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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了上来。
他们其实在门口已经吵了一会了,但是因为沈默迟迟不给钱,这个女人也死活不肯走。
“不要和我说你没钱,你看看你,住这么大的房子,穿这么新的衣服,说不定被哪个富婆包养了!”
闻歌忍不住皱了皱眉头,冷哼了一声。
这时候,三人才发现闻歌过来了。
那老女人睁大眼睛,看着一个像是仙女的人走了过来,呆住了。
她以为沈默穿上新衣服,能够站在里面,生活一定是顶级的了。
可现在看到闻歌,才知道原来生活竟然能达到这样的地步。
她在家里的电视机里面看过,闻歌身上的这一套衣服,可是六位数!
再看闻歌款款走过来,她身后还跟着一个小佣人。
那个佣人也长的不差,但在闻歌的对比之下就黯然失色,变得普通起来。
老女人一直待在家中,少有的活动也是去亲戚家门要钱,还真没接触过真正的富人家。
这一瞬间,她突然萌生一个念头。
她要住进这个房子里面,让佣人们都来伺候她!
她刚才狰狞的表情变了,伸手拉了一下沈默的袖子,询问:“她是不是包养你的女人?”
她这个人粗野惯了,嗓门从来不懂的遮掩,这一声出来,所有人都听到了。
跟在闻歌身后的小佣人瞪了老女人一眼,心道:你是瞎了吧,也不看看我家夫人什么样子,你儿子什么样子。
虽然沈默的身份是让人尊敬的医生,但他身上的气息实在是太丧了。
你都不用走近看,就能发现这人身上自带一团黑雾,把他笼罩在里面。
再加上他又不打理头发,长发几乎要遮住大半张脸。
所以,在一群佣人的心目当中,他的颜值,几乎为负。
这下,不仅是丁安南,就连沈默都沉默不了了。
“你在瞎说什么呢!这是我的雇主。”
“雇主?”老女人,也就是毛晶晶,在心里给闻歌下了定义:有钱的神经病。
她一没有搞清楚自己大儿子到底是学什么的。
多问几次还是记不住,就自顾自给沈默下定义:治疗精神病。
那他的雇主,一定就是有精神病的人喽?
想到这一点,毛晶晶感觉这个房子和佣人们已经是自己的了。
凭借着自己多年看下来的狗血都市剧,毛晶晶给沈默出主意,这次,她知道要压低声音了。
“你把她睡了,然后房子和钱就都是我们的了。”
这个时候,她开始把自己和沈默归于一家人了。
沈默和丁安南的脸,一下就刷白。
没有读过书的人,脑子真的有病。
她只会想一些阴招,再套上自己看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完全不顾现实情况。
先不说人家已经有男人了,且那个男人还是不可触碰的存在,就说你儿子怎么可能睡到这么个天仙一样的人?睡到了钱怎么就是你的了?
这些东西,毛晶晶全都没有想。她的脑中,已经在想怎么花这个女人的钱,怎么享受这偌大的别墅和乖巧的佣人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