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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闫浩宇没有敢把这个事情告诉丁一,其实,他是不想她愤怒生气的。
因为,那个诅咒交换是灵魂,这里面到底是怎么个流程还不知道,他当然不敢冒这个险。
闫浩宇给那对夫妻发了信息,闫浩宇理得很顺,说是近期才看到他们当初的那个新闻,然后想起了小时候遇到过那个小女孩,当时有一个妇女说是她的妈妈,把哭喊的她抱走了,那个时候自己还小,不懂事,但是还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前不久看到他们的新闻,才想起来这个事情,然后,闫浩宇点出了他看微博的时候,无意间也看到了那个女人的照片……
虽然说非常巧合,闫浩宇只是把这些信息都提供给了对方,他们既然找了那么久,现在突然有人给出这样的信息,肯定还是会去调查的。
闫浩宇看向自己身边的丁一,摸了摸她的头,“一一,再等两天,应该就能够解决这个事情了。”
“嗯?”丁一有点惊讶,这么快就解决了。
“我联系到了一个受害者,毕竟咱们出面的话,感觉逻辑上说不通。”闫浩宇分析道。
丁一点了点头,“你说得很有道理。”
她还想问点儿什么,闫浩宇便岔开话题,“一一,咱们该去买菜了,晚饭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梦里的东西都没有味道。吃了,跟没吃一样。”
丁一点了点头,“还是你做的东西好吃。”
闫浩宇自信心爆棚,“哪是当然,这是我的天赋。”
于是,丁一收拾收拾,准备出去买菜,她还挺喜欢买菜的。
一开始的时候两个人是在超市里买菜,也不需要讲价什么的。
结婚,有一次超市里没有闫浩宇想要买的菜,两个人就去了菜市场,开启了新世界的大门,原来还可以讲价。
所以每天买菜也是两个人很喜欢的一个环节。
现在第一走在大街上已经不需要手杖了,她跟闫浩宇的配合非常默契,偶尔会有人专门看她,但那也是对长得好看的人的欣赏。
闫浩宇对于这种目光并不排斥。
他从小到大见得多了。
结果,刚出小区,就听到一个惊讶的声音,“丁一?”
闫浩宇回过头,就看到了一个穿着西装的年轻男人一脸惊讶地看着丁一。
男人长得还不错,头发也是梳得整整齐齐的。
闫浩宇不知道为什么,对他瞬间没好感。
就是一种本能。
闫大少以前很少对人有这样的本能。
年轻男人走了过来,“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遇到你,你眼睛好了?”
因为丁一没拿手杖,一般人看她,的确并不像是盲人。
丁一说道,“没,只是这段路我比较熟悉,所以不需要手杖都能走过去。”
闫浩宇感觉,对方听到这话的时候,脸上居然带着喜悦。
闫浩宇一瞬间对人的好感度更加低了。
对方也自我介绍道,“这么多年没见了,你肯定不记得我了,我是董鸣。”
本来的确不记得了,但是,昨天跟她妈妈说了那么久的话,都是跟这个人有关系,所以自然是记得的。
丁一礼貌地笑了笑,“实在不好意思,我记性不太好。”
然后接着说道,“我先去买菜了,失陪了。”
“没事没事,我陪你一起去买菜吧,正好我也要过去。你一个人,我还有点不放心。”董明说道。
闫浩宇特别喜欢丁一的一点就是,除了对他的事情,其他事情都特别有原则。
丁一说道,“不用不用,我做事情,喜欢一个人。”
闫浩宇听到这话的时候,一颗心,就跟泡在糖水里一样,忍不住一手揽着丁一的肩膀,“喜欢的那个人叫做哔哔哔……”
闫浩宇听到自己说出来的名字被消音,整个人都不好了。
丁一却听懂了闫浩宇的意思,脸一红。
而董鸣原本以为丁一的拒绝会是“怕耽搁他的时间”之类的。
这种的话,他随随便便也能跟上去,结果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丁一给出的理由竟然如此简单粗暴,不按常理出牌。
跟她这个人完全不一样。
明明看上去就觉得很好说话。
人家都说了喜欢一个人。
董鸣只能说道,“那我不打扰你了。”
说着就往小区里面走了,很明显刚才所说的是顺路一起去买菜就是个借口。
丁一跟闫浩宇解释道,“我其实还是记得他的,他小时候骗过我的零食吃……导致我现在对他印象都不是很好。”
丁一叹了一口气,“那还是我姨妈给我买的。他骗我说,雪饼里有小矮人不能吃,没见过世面的我就相信了,然后他就借着把小矮人放出来的由头,抱着我的雪饼跑了。”
闫浩宇想着小小的丁一,被她妈妈关在家里,什么都不懂,迷迷糊糊的,隔壁家的小男孩还骗她好不容易才有的零食。
闫浩宇觉得,刚才应该打两拳再走。
闫浩宇在超市里拿了两大包雪饼,“一一,我给你买雪饼吃。”
“不用,不用,买这个不如买排骨,你做的排骨超好吃的。”
闫浩宇被这个夸奖迷晕了,晚上的菜里又添了一道红烧排骨。
结果从菜市场出来的时候,居然又碰到了一个熟人,今天出门真的是没有看黄历吗?
主要是对方不知道怎么开的车,差点撞到丁一。
好在闫浩宇就在旁边拉了一把,才避免丁一被撞到。
然后紧接着就看到了一张不耐烦的脸,但是在看到丁一的时候,立马又堆起了笑容,“美女,你没事吧?要不要去医院看看,我家就是开医院的。”
厉害了,张秦,一句话,介绍了自己的背景,又提供了继续聊起来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