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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秋风瑟瑟水东流
人各有志,李通和刘秀等人虽然觉得惋惜,却不能勉强。只好目送贾复离去,然后先进了城内补充路上需要的干粮、衣服,找客栈休息一晚,第二天继续挥鞭向南。
一路行来,越走,目光所及之处,越是荒凉。即便是洛阳、汝南这些有高城深池保护的地方,大多数百姓也是衣衫褴褛,形容枯槁。而新蔡,复阳等防御空虚之地,被土匪和官兵反复洗劫,已经彻底成了一片废墟。
常言道,兵过如梳,匪过如篦。被梳子篦子反复扫荡之后,寻常百姓之家,还算剩下得了几粒粮食。于是乎,摆在他们面前的道路,瞬间就剩下了两条,一条是带着全家老小成为流民乞丐,另外一条,则是也成为土匪的一员,抄起简陋的武器,去洗劫其他无辜的人。
如此一来,官兵和义军拉锯之地,就迅速变得十室九空。刘秀、马三娘、李通三个走在路上,往往大半天都见不到一个活人,只有成群的野狗瞪着通红的眼睛,跟在大伙的坐骑之后,默默地等着他们开始拔出兵器自相残杀,以期能在最好时间冲上去啃噬一顿热乎的尸体。
饶是刘秀见多识广,也看得心惊胆战,几度掩目。而绣衣御史李通,则干脆指着一片片废墟破口大骂,将王莽本人以及当初推王莽上位的那些鸿儒,追溯了祖宗八代。唯独马三娘,因为早年间一直挣扎在赤贫之家,对看到的景象反而不觉得有多奇怪。有时听李通骂的刺耳,就摇摇头,笑着奚落:“你光是骂有什么用,还能将他们骂掉一块肉?!有本事,就自己提刀造反,甭老想着在背后怂恿别人出生入死,自己到时候坐享其成!”
“李某正有此意!” 李通被她挤兑的满脸通红,甩了下马鞭,高声回应,“我这次回乡,一定会纠集同道,扯旗造反。否则,也不会一路上遇见任何豪杰,都劝他不要再登朝廷这艘烂船。”
“造反?就你?” 马三娘侧转头,皱着眉,丝毫不看好李通的前途,“能过得了你哥那关?恐怕还没等举事,就被他扭送到岑彭面前,然后拿你的脑袋当做他的晋身之阶。”
“他是他,我是我,我们哥俩已经分家多年了,如何能混为一谈?况且以他的本事,如何能阻挡得了我!” 李通撇嘴摇头,七个不服八个不忿,“倒是你们俩,文叔,别嫌我多嘴。如果你不及早做出决定,早晚成为他人口中之食!”
“我得先见了家兄再说!” 刘秀早就知道李通想拉自己一起扯旗,笑了笑,轻轻摇头,“家兄如果只是想继续做个田舍郎,我就跟三娘两个远走他乡。如果家兄也有起兵拯救天下苍生的念头,我当然会留在他身边助他一臂之力。”
这,已经等同于变相承诺,他肯定会扯起义旗了。以刘縯的脾气秉性,怎么可能会在乱世当中甘心继续种地扶犁? 当即,李通的脸上就露出了笑容,在马背上坐直身体,郑重向刘秀许诺,“文叔,如果伯升兄真的肯带头举大事,定要知会于我。李某愿为帐下一卒,任凭你兄弟驱策。”
“现在说这些还为时过早。但小弟定会将次元兄的话牢记在心里!” 没想到自家哥哥威望如此之高,居然能让李通纳头便拜。刘秀笑了笑,郑重点头。
既然已经确定了彼此志同道合,刘秀和李通之间的关系,就又迅速亲近了很多。接下来走在路上,二人越聊越是投机,从天下兴亡,讲到历朝政治制度,再从六国覆灭的教训,讲到秦朝和汉朝的得失,每天都意犹未尽。不知不觉间,就一起走出了豫州地界,沿着破旧不堪的官道,迤逦抵达了复阳。
宛城在复阳西北,而刘秀的故乡舂陵,却在复阳的西南。因此,二人约定了三个月之内,无论有事没事都务必一唔之后,便在某个岔路口挥手告别。
李通思乡心切,跳上马背一溜烟就没了影。刘秀也是迫不及待地想与家人团聚,沿着官道走得匆匆忙忙。然而,即便是无暇分神旁顾,他也忽略不掉沿途的荒凉。虽然比豫州境内某些被土匪和官兵反复劫掠过的地方稍好一些,但是,好得非常有限。只能说尚未断绝人迹而已。至于人的模样,一样是形容枯槁,仿佛一阵风来,就能将他们成片的吹倒。
都是说着一样方言的父老乡亲,刘秀当然不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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