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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第二天,郁倾晴早上想起那一碗没开的乌冬面和只吃了一点点的土豆沙津时,发现整个家里都找不到他们的踪迹!
询问了前一天白天主动收拾残局的人以后,她才泪流满面的心疼自己太天真,然后在一旁心疼自己的78块大洋......
而前一天,她还记得下午饭点的时候,她还在画室里天马行空发挥想象任意挥洒笔触,却被身后清冷的一句:“收拾东西,出去吃饭。”
吓得一个哆嗦,还好她多年来练就了一身好武艺,心不定手定......保住了她的大作!
转头见身后的人脸黑的和宋朝第一神探包拯有一拼,赶紧放下画笔,脱下她的画服,跟着他去了外面。
带她去吃了一家中餐,里面的菜色和平常家的没什么两样,但是唯一不同的,就是这家可以熬粥,而且是大补粥,郁博堇给她点了一碗,然后随便点了几样清淡的小菜,晚餐算是解决了。
两人吃完饭,回家时路过一家杂货店,类似于那种小时候卖各种学习附属品外加小孩子喜欢的各种绒毛玩具的店。
橱窗里陈列的东西不外乎就是店里新进的新奇玩具和时下流行的动画玩偶。
郁倾晴在路过的时候,看见橱窗里有一只布偶兔,粉色的兔子,耳朵有她的手臂那么长。
从小,她对兔子就有一种偏执的喜欢,可能是因为当时妈妈走的时候,给她留下的唯一东西,就是一只兔子,所以她总觉得,只要买下她看见的所有兔子,妈妈就还在她的身边,一直陪伴着她,守护着她!
她看着那只粉兔子脚步不移动,郁博堇走了一段,才发现身边的人不在了,转身就看见一个穿着碎花连衣裙的女孩子,对着一家杂货店的橱窗露出了被全世界抛弃的神情,好像她和这家店的老板有什么不解的情分......当然,这里情分是指亲情......
他看着她可怜又孤独的样子,叹了口气,走到她旁边,牵起她的手走进了杂货店。
“老板,那只兔子,我要了。”说完,从衣服里取出了钱包。
“好勒!”
老板欢喜的立马开窗给他取兔子,然后把那个几乎能遮住他上半身的兔子,递给了郁倾晴。
刚才阴郁的女孩,在接过兔子的瞬间,眼睛马上换上了灵气。
欣喜的抱过,等郁博堇付了钱,两人才走出来。
只是......这个兔子实在是太大,她一路抱着,却遮挡了视线。
他无奈,于是用一只手牵过她的手,在有楼梯的时候淡淡的说:“上楼。”在有路人的时候,牵着她绕过。
他有185,她也有165,现在两人手牵手,女孩手里抱着一只粉兔子,男人时不时的和她浅浅说话,在秋天的晚上成了一道甜甜的景色。
她听见有人在他们的背后已他们能听到的音调窃窃私语。
“这个男的好帅,比韩愈峰帅多了。”
“天啦,他是电视明星吧!”
“哇,他对他女朋友好好!”
“哇,做他女朋友好幸福!”
“拍照拍照,郎才女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