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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壳子的养父开头却是早就抬起了头来,一双浑浊的眼睛看着元嘉在发愣,突然就眼泪鼻涕一起下来,开始趴在地上磕头:“阿爹对不起你啊,阿爹不是故意让你去顶我的名字的。可是我被抓去当了兵丁,家里就剩下你娘一个,你弟弟岁数又还小,这日子怎么能够撑得下去?阿大啊……”
这话里面的自私自利简直听得人犯恶心!一个男人,一家之主,当顶门立户,为妻儿遮风挡雨,这是最基本的职责。这位话里话外却是从未将长子圈在一家人的范畴之中,甚至还让长子去替自己从军!
元嘉听着听着就轻声笑了出来:“我跟你们的儿子长得像?”
壳子是个孤儿,要不是这对夫妻抱养,绝对活不到大。无论这对夫妻待壳子多么的苛刻,这都无法掩盖他们对壳子是有养恩的。但是,自幼就在家里帮忙做家务,及至稍长又在田地里劳作,十四岁就替父从军,十七岁从战场上九死一生回来,还将身上所有的钱给拿走了,这养恩怎么样都还了!
小的那个听到之后,顿时就跳了起来,指着元嘉道:“阿兄,是我啊!你不认得我了吗?阿兄怎么能自己过了好日子,就忘了我这个兄弟呢?别忘了,没有我爹娘,你早就死了!”
他还想冲上去,却被旁边的下人一把拉住。一个十来岁的麻杆,哪里是酒足饭饱的下人们的对手,瞬间就被制住了。
有你爹娘,壳子也死了啊!元嘉用一种奇怪的带着明显愉悦的眼神看着这一家人,像是欣赏够了,才吩咐道:“我本家中独子,父母已逝,何曾有兄弟?请他们出去。”
当下,三个人连一口水都没要到,就被毫不客气地丢了出去。
元嘉还在念叨:“本想着恰逢喜事,做点善事也无妨,想不到是这样的人,还是算了。”边上的下人听着又是在心头称赞一回元嘉心善,那一家人不是个东西。
樊浩轩看到元嘉的样子:“很高兴?”他知道方才那三个人是真的,但是元嘉这样子显然没受到什么负面影响。
元嘉的脑袋往樊浩轩肩头一歪:“是啊。看到他们过得不开心,我就开心了。”
这会儿也不用去夏王府了,时间晚了。
关键是樊浩轩在去不去夏王府这件事情上也不纠结。昨天他们成亲,夏王妃是来了,夏王可没来呢!他们还是早早吃好午饭,等一会儿温氏他们来了才是正经。
温氏他们果然早早就到了。田产的交割不是一张白条,哪怕是这些人家,田地也是分散开来的,只不过是相对集中罢了。倒是归拢到了元嘉手上,有许多田产算是连成片了。
温氏他们的脸上都不好看,但是没人敢和樊浩轩叫板,哪怕夏王妃这会儿不在。
元嘉略翻一翻手上的田契,就搁在了一旁:“几位也别以为这是坏事。乐水,去把东西拿上来。”
温氏几个人本来心里面已经够呕了,听到这句不是坏事,生撕了元嘉的心都有。看看边上的樊浩轩,他们低头,撕不了元嘉,回去撕了那些个惹事的小兔崽子!
这次的事情,温氏也是赔得最惨,毕竟事情是她儿子犯下的,其余人只是赔了个面子钱。但是这时候,谁家会嫌良田多啊?是以,脸色都好看不到哪里去。
不一会儿,乐水将东西拿了上来,却是两捆稻穗。
一捆颗粒饱满,茎秆粗壮,颜色金黄得简直像是能发出光来。
另外一捆则要寒碜很多,不仅茎秆要细上三分之一,就连上面的稻谷相形之下也要干瘪稀疏得多。
这些个人未必会种田,但是货比货却是知道的。
等到乐水抽了两支稻穗出来,将上面的稻谷撸下来放在碗里,这一对比就更加明显了。
元嘉指着那浅浅的小碗:“这是我从本地寻来的上好稻种。”又指指那多出三分之二高度的小碗,“这是我从济州带来的良种。”
哪怕是温氏,这会儿放在膝头的手都攥紧了,也不知道在跟谁较劲一样,死死盯着那小碗。
温氏这样的还算好的,有几个不济的连呼吸都粗重了起来。
元嘉浅浅一笑:“元家在济州原本也不是大富之家,祖上也是老农出身,一直以来都是耕读传家,对农桑之事略有一点研究。嘉虽不才,却不想先父好不容易种出来的良种遗散。只是如今良种稀少,故而从众位家中借田,好让这良种遍地。”
好吧,这只是说的好听。反正这田呢,他是借了不会还的;但是呢,他现在没人。所以还是将这些田给他们自己种,种了之后,他收租子,出田的人呢,也有了良种。
这年头良种意味着什么,在座都是聪明人,根本不消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