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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下文学 www.xbxwx.in,最快更新我这一辈子最新章节!

nbsp; 我再从另一方面说几句,虽然还是话里套话,可是多少有点变化,好教人听着不俗气厌烦。刚才我说人家宅门里怎样自由,怎样阔气,谁可也别误会了人家做老爷的就整天地大把往外扔洋钱,老爷们才不这么傻呢!是呀,姨太太擦比一个小孩还贵的香粉,但是姨太太是姨太太,姨太太有姨太太的造化与本事。人家做老爷的给姨太太买那么贵的粉,正因为人家有地方可以抠出来。你就这么说吧,好比你做了老爷,我就能按着宅门的规矩告诉你许多诀窍:你的电灯,自来水,煤,电话,手纸,车马,天棚,家具,信封信纸,花草,都不用花钱;最后,你还可以白使唤几名巡警。这是规矩,你要不明白这个,你简直不配做老爷。告诉你一句到底的话吧,做老爷的要空着手儿来,满膛满馅地去,就好像刚惊蛰后的臭虫,来的时候是两张皮,一会儿就变成肚大腰圆,满兜儿血。这个比喻稍粗一点,意思可是不错。自由地搂钱,专制地省钱,两下里一合,你的姨太太就可以擦巴黎的香粉了。这句话也许说得太深奥了一些,随便吧!你爱懂不懂。

    这可就该说到我自己了。按说,宅门里白使唤了咱们一年半载,到节了年了的,总该有个人心,给咱们哪怕是顿犒劳饭呢,也大小是个意思。哼!休想!人家做老爷的钱都留着给姨太太花呢,巡警算哪道货?等咱被调走的时候,求老爷给“区”里替我说句好话,咱都得感激不尽。

    你看,命令下来,我被调到别处。我把铺盖卷打好,然后恭而敬之地去见宅上的老爷。看吧,人家那股子劲儿大了去啦!待理不理的,倒仿佛我偷了他点东西似的。我托咐了几句:求老爷顺便和“区”里说一声,我的差事当得不错。人家微微地一抬眼皮,连个屁都懒得放。我只好退出来了,人家连个拉铺盖的车钱也不给;我得自己把它扛了走。这就是他妈的差事,这就是他妈的人情!

    十二

    机关和宅门里的要人越来越多了。我们另成立了警卫队,一共有五百人,专做那义务保镖的事。为是显出我们真能保卫老爷们,我们每人有一杆洋枪和几排子弹。对于洋枪——这些洋枪——我一点也不感觉兴趣:它又沉,又老,又破,我摸不清这是由哪里找来的一些专为压人肩膀,而一点别的用处没有的玩意儿。我的子弹老在腰间围着,永远不准往枪里搁;到了什么大难临头,老爷们都逃走了的时候,我们才安上刺刀。

    这可并非是说,我可以完全不管那支破家伙;它虽然是那么破,我可得给它支使着。枪身里外,连刺刀,都得天天擦;即使永远擦不亮,我的手可不能闲着。心到神知!再说,有了枪,身上也就多了些玩意儿,皮带,刺刀鞘,子弹袋子,全得弄得利落抹腻,不能像猪八戒挎腰刀那么懈懈松松的,还得打裹腿呢!

    多出这么些事来,肩膀上添了七八斤的分量,我多挣了一块钱;现在我是一个月挣七块大洋了,感谢天地!

    七块钱,扛枪,打裹腿,站门,我干了三年多。由这个宅门串到那个宅门,由这个衙门调到那个衙门;老爷们出来,我行礼;老爷进去,我行礼。这就是我的差事。这种差事才毁人呢:你说没事做吧,又有事;说有事做吧,又没事。还不如上街站岗去呢。在街上,至少得管点事,用用心思。在宅门或衙门,简直永远不用费什么一点脑子。赶到在闲散的衙门或汤儿事的宅子里,连站门的时候都满可以随便,拄着枪立着也行,抱着枪打盹也行。这样的差事教人不起一点儿劲,它生生地把人耗疲了。一个当仆人的可以有个盼望,哪儿的事情甜就想往哪儿去,我们当这份儿差事,明知一点好来头没有,可是就那么一天天地穷耗,耗得连自己都看不起了自己。按说,这么空闲无事,就应当吃得白白胖胖,也总算个体面呀。哼!我们并蹲不出膘儿来。我们一天老绕着那七块钱打算盘,穷得揪心。心要是揪上,还怎么会发胖呢?以我自己说吧,我的孩子已到上学的年岁了,我能不教他去吗?上学就得花钱,古今一理,不算出奇,可是我上哪里找这份钱去呢?做官的可以白占许多许多便宜,当巡警的连孩子白念书的地方也没有。上私塾吧,学费节礼,书籍笔墨,都是钱。上学校吧,制服,手工材料,种种本子,比上私塾还费得多。再说,孩子们在家里,饿了可以掰一块窝窝头吃;一上学,就得给点心钱,即使咱们肯教他揣着块窝窝头去,他自己肯吗?小孩的脸是更容易红起来的。

    我简直没办法。这么大个活人,就会干瞪着眼睛看自己的儿女在家里荒荒着!我这辈无望了,难道我的儿女应当更不济吗?看着人家宅门的小姐少爷去上学,喝!车接车送,到门口还有老妈子丫鬟来接书包,抱进去,手里拿着橘子苹果,和新鲜的玩具。人家的孩子这样,咱的孩子那样;孩子不都是将来的国民吗?我真想辞差不干了。我愣当仆人去,弄俩零钱,好教我的孩子上学。

    可是人就是别入了辙,入到哪条辙上便一辈子拔不出腿来。当了几年的差事——虽然是这样的差事——我事事入了辙,这里有朋友,有说有笑,有经验,它不教我起劲,可是我也仿佛不大能狠心地离开它。再说,一个人的虚荣心每每比金钱还有力量,当惯了差,总以为去当仆人是往下走一步,虽然可以多挣些钱。这可笑,很可笑,可是人就是这么个玩意儿。我一跟朋友们说这个,大家都摇头。有的说,大家混得都很好的,干吗去改行?有的说,这山望着那山高,咱们这些苦人干什么也发不了财,先忍着吧!有的说,人家中学毕业生还有当“招募警”的呢,咱们有这个差事当,就算不错,何必呢?连巡官都对我说了:好歹混着吧,这是差事:凭你的本事,日后总有升腾!大家这么一说,我的心更活了,仿佛我要是固执起来,倒不大对得住朋友似的。好吧,还往下混吧。小孩念书的事呢?没有下文!

    不久,我可有了个好机会。有位冯大人哪,官职大得很,一要就要十二名警卫;四名看门,四名送信跑道,四名做跟随。这四名跟随得会骑马。那时候,汽车还没出世,大官们都讲究坐大马车。在前清的时候,大官坐轿或坐车,不是前有顶马,后有跟班吗?这位冯大人愿意恢复这点官威,马车后得有四名带枪的警卫。敢情会骑马的人不好找,找遍了全警卫队,才找到了三个;三条腿不大像话,连巡官都急得直抓脑袋。我看出便宜来了:骑马,自然得有粮钱哪!为我的小孩念书起见,我得冒下子险,假如从马粮钱里能弄出块儿八毛的来,孩子至少也可以去私塾了。按说,这个心眼不甚好,可是我这是卖着命,我并不会骑马呀!我告诉了巡官,我愿意去。他问我会骑马不会?我没说我会,也没说我不会;他呢,反正找不到别人,也就没究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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