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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下文学 www.xbxwx.in,最快更新鬼吹灯之牧野诡事最新章节!

不知道该如何理会,这件事实在是出乎他的预料。过了没一会儿,那被白帛裹住的尸体便逐渐不再动了,罗司令甚至有点后悔了,不应该随随便便就把马王爷的尸体挖出来,说不定就要惹出什么大祸了,但事到如今,只好强打精神,他让手下人壮着胆子把白帛剪掉,看看里面裹的到底是何物。

    马王爷的几个儿子也是奇怪不已,急于想看看马王爷的尸体究竟发生了什么变故,不等旁人动手,就赶忙找来剪刀,七手八脚地连剪带扯揭开裹尸帛,待看到其中一大团乌黑的事物,众人都禁不住惊呼一声,那白帛中所裹的,既不是马王爷的尸首,也不是什么怪鱼,而是根本无法用语言形容、超出了众人常识的一个……“东西”。

    面对那一大团生满黑鳞模糊不可辨认的“尸块”,罗司令突然想起自己手下有位军师——瘸了一条腿的“花蛤蟆”,此人祖上是仵作出身,仵作就是验尸官,家学渊源,他家那套堪尸验骨的本领在省里是很有口碑的,正好这次下山“花蛤蟆”也跟在身边,于是便把他叫到前边,让他过去瞧瞧这白帛里裹着的尸块到底是个什么,是不是就是马王爷尸身所化?“花蛤蟆”不太情愿,但把头的话怎敢不听,也只能领命行事,战战兢兢地蹲下身检验尸体。他平生虽与各种怪异的尸首打过交道,却也没见过马王爷这样死后肿胀全身生出鳞片的诡异情状,用竹签轻轻拨开几片黑鳞,越看越是觉得匪夷所思。

    罗司令早已按捺不住性子,连珠炮般地催问:“我说蛤蟆,你他妈究竟看明白没有?”“花蛤蟆”听“把头”问得甚急,只好擦了擦满头的冷汗,指着尸体头顶对罗司令颤声说道:“罗把头,我说出来怕您不信,这个……连我也不敢断言,我看马老爷八成是要化龙了。”

    “花蛤蟆”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看到那尸首上除了遍体生鳞,而且大约位于头顶的地方,还绽出一个坚硬的肉瘤,分明就是龙角的雏形,鳞角悉备,不是尸体要化龙又是什么?众人听闻此言又是一阵大乱,低声议论起来:“看来马王爷观山指迷的本事真不是吹出来的,这堂屋太师椅下端的确是处藏真之穴,把死人埋下去竟然能够化为黑龙,不过现在此穴被破,龙也死了,马家祖坟的风水气运算是完了……”罗司令对“花蛤蟆”的话不置可否,只是连连摇头,他不太信死者化龙这些荒诞之事,虽说龙这东西人人都知道,可又有几人亲眼见过?正疑惑间,只听有人叫道:“不对不对,这不是龙,只有一个短角,应该是惯居淤泥烂土中的鲮鳖。”一言点醒梦中人,大伙这才恍然大悟,确实极像是鲮鳖,那是当地****臭泥中所产,壳上生有鳞片的一种老鳖,很多富户喜欢用其煲汤,据说能滋阴壮阳,但谁也没见过这么大个的鲮鳖,而且也想不明白马王爷怎么变成了这样。有人就猜疑是成了精的老鳖附在马王爷身上,想借马宅的风水穴躲避雷火天劫,但冥冥中自有天意,四十九天不到就被人从土中掘了出来。

    也有不少人认为不是鲮鳖成精,他们猜测马王爷一生最善奇术,一定是在生前有非分之想,可没积下那份德行,却想死后能成大道,终归是人算不如天算,最后也没能化龙,其术虽精妙,但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一来被帛丝所缚挣脱不得;二来又在白昼被人从地下掘出,终于难逃劫数。

    反正说什么的人都有,真相如何难以定论,最后经过反复磋商,决定把这东西一把火烧个干净是最好的办法。为了不让这事传扬出去,就在院中点火焚烧,烧到最后剩下一大堆鳞片怎么烧也烧不化,便找来器械捣碎,把所有的灰烬渣滓都远远找几处乱坟岗子抛掉。

    马家仍旧在堂屋里又为马王爷重修了处衣冠冢,还期望着日后家门中能够人丁兴旺、财源茂盛,可也许那场焚烧妖物的大火,烧掉了马家的兴旺之气,在马王爷死后不到两年时间,马家的家境便一落千丈,从此衰败了。

    厉种

    《谜踪之国3神农天匦》里有个吃死人肉的“老蛇”,其原型来自解放以前,河南开封附近的一个怪人。此人是个四十来岁的壮汉,形貌伟岸,筋骨虬结,身材恰似半截铁塔,面相极为凶恶,颧骨凸出,眼窝深陷,两眼已盲。他每天都在街上摆摊为生,往往顶着布伞,竖起一根旗幡,那旗幡上画有一只巨鼠,他自己抱着个大木箱坐到下边,那些过往的贩夫走卒老幼妇孺,见此人举止奇异,忍不住都会停步观看,瞧瞧此人是变戏法还是卖野药。

    这壮汉摆摊却不卖东西,也不会耍戏法,他是善食生鼠,也就是吃活的大老鼠,观者赏他一枚老钱,他就吃上一口生鼠肉,若给的钱多,就捉来巨鼠,直接放到嘴里,当众咬食,只听鼠类在他嘴中吱吱惨叫,鲜血顺着他嘴角往下流淌,那情形很是残忍,胆小的都捂上眼不敢去看。他所携带的木箱里,装得满满的,全是巴掌大小的活鼠。谁要抓来蜥蜴、蜈蚣,只要肯给钱,他也愿意当面吃下肚去。大伙都以为这汉子是吃毒虫老鼠吃多了,致使两眼失明,然而只有少数本地人才知道,这汉子眼盲与食鼠无关,而是吃人吃的。

    据说此人平生最嗜之物,就是小孩。那时候他血气方刚,住在哥哥嫂子家里,哥哥有个儿子,年方三岁,白皙肥嫩,非常招人喜爱,这人佯装呵护幼侄,夜里带着小孩同睡,转天早上起来,床上却只剩他自己了,哥哥一看被褥中沾染血迹,还有许多残存的头发,立刻就明白过来了。自己这兄弟自小就喜欢吃活物,家人除了呵斥几句,谁也没太当回事儿,没想到这厮丧心病狂,现在竟吃起活人了。当哥哥的也知自己这兄弟体魄出众,难以力敌,因此没有声张,趁其不备,拿生石灰投到他眼中,然后抡起菜刀就剁。谁知这厮两眼都被石灰烧瞎了,但还悍勇绝伦,居然抢过刀来,劈死了兄嫂全家,然后逃至外省避难。等大清国倒了,天下改换了朝代,他才重新回到开封,由于废了一对眼睛,只能依靠在街头食活鼠度日。

    街上围观的人们听说了真相,无不切齿痛骂,那汉子却没半分悔意,声称两三岁小孩之肉鲜嫩无比,世间任何山珍海味都不能与之相提并论,因为小孩的肉有种天然香气,世人所谓“乳香”是也。他每次接近小孩,一闻到这股乳香,都会忍不住馋涎欲滴,吃过这世间至味,搭上两个眼珠子又算得了什么?说罢咧嘴大笑,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吓得观者相顾失色,再也不敢多言,或许这个人就属于天生厉种,其行为不能用常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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