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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不料,莽牯朱蛤两次跳动,丝毫不理他张开的大嘴,竟跳到了他的胸膛上。
长舌一舔,便吸吮起他的伤口来。
原来,这莽牯朱蛤以各种剧毒为食,它纵横密林沼泽这么多年,从没吃食过冰魄银针之毒。
它从不轻易出声露面,这次出现,便是霍都的毒血将它吸引出来的。
这时,它大快朵颐,风烛残卷,碰到了对它来说是人间美味的东西。
霍都的伤口被它一吸,乌黑毒血汩汩直流,过了片刻,就变成了鲜红之色。
它是万毒之王,冰魄银针之毒被它这么一吸,立即全部返出,不仅如此,就连霍都体内之前残留的一丝五毒神掌之毒,也全都返了出来。
霍都心中大喜,缓缓闭上了嘴巴。
莽牯朱蛤吸噬两口殷红鲜血,兴趣缺缺,金眼转动,盯上了一旁的大瓢瓜。
它跳到瓢瓜旁,长舌一卷,将壶口上丝丝黑血舔食干净,感应出瓢瓜里的水也带着毒质,它身子一缩,爬进了瓢瓜之中。
这时,霍都的身体已经恢复了知觉,他猛然坐起,一把将瓢瓜的盖子死死按住,将这瘟菩萨的坐骑生擒活捉。
他虽然生擒了莽牯朱蛤,却绝没有生吞的想法,不说出现个意外将自己毒成脓血,就算吞吃后无恙,更会变成万毒不侵,他也实在是下不去口。
“老子宁可不要万毒不侵,也绝不会生吞这蛤蟆。”
他想道:“这蛤蟆的红雾,是天下间最为邪性霸道的毒气,留着它说不定日后有用!”
将瓢瓜用衣服缠住,他盘膝坐地,开始运功疗伤。
他突破时真气自生,将他的内伤治的十之八九,离痊愈不远。
他想着尽快恢复伤势,好去寻找李莫愁,将新仇旧怨一起结清。
李莫愁被他的一记重手偷袭,伤势定是十分严重。
他自是不惧。
一天一夜过去,他长身而起。
这时,他的伤势尽复。
不仅如此,武功更是更上一层楼。
身子一动,已经向崖上奔去,他想看看段誉几人的情况。
孤峰上空无一人,他失望离去。
在密林中兜兜转转寻了两天,没有发现李莫愁的踪迹,他便动了返回大宋境内蒙古大营的心思。
北冥神功已经毁了,凌波微步也到手了,多留无益。
成吉思汗诞辰在即,他定是要见识见识这个东方天骄的风采的。
辨明方向,施展轻身功夫,飞奔起来。
刚奔出数里,突地听人喝道:“给我站住!”
霍都猛然停身,向右上首望去。
只见一颗粗长笔直的老松上,分叉的树干处矗立一人。
这人身穿淡绿绸衫,是个三十六七岁左右的少妇,容色清秀。
虽相隔甚远,但霍都依旧看出这少妇白嫩的脸庞明媚照人。
少妇脚尖一点,飘飘落下,风姿卓美。
“这贱人,倒是网罗了不少人。”
她先是低声自语骂了一句,随即对着霍都喝道:“小子,你从哪里来,看没看见一个身穿青衫的小姑娘!”
语气霸道蛮横,硕指气使,好似喝令自家仆人一般。
霍都冷淡道:“没见过。”
说罢,抬脚便走。
这少妇眉毛一竖,“好小贼!”
连赶两步,抽出长剑就像霍都手臂划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