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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团的小伙子们在等待开晚饭的这段时间里,很快分成了两部分。
一部分跑到山溪边,脱得赤条条的,洗澡兼戏水,既能享受溪水的清凉,又可以洗去十多天来身上积攒的老泥污垢。
蒲英对这些人自然是无视的,她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在场地中央开始踢足球的那帮人。
他们的足球,踢得那叫一个豪放!
两块石头一摆,就是球门,像橄榄球一样不计较球门高度。
而且,双方连上场的人数也不计较,只是分出了守门员,其他的人只要想踢就直接上场,也不分前锋后卫,满场乱跑。
区分两队的方法,就是一队打着光膀子,另一队还穿着件军绿t恤。不过,大概是天气太热,光膀子的一队,明显人数更多。
蒲英从望远镜中看见,那些年轻士兵们从步战车里把藏着的足球拿出来,而旁边的几名校级军官看见了也都不管,还笑嘻嘻地跟着下场踢球。
这让她有点纳闷了。
把足球藏在战车里,在这么重要的演习中,也不轻装出去——怎么看,也不像是王牌军的作风啊?
这就是她不了解a军的历史了。
a军踢足球的传统,是从战争年代就一直传承到现在的。历任部队长都很重视和发扬这个传统,因为他们都认为这项运动有利于军事训练。(当然,这里绝对不能把足球和中国男足混为一谈。)
一场足球踢下来要90分钟,场上运动员的奔跑距离,最多可达十二三公里以上,少的也有六七公里,所以是非常锻炼体能的一项运动;另外,足球是强对抗项目。运动员在场上有频繁的身体对抗,这也有助于培养士兵们的战斗精神;最后,足球更是一项集体运动,自然也能增进士兵们的集体荣誉感和相互之间的感情。
正是因为这些原因,a军官兵才非常喜欢足球运动。
他们从军里到师里,再到团营连,都有自己的球队,甚至每年还会举行“超级联赛”,决赛时还会由军长和政委给获得冠亚军的队伍发奖。
在这个从上到下都喜欢踢足球的环境下,把足球带到演习场。也就见怪不怪了。
蒲英对足球不感兴趣,但是当她看见心中的头号目标——某位佩戴上校军衔的军官,也光着膀子下场后。这个足球场就成了最吸引她的地方。
一定要靠近足球场!那名上校,多半就是这个装甲团的团长。
为了完成“击毙”a军主力团团长的作战目标,蒲英开始转移隐蔽位置了。
很幸运!
那些士兵们,戏水的戏水,踢球的踢球。就连放哨警戒的人都不时把注意力投向足球场。
所以,蒲英的移动没有惊动任何人。而且她在肖勇、梁文龙的训练下,也掌握了狙击手隐蔽移行的基本功,在灌木丛的掩护下,从容地绕道山溪上游,渡过了山溪。进一步逼近了a军营地。
唯一对她造成干扰的是,在路经山溪上游的a军炊事班营地时,她被那里传来的“咚咚咚”剁菜的声音和飘出来的食物的香气诱惑了一下。
但是为了终极目标。蒲英还是忍住了腹中的饥饿感,继续向“足球场”移动。
这时,几辆越野车开了过来,一群人拥着一名四十多岁的壮年人下了车。
正在踢球的团长远远看见了,马上到处找衣服。
那壮年人老远就喊:“得了。你就别穿衣服了!等着我,我换一下鞋子。也下来踢几脚!”
团长一听,真的不找衣服了,还和场边的战士们一起哄笑起来:“好哦,看军长的大漏勺哦!”
军长!
蒲英的瞳孔迅速地缩了一下。
其实,在没听到a军战士们的起哄之前,她就已经认出了这位高大的壮年人,就是鼎鼎大名的庞巴顿将军——前飞龙师师长、前b军副军长,现任a军的代军长。
庞将军还曾在她动手术后来病房探过病,蒲英对他的印象是很好的。
但是此刻,她却毫不犹豫地把心中的一号狙杀目标,换成了这位庞军长——谁让他是军长,还带领着a军刚刚大败了b军呢!
报仇当然要找最大的债主!
庞巴顿是在训练基地开完了简单的总结会后,过来看看部队装车撤离的情况。
他虽然刚来a军没多久,但对a军这个喜欢足球的传统,还是很喜欢也很支持的,平时没事也会跟军部的参谋和战士们一起踢几脚。
只不过,他的脚法并不怎么样,四十多岁的人了,也不可能和小青年们比身体,于是就仗着自己的身材高大,当起了守门员。
因为时常会漏球,江湖人称“大漏勺”,这外号也很快就传遍了全军。
庞军长对满场欢呼的“大漏勺”之声一点不生气,脱了外套换了球鞋后,随手接过“有衣队”一方守门员脱下来的手套,一边戴上一边对那些“无衣队”的人喊:“谁是漏勺?今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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