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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电脑外挂似的轻松解决,那可不是什么魔术表演,而是真真正正的实力展现!
刚才就凭几个保镖几把枪真能那么容易干掉他么?
她一点不确定。
叶承欢没事人似的回到丁香身边,丁香露齿一笑:“可真有你的,连她的屁股都敢摸,你就不怕她真的杀了你?”
叶承欢往那边扫了眼,见聂小青正冷风阵阵的盯着自己,满不在乎的摸摸下巴:“对付这种女人,最关键的就是千万别把她当黑社会老大那么看,她再凶再狠,本质上还是个女人不是。”
丁香没有否认:“能对付这种女人的也只有你。不过聂小青也真够狠的,明知风云会和烟雨堂是一家,还居然敢来风云会,明显是挑战我上次去青红帮的事。”
叶承欢闪过一丝异色,忽然道:“要是你想杀她,这次是绝好的机会。”
丁香摇了摇头,几分释然的道:“老公,如果我用这种卑鄙手段对付她,就不配混这行。聂小青既然来了,今天就是我的客人。”
叶承欢揽住她的蜂腰,审视着如花的美颜:“宝贝,我觉得你现在很迷人。”
丁香嫣然一笑,“难道以前我就不迷人么。”
两人正打情骂俏的功夫,今天的主角司马风云在徐芳华的陪伴下款款登场,偌大的甲板一下子静了下来。
司马风云今天穿了身黑色的中式锦衣,宽宽松松的,却一点不显得臃肿,胸前明暗交错着一条龙纹,显得气势十足。
司马风云,原名丁峰,今年六十岁,背不驼、腰不弯,满口牙每一个坏的,一顿能喝一瓶茅台,吃一整只烧鹅,能玩几十种枪,不带瞄准器百米打靶百发百中。
年少清贫的经历令他可以忍受常人无法忍受的艰辛和困苦,纵横交错在脸上的每一道皱纹似乎都在诉说着一个屈辱奋斗的故事。
吃百家饭长大,十三岁进城,从一个不入流的小瘪三混起,一混就是十年,二十三岁加入帮派,打过架,砍过人,剁过仇家手脚,几次差点被当街砍死,也被自己人出卖过,三十一岁一手创立属于自己的地下王朝黑金会。
如今,物是人非,黑金会变成风云会,司马风云已没了年少时的血气和青涩,有的只是宠辱不惊的大家风范。
六十年,司马风云用三十几处刀疤换来了今天的荣誉和地位,六十年,对于别人来说,也许是弹指一挥间的事情,没有多少波澜,然而在司马风云这里,却饱尝到人世的种种沧桑沉浮。
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
岁月如刀,在他脸上留下一道道抹不去的痕迹,藏着一个个不为人知的故事,那些故事要是讲起来,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由于他饱尝了太多的心酸苦辣,对于一种东西的关切要远远超过别人,那就是权力!
手握上千人的帮派,坐镇帝都燕京,司马风云一手打造的黑暗王朝,如今已巍然屹立。
和一般的六十岁老人相比,司马风云霸道、威严、不苟言笑,却锋芒毕露,但他却是江湖人最愿意亲近的对象,只因为两个字:权力。
“拳头永远比说话有效!”这是司马风云平时最喜欢说的一句话。
他旁边站着个美貌的女人,正是风华正茂的年纪,一身水绿色长裙,将婀娜的曲线勾勒出来,一头长发盘在头顶,扎了个碧玉簪,一张瓜子脸上窄下宽,云鬓斜插,樱唇一点,眼神灵动,一手挽着司马风云的胳膊,每一步走来都显得落落大方,让人有种膜拜的冲动。
一个六十岁的老人,一个三十岁的女人,司马风云面色红润,气色迥然,有种“老夫聊发少年狂”的意思。徐芳华娇滴滴水嫩嫩的样子,又让人不禁联想,看来司马风云宝刀不老,把嫂子滋润的这么水灵。
司马风云目光如鹰的在人们脸上匆匆一瞥,神态依旧威严,但语声却亲和不少,“大家都是老朋友了……”
简单的几个字令肃穆的气氛瞬间缓解,人们纷纷露出释然的微笑。
“司马风云虚度六十载,如果说到今天在道上还算有那么一点点成绩的话,全赖朋友们的照顾。这次来龙都,最大的收获就是和我女儿丁香重逢,香香,来,和大家见个面……”他向丁香招了招手,丁香从容走去,大方挽起父亲的胳膊。
司马风云眼里露出几分慈爱,“这就是我女儿丁香,兄弟们都是同路人,我也不必隐晦,小女能走到今天这么大的成就,全都仰仗在场各位的帮衬和提携,在这里,我司马风云谢谢诸位栽培了。”说着,他深深一躬。
在场的人都随声客气几句,有的人欣慰,有的人却在打鼓。其实什么提携,什么帮衬,都是客套话,烟雨堂和丁香能走到今天完全是打出来拼出来的,和龙都大大小小的帮派少不了各种摩擦,也少不了遭人妒忌,背后暗算,好多和丁香有过节的人都暗里擦把汗,也不知道司马风云葫芦里卖的什么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