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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掉啊!快啊!”
听到他的喊声,南笙的一群走狗们这才反应过来,纷纷抄家伙就要往台上冲。
“谁敢过来。”厉雷转身,手上赫然多了一把枪。
“天……”人群中起了骚动,这个男人到底是什么来头,竟然有枪!要知道,国内是禁枪的,一般的小混混根本就搞不到这种违禁品,更何况这枪一看就不普通,枪身厚实,口径很大,黑色亚光涂层,给人一种难言的威胁感。
“这是M500!”有军事迷认出了厉雷手中的那把枪,蹬蹬倒退两步。这是世界上杀伤力最大的手枪,比沙漠之鹰更残暴,一枪下去甚至能击毙一头大象。但凡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想以身试险去体验它的威力。
这群暴徒,不过是南笙养着的一群混混,平时也就欺负欺负良民,充当个打手或者讨债公司之类的角色,远远称不上真正的黑社会。他们中的许多人,甚至没有摸过枪。所以,当厉雷把M500拔出来的时候,许多人都胆寒了,就算他们人多势众有什么用?一群拿着棍棒的人,怎么跟拿着枪的人打?
就在他们犹豫后退的时候,忽然,一个人叫了出来:“别被他吓住了!国内怎么可能有人带枪!这枪一定是假的!”
“砰”一声枪响。
所有人都惊呼着后退,有不少胆子小的宾客已经四散奔逃,慌乱中撞桌子的撞桌子,摔倒的摔倒,女人哭小孩叫,场面乱成一团。
那个叫嚷着假枪的人,已经一屁股跌坐在地上,一股骚臭传来,他身下一滩黄水,显然已经被吓得失禁。在他脚边一厘米处,有个冒着烟的土坑。
厉雷冷笑着:“下一枪,我会瞄准你的脑袋。”
那人面如土色,两眼一翻昏迷过去。
“跑……快跑!”也不知是谁大喊一声,所有围着厉雷的暴徒们都如之前的宾客一般四散奔逃,然而还没跑出几步,就看见之前逃出去的那些男男女女见了鬼似的往回涌来,两股人流撞在一起,又是一阵人仰马翻。
夏绫抬头望去,只见随着宾客们涌进来的,还有十几个带枪的大汉,神色冷漠,训练有素,像驱赶羊群一样驱赶着人群,一个也不许离开。
“这位先生,这位先生您就饶了我们吧,”有个女人哭了出来,“我们什么都不知道,是无辜的啊……求您高抬贵手放我们走吧……”
厉雷看了一眼夏绫。
夏绫轻声说:“就是她叫人绑住我的手。”别怪她心狠,实在是那女人先招惹的她,要不是厉雷赶来得及时,此时此刻,恐怕她已经被那帮女人塞入洞房。
于是厉雷说:“都安静点,等我料理完南笙再来料理你们。谁要是再吵,别怪枪火无情。”他的音量不高,甚至淡得没有一丝情绪起伏,却让整个场面一下子安静下来,除了偶尔的一两声抽泣,再没有人敢发出半点声音。
厉雷转身,望着南笙。
南笙目睹了刚才的全过程,双腿抖得就要站不住,天哪,他到底招惹了什么人?这就是那个臭丫头傍上的金主吗?见鬼,怎么这么恐怖凶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