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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城市永远是希望和绝望共存。就像我对爱情,也是希望和绝望共存。白天的忙碌可以让人忘却很多,可是下班后一个人回到公寓,我抑郁得要发狂。很多时候我没有直接回家,拖着疲惫的身体在喧嚣的街上闲逛。有一天逛到一家国际名店的门口,平常我也经过这儿,却从来没进去过,因为里面的东西不是我现在这种经济状况可以问津的,虽然高澎给我不菲的薪水,但现在我除了薪水,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想想自己都三十多岁的人了,折腾了这么多年还是一无所有,连个固定的住所都没有。难怪爸妈对我灰心到极点。我自己也是。
但我也顾不得那么多了,看看又不要钱,反正到哪儿都是一逛。店里果然是气派非凡,高雅的音乐流淌在每个角落,安静中透出不可一世的华贵,逛的人并不多,里边很安静。我很快就逛完了大半个商场,逛这么快是因为我不敢在各个品牌服装前久留,稍有停顿,美丽的店员小姐就会说:“小姐您喜欢的话可以试试,都是最新的款式,跟巴黎同步上市的……”我哪敢试这里的衣服,根本就是走马观花,连牌子都没看清就匆匆地走过去了,但在某个熟悉的牌子前,我停住了脚步,那个牌子的衣服耿墨池衣橱中最多,想来他是很喜欢的。
我挪不动脚步了,衣线笔挺的西服,简约而华贵,正是我熟悉的风格和气息,我的视力不由自主地模糊起来,恍惚中他就穿着那身西服站在那儿冲我微笑,风度翩翩,气度不凡。
“是你吗?Cathy!”他走过来惊喜地跟我打招呼。我一个激灵,定定神,这才发现站在我面前的不是他,“哦,我……”我支吾着不知怎么回答。
“真是很意外啊,果然是人和人的奇遇,我好高兴!”陈锦森朝我伸出了手,我迟疑了一下也客气地朝他伸出了手。几秒钟的停留而已,我就感觉他有一双高贵优雅的手,没有具体的标准,仅仅是感觉。可能是天气的原因,他没穿西装,一身浅米色便服,依然是英俊得无懈可击的脸,闪烁的目光,和足以融化世间万物的微笑,我的心咚咚地乱跳起来。怎么会这样呢?奇怪!
“陈先生……也来买衣服啊?”我左顾右盼,不敢直视他,感觉耳根后面一阵发热。
“Cathy,见外了吧,叫我Keven就可以,我们又不是不认识。”陈锦森笑着走近我,迅速地扫了我全身一眼,目光停留在我的脸上,“你也在买衣服吗?”他客气地俯身问,目光很烫人。
“我……随便看看……”我局促地笑笑,心想这里的衣服我哪里买得起。
“哦,有喜欢的吗?”陈锦森环顾四周,并不明白我的窘境,只是体贴地说,“要不要帮你参考?嗯,VERSACE不错啊,我也很喜欢这个牌子,试试吧,你穿一定很合适。”
我感觉自己从未那么光彩照人过,当我穿着一件镶着水钻的黑色天鹅绒连身裙从试衣间走出来时,一旁的店员小姐连连称赞,周围试衣的顾客也惊讶地频频朝这边看,这让坐在一边休息的陈锦森很是得意。他起身来到我的背后,欣赏地看着镜中的天仙,不动声色,却用他极具穿透力的微笑在攻击我坚强的防备,我忽然觉得很紧张,心跳得更快了。
“你很美!”他由衷地说。
从店里出来,陈锦森又邀请我共进晚餐,提着他送的衣服,看着他真诚而炽热的目光,我好像很难拒绝,况且我也很想知道安妮的近况。他领着我来到国贸对面的一家西餐厅,面对面地在靠窗的正方形餐台前落座。这时候我的心情稍微放松了些,陈锦森亲切而礼貌地跟我交谈着,问我生活和工作的一些情况,点到即止,绝不刨根问底,很有教养也很能揣摩人的心理。
他的好教养还表现在他饭桌上的礼仪,喝汤或是切牛排时不慌不忙,刀呀叉呀什么的也用得一丝不苟,进食时也是文明有序。看得我都不好意思起来,我可没那么多规矩,牛排切得乱七八糟不说,还把汤泼在了干净的台布上,至于那些个刀叉在我手里更是不听使唤,叮叮咚咚弄得一片响。
“要不要我帮你?”陈锦森放下手里的汤匙笑着问。
“谢谢,我能应付,”我窘得满脸通红,“我只是不太习惯吃西餐。”
“那你事先应该说啊,我以为你喜欢的,对不起啊……”陈锦森显出很歉意的表情,好像我吃不好西餐是他的错。说来也真是难以置信,在美国生活了两年,连起码的西餐刀具都没拿顺手,英文到现在都是半生不熟的。
“安妮呢,她现在怎么样?”我小心地询问道,因为我看他的脸色,似乎有意在回避着什么,他没有主动提及安妮就是个明证。
果然,他眼中有些微妙的情绪变化,笑了笑,“我……跟她已经分手了……”
“什么?分手?!”我吃惊不小,刀叉也随之掉到了地上。服务员马上过来帮我捡起,并送上干净的餐具。陈锦森不慌不忙地用餐巾抹抹嘴角,漫不经心的样子,“怎么,她没有跟你说吗?”
“没有啊,前阵子跟她打电话都没听她说,好好的,怎么就……”
“缘分嘛,很难说的。”陈锦森避重就轻,迅速转移话题,“你什么时候来深圳的?能遇见你真的让我很高兴!”
“两三个月前吧。”我回答得心不在焉,脑子里闪出安妮天使一样美丽的面孔,看来她的任性和娇纵还是一点没改,要不好好的恋爱怎么说结束就结束了呢?
吃完饭陈锦森礼貌地开车送我回南山的公寓。他好像故意把车开得很慢,不慌不忙地跟我说着话,两个人突然局限在狭小的车内,气氛变得微妙而又惊心动魄起来,我不敢正视他,望着车窗外出神。此时正是这个城市夜色繁华到极点的时候,我们的车夹在流淌的灯河中,只剩两个亮点,我莫名有些心跳加速,因为我发觉他在用余光打量我。
直觉这个男人很危险!这危险源于他身上自然散发出来的某种洁净迷离的气息,若有若无地弥漫在空气中,他用了香水,很高贵很内敛的那种。我以前一直不太欣赏男人用香水,自己也很少用,直到遇见耿墨池。耿墨池是从巴黎过来的,除了他,我还没见过用香水用得如此绝妙的男人,那淡淡的优雅气息时刻在梦中唤醒我麻木的记忆神经,可是今天在陈锦森身上,我竟然被味道不同却一样蛊惑人心的男性气息所迷惑,这就是我心跳加速的原因?
“Cathy,我们应该多见面,缘分这个东西是转瞬即逝的。”陈锦森把车停在小区门口,话说得很深。我别过脸,装作没听见。他下车亲自为我拉开车门,还给了我一张名片,平静的微笑无法掩饰他眼中的迷乱和不舍。
“谢谢你的晚餐,”我礼貌地朝他点点头,又扬起购物的包装袋,“还有你送的衣服,再见!”说完我转身就走。
“Cathy!”他在背后叫住我,突然抛出一句英文,“I really believe in people and their adventure in their life,you should also believe...(我绝对相信人和人的奇遇,你也应该相信。)”
一连几天上班我都走神,心不在焉,不是张冠李戴搞混了文案,就是同事跟我说话时,我答非所问。实在进入不了工作状况,我只好放下手头的事,泡杯茶闷闷地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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