了,相机很重且不说,需要拍摄的证物也很多,一天下来至少要拍摄百来张照片,工作结束后感觉双臂都要垮掉了。更别提在车祸现场中面对被撞得支离破碎血肉模糊的尸体,还要强忍着巨大的恶心按下快门键,以及某些猎奇凶杀案中的无头尸体和死者的残肢,每每想起这些,我都会感到一阵反胃。
这个工作真是辛苦啊,希望今天不要出现那么可怕的尸体,这是我作为一个拍摄者唯一的愿望。
案发地点在井口中心的高端酒店,我走到酒店楼下,刚一进门就发现大堂挂着一个血淋淋的人头。人头上有一根细线,细线的另一端挂在天花板的吊灯上。
开幕雷击。
面对这种突然的刺激,我“哇”地一下叫出了声。
不远处一位穿着制服的大叔看见此景,慌慌张张地小跑过来。
“对不起对不起,吓着您了吗?这只是一个装饰品,请不要害怕。”
“我快被吓死了。”
“其实我们酒店昨晚开了万圣节party,恰好这个人头装饰还没来得及取下来,大清早的就给您这种惊吓实在是不好意思。”
“万圣节party,听起来好像挺有意思。”
昨天好像是万圣节,我一点印象都没有。话说我上一次过万圣节是什么时候呢,一年前?还是五年前?总之是学生时代的事情了。
“哈哈,其实就是个cosplay晚会啦。我们十二月会办圣诞节派对,有兴趣的话请务必过来参加。”
“不必了,光棍节派对可以叫我。”
我撂下一句话便径直朝二楼走去。
警署里的其他警察已经先到了,正准备拉开警戒线。我朝其中一个瘦高的警察打了招呼,出示了刑事科的工作证,便穿越警戒线直奔楼上。
犯罪现场在206号房,门口稀稀疏疏地站着几个刑警,似乎正在交谈。正面对着我的陈中越刑警发现了我,便停止了交谈,向我做了一个“过来”的手势。我加快了步伐,穿过长长的铺着红黄地毯的走廊,右手扶着胸前的相机。
陈中越刑警表情十分凝重,他的表情实在是让我吓了一跳,我试图用眼神向他传达询问,他摇头,怀抱胸前的右手指了指房间内。
“你进去就知道了。不过,保险起见,你最好拿上这个。”
对方掏出一张白色且扁平的东西。
呕吐袋。
“这是什么意思,前辈?”
我苦笑道,虽说内心已经十分了解后续的发展。
“接下来的场面可能会很刺激哦,新人。”
我跨入房内,眼前的事物让我吃了一惊。
房间不大,只有一张床,使用过的白色的被褥平整地铺在床上,唯一的隔间只有进门右手的洗手间。唯一的一扇玻璃窗正对着门,目前关闭着。同样正对着门的还有一具瘫在在椅子的尸体,看起来没有处理过,是原本的犯罪现场。
死者‘坐’在门前的椅子上,面部朝着正门方向,而身体却是朝着桌子的方向。从外表看是个女性,上身正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可惜在心脏处被大片的血迹所污染,上衣的血液已经凝固,变成了红黑色,仿佛一大块胶体黏在死者的胸部。从伤口处流出的血液顺着衣服流到地板上,椅脚处形成了一个小小的血泊。
尸体没有脸,或者说,尸体的面部被疑似钝器的东西反复殴打,导致血肉模糊而分辨不清。一进门就能看见如此恐怖的脸部朝着我,无论是谁都会被吓一跳吧。
脸部分辨不清,可能是无面尸诡计,不过现在已经很少有人会用那种手法了。
更吓人的地方,在死者的脖颈,她的脖颈似乎被砍断过,然后被人使用黑色的针线缝合了起来。乍一看确实有“缝合头部”的感觉,凶手是一个有恶趣味的杀人狂,将女性的头部用刀砍下后又照原样缝合回去。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我绕到另一边,脖子的另外一侧并没有缝合或者受伤的痕迹。也就是说,尸体的脖子右侧被残忍切开并缝合,而另一侧完好无损。缝合伤口的手法十分粗糙,像是暴力完工的作品。
死因似乎是被利刃刺穿心脏,刺穿死者心脏的凶器不知所向,我谨慎地穿越现场,举起相机为尸体的不同角度拍摄,在此过程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死者的左手落在离尸体两米远的地上,残肢的周围有大量血液,似乎那边才是作案的位置。尸体左手手腕的断面毛毛糙糙的,说明两个问题:
1.犯人的切割手法不精。
2.凶器不够锋利,不可能是砍刀或者斧头之类的管制刀具。
造成这一切的的凶器不知所向,我谨慎地穿越现场,举起相机为尸体的不同角度拍摄,在此过程中,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连衣裙上的血迹十分不自然,胸口的血液凝固成一片,而更低的位置,比如腰部和裙摆处,也分布着少量血液。这些位置的血液不是飞溅上去的,看起来更像是人为的涂抹。顺着视线往下移,腿上的丝袜几乎没有血迹,因为这个位置比较尴尬,我不好意思举起相机拍摄。简单地观察后,发现丝袜完好无损,没有一点勾丝,如同穿上新内裤迎接新年一样干净清爽。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死者身材十分苗条,脚踝也很细,而脚上的黑色运动鞋对于死者的身材来说似乎太大了,一眼就能看出是双不合脚的鞋子。
“你在看什么?”陈中越不知何时走了进来。
“没什么,只是她的鞋子,你不觉得奇怪吗?”
我仍然觉得这双鞋子和死者的穿着格格不入。
“运动鞋究竟能不能搭配黑丝袜。你想问的其实是这个吧?”
“太大了。”
“什么?”
陈中越提高了声调。
“鞋子太大了,估计是个意外。”
我又想起那个被切断的脖颈,刺穿心脏和切断脖颈究竟哪个在前,哪个在后。在侦探小说中,凶手往往老奸巨猾,凭借超高的智慧在犯罪现场留下伪证,目的是引诱侦探和警察往错误的方向推理。然而跳脱出小说中设置的情节,在现实犯罪中制造伪证是十分困难的。凶手难以预测侦探的判断,再聪明的罪犯留下的伪证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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