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尼苏达州,奥尔本斯,1929年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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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头一次去,我可以带她一起去,夫人。”范妮说。
伯恩太太看上去不太乐意:“难道你不用干活儿吗?范妮?”
“我刚做完这堆活儿,”范妮边说边把青筋毕露的手放在一堆裙子上。“都卷好边,熨好了。我的手指酸得很。”
“好吧,下不为例。”伯恩太太说。
为了照顾范妮的腰腿,我们慢慢穿过伯恩家所在的街区,这里的一片片土地上挤满了小房子。我们从榆树街左拐走上中央大道,一路经过枫树街、桦树街和云杉街,再右转来到主街。房屋大多数看上去很新,设计大同小异,粉刷成各种颜色,有着各色灌木,显得景色宜人。其中有些前门甬路笔直地通向门口,其余则是蜿蜒迂回的小径。快到镇上的时候,我们还经过几幢公寓楼和市郊的几家商店:一家加油站,一家街头小店,一个满是鲜花的苗圃,花朵的颜色犹如秋日落叶——赭色、深红、金色。
“我真是不明白,上次开车回家的时候,你怎么会没记住这条路呢?”范妮说,“天哪,丫头,你还真是不灵光。”我瞥瞥她,她狡黠地笑了。
主街上的百货店里灯光朦胧,十分暖和,过了一会儿我的眼睛才适应过来。抬头望去,我发现天花板上悬挂着腌火腿,一排排货架上摆满了干货。我们挑了几包缝纫针、一些纸样和一匹粗布。付完账,范妮从找来的零钱中取出一便士,从柜台上向我递过来:“自己去买根棒棒糖,回家的路上吃吧。”
糖果罐在货架上依次排开,五彩缤纷,口味各异,让人眼花缭乱。我仔细琢磨了好久,终于挑了一根漩涡形的棒棒糖,掺着粉色西瓜口味和绿色苹果口味。
我撕开糖纸,准备掰一块给范妮,但范妮不要:“我早就不吃甜食了。”
“我还不知道会有人不吃甜食呢。”
“这是给你吃的。”她说。
我们慢悠悠地往回走。我觉得,我们俩都不急着回去。带有凹凸纹路的棒棒糖又酸又甜,让我陶醉不已。吃着吃着,棒棒糖变得尖溜溜的,而我尽情品尝着它的滋味。“你得在我们到家之前吃完。”范妮说。至于原因,她用不着解释。
“玛丽为什么讨厌我?”快到家时,我问范妮。
“咳,她不讨厌你,孩子,她只是害怕。”
“怕什么?”
“你说呢?”
我不知道。为什么玛丽要怕我?
“她认定你会抢走她的工作。”范妮说,“伯恩太太是个铁公鸡。你学一学就能干玛丽的活儿,还不用付你工钱,那伯恩太太为什么还要花钱雇玛丽?”
我尽量不动声色,但范妮的话刺痛了我的心:“这就是当初他们选中我的原因。”
范妮慈爱地笑了:“你一定早就知道了吧。只要是个会做针线活儿的姑娘就成,不要钱的人手终究是不要钱的人手嘛。”走上台阶快要进屋时,她说,“你总不能怪玛丽心里害怕吧。”
从那时起,我不再担心玛丽,而是一头扎进了针线活儿里,一心让针脚间隔保持一致,仔仔细细将每件衣服熨得平整挺括,从我手里交给玛丽(或其他姑娘)的每件衣服都让我有种成就感。
但我跟玛丽的关系还是没有什么起色。我的活儿越干越好,她却变得越来越苛刻。我把一条粗缝过的裙子放进篮子里,玛丽一把抢过去仔细端详,扯开针脚,又扔回来给我。
树叶从淡玫瑰红变成嫣红,又从嫣红变成了褐色。向屋外走去时,我的脚下是一地松软清香的落叶。有一天,伯恩太太上下打量着我,问我还有没有其他衣服。我一直在用带来的两套衣服换洗,一件蓝白格子,一件格仔棉布。
“没有。”我说。
“那好吧,”她说,“你得给自己做几身衣服。”
当天下午晚些时候,伯恩太太开车带我去镇上,一只脚犹犹豫豫地踩着油门,另一只则时不时踩一下刹车。汽车一路颠簸,我们终于来到了百货店门口。
“你可以挑三种不同的布料。”她说,“我想想……每种来个三码?”我点点头。“布料必须又禁穿又便宜,那才适合……”她顿了顿,“九岁的姑娘。”
伯恩太太带我到了布料区,又领我到了便宜布料的货架旁。我挑了一匹蓝灰格子棉布,一匹雅致的绿色印花布,一匹粉红色涡纹布料。伯恩太太对前两匹布点点头,却对第三匹扮了个怪相。“天哪,这跟红头发实在不搭。”她抽出一匹蓝色条纹布。
“我觉得上身可以做点小褶边,简单又朴素;下身配条百褶裙。干活儿的时候可以在外面套上你那条围裙,你还有其他围裙吗?”
我摇摇头,伯恩太太说:“缝纫室里有很多被套料子,你可以用来做件围裙。你有外套吗?毛衣呢?”
“嬷嬷们给过我一件外套,不过太小了。”
店员量好布料,裁剪完毕,用牛皮纸包好扎上麻线。伯恩太太带我沿着大街来到一家女士服装店。她径直走向商店后方的打折区,找出了一件芥末色的羊毛大衣。这件衣服比我的尺寸足足大了好几个号,黑色的扣子闪闪发光。我穿上以后,她皱了皱眉。“嗯,这衣服很划算。”她说,“再说了,买件过一个月就穿不上的衣服有什么意思。我觉得挺好。”
我恨死那件大衣了,它甚至都不暖和;但我不敢顶嘴。还好店里有很多清仓出售的毛衣,我找到了一件合身的深蓝色绞花针织衫和一件米白V领毛衣。伯恩太太又帮我多挑了一件三折的灯芯绒裙子,大得不合身。
那天晚餐时,我穿上了新买的白毛衣和裙子。“你脖子上是什么东西?”伯恩太太问。我回过了神:她说的是我的项链,通常它都被我的高领衣服遮住了。她凑近我端详着。
“一个爱尔兰十字架。”我说。
“看上去真怪。那些是什么,手吗?为什么心上会有皇冠?”她坐回椅子上,“我觉得真是亵渎神灵。”
我告诉她,我的祖母如何在第一次领圣餐时得到了这条项链,又如何在我来美国之前传给了我。“握在一起的手象征着友谊,心象征着爱,皇冠象征忠诚。”我解释道。
她哼了一声,把腿上的餐巾重新叠好:“还是觉得很怪,我有点想让你取下来。”
“行啦,洛伊丝。”伯恩先生说,“不过是件家人给的小玩意儿,不碍事的。”
“也许是时候把那些故国旧事扔一边了。”
“又没有碍到任何人,不是吗?”
我瞥了伯恩先生一眼,很惊讶他会为我说话。他朝我眨眨眼睛,好像在玩游戏。
“碍到我了。”她说,“这姑娘用不着到处告诉人家她是个天主教徒吧。”
伯恩先生放声大笑:“瞧瞧她的头发,她明明就是个爱尔兰人,还用说吗?”
“对姑娘家来说太不雅观了。”伯恩太太小声说。
后来伯恩先生告诉我,天主教徒都不讨他太太的欢心,尽管她自己嫁的就是个天主教徒。他从不去教堂,那倒是有点用处。“我俩总算相安无事。”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