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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
正在出神,耳旁就响起了一道略带苍老的声音,放眼一看才看见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位佝偻着腰的六旬老者已经出现在了前面不远的地方正而且正艰难的迈着步子朝这边赶来。
老钟!张毅赶忙也迎了上去。
眼前的老者他是由衷的敬佩,如果说后世所谓的诚信和忠诚需要用合同来体现的话,那么这位这是一个只有在史书里才能看见的可以写进教科书的忠仆,他的忠诚甚至可以放弃一切,包括他的生命。
这样的一位老人就由不得张毅不尊敬!
短短的半年时间,从长安徒步到岭南徒步三千里,也是身体原主人众多家仆中唯一一个愿意跟着他的人。
都说古代一经分别就是天人相隔,因为交通的闭塞造成了往往一个来回就需要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其中还包括盗匪、响马以及病痛等多种因素,在往往一个感冒病就会要人名的时代里张毅真的难以想象这位老人是如何走完这段漫长的道路的。
或许在他的心里就从来没有想过放弃!
在脑袋深处的记忆中就有关于老钟的记忆,这张原本发福的胖脸此时已经变得干瘦的可怕一道道风霜洗礼过后的痕迹让他仿佛下了一次地狱。
还有昔日的黑发也变的如同稻草一般被微风一吹不断的起伏、飘散显得更加的老迈和沧桑,与那个威风八面的管家简直判若两人。
不过好在人非旧人,虽然再一次深深的感受到了世态炎凉张毅却并没有气愤,毕竟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任凭是谁也不会愿意跟着一位被流放的公子哥到岭南等死,将心比心,如果换成了他自己恐怕也会是这种选择。
毕竟任何人的生命都没有自己的生命重要!
“和人做了一笔生意,我们很快就有很多吃不完的鱼,或许还可以和城里的商贾换一些大米或者其他什么东西!”张毅脸上又露出了阳光般的微笑,就像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一般,说着就将手里刚刚做好的拐杖递了过去道:“你试试,看看合不合用?”
“少爷!老奴我......”老钟顿时就感动的热泪盈眶说不出话来。
少爷亲手做的拐杖!
虽然很粗糙,并且简易的没有一丁点儿花纹,可是把手却打磨的非常光滑,老钟甚至可以想到少爷在打磨的时候一定考虑到了自己这样会更加顺手......
接过拐杖的这一刻他觉得所有的付出都值了,只是看到张毅肩膀上挂着的螃蟹和身上被野草割破的衣衫心里却是一阵的心酸。
少爷就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一门只读圣贤书的公子哥,他还记得以前出门那怕是银钱都不会自己拿而是放在仆役的身上......
可是现在......现在居然落魄到和人去行商贾这等卑贱之事,而交易的对象他几乎用脚趾头都能想到是什么人。
海丰县可以说是岭南几乎最偏远的地带,除了县城里的官员之外就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商贾,其他人全是百越人,这些南蛮好勇斗狠、一言不合就暴起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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