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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居无定所,凭借着双腿在世上蹉跎,于是她就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去想事情,一开始她想小环,想她温柔美丽的样子,想她最后浴血微笑的样子,想她醒来时第一眼看到小环时的样子,再后来时间实在是太多了,她开始想自己的事。
她在想自己到底是从哪里来的,没有人天生就是乞丐,人总要有个爹娘,有个生辰八字,有个姓氏,可是她不记得这些,于是她把生存之外的时间全部用来思考这个问题。
可惜的是,哪怕想的快要魔障了,她的大脑仍然是空的。
小环说,她是发了好几天的高烧,烧坏了脑子所以不记得了,她告诉她,她的名字叫做玲珑,除此之外她一无所知。
或许是因为一开始被温柔对待,玲珑相信小环,从未怀疑过她一丝一毫。
然而现在,在经历过恐慌,懵懂,慌张,恐惧和麻木之后,她冷静了下来,冷静之后她开始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小环是什么人。
直到最后一刻她才知道她叫赵小环,知道她身上带着一枚小金令,她最后说的那些话到底是什么意思,那怎么看也不是一个乞丐能说的话。
她说:我讨厌温柔的人,因为越是温柔的人,往往越是残忍。
小环到底经历过什么呢?她自己又经历过什么……
或许只有找回她丢失的那部分记忆,她才能弄清楚她脑中纠缠着的这些疑问。
可是她太穷了,她没有银子去看大夫,她也想过将那枚小金令卖掉,甚至有好几次她都走到当铺的门口了,然而最后她都放弃了。
小环一直保存着那枚金令,那么穷都没有将金令当掉,而且玲珑也仔细看过金令,就算她不识字,也能看得出这金令不是寻常之物,万一将金令当掉,极有可能引祸上身,退一万步讲,就算侥幸无事,她一个孤女,哪里守得住银钱。
她将金令贴身藏着,不敢在人前摆弄。她小心翼翼的守着每一枚铜板,想着攒够了就去找大夫,她听说过了,江湖上有个非常厉害的大夫,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能救活,这样的大夫一定能找回她的记忆的。
这个大夫叫做燕双柳,因为轻功非常了得,人称千寻燕,只是很少有人知道他的踪迹。
她需要钱,足够让她找得到千寻燕的银钱,偷摸抢拿,她不在乎。
于是在一个下雨天,她看到了那个倒在一片废墟里的小孩时,浮现在她脑海中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将他带回去——
他这样的皮相卖给青楼老鸨,少说也值一两银子。
这个时候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给自己招来了什么样的麻烦,她俯下身,开口喊了他——
“小不点。”
她的伞破破烂烂的,根本无法遮风挡雨,她蹲在地上,那孩子就倒在她面前。
“小不点。”她又喊了一声,这孩子看上去不过十来岁,玲珑一直活得很糟糕,身体不见长,看上去倒像是和他差不多大的模样,事实上她已经十三岁了。
“喂,小不点你醒一醒。”她用力掰过幼童的身子,将他翻了个身。
那一瞬间,恰好天空闪过一道闪电。
电光落进幼童的眼睛里。
声音卡在了嗓子里,玲珑一时间忘了说话。
她从未见过这么黑的眼仁,纯黑的没有一丝杂质,他的眼神并没有焦点,雨水落进去,像是打在两粒绝美的黑曜石上,泛不起丁点涟漪。
“你叫什么名字?你长得真好看。”她忍不住赞叹道。
这么好看的孩子,一定可以多卖点银子。有了银子,她就能去很远的地方,找到千寻燕,找回自己丢掉的记忆。
躺在地上的孩子没有说话,无神的瞳孔迅速收缩落在玲珑脸上,他颤抖着张开嘴巴,却发不出声音来。
“原来是个小哑巴。”玲珑将他从地上扶起来,“我叫玲珑,你跟我走吧,我会照顾你的。”
那孩子静静看着她,好一会儿才抓住了她破烂的袖摆,跟着她往前走。
玲珑领着他回了家,那地方其实根本不能称之为家,因为三间茅草屋早就和她的伞一样,破烂的无法遮风挡雨了,她给他洗了把脸,欣喜地说,“你还真是好看呢。”
然后,她给他吃了一颗冷掉的馒头,等雨停了,将他带出了家门。
(心里暖暖哒,你们都是小天使!三天前吧,外婆等到了大舅舅,应该是想见的人都见到了,就开始昏迷不醒,一直到今天都没有再开口说过一句话。就算清醒,也什么都不说,很多天不吃不喝了,脸色极差,应该是时日无多了。今天带了电脑过去,坐在外婆边上写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