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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雨浓真是大跌眼镜,他刚刚喝到嘴里的茶差点又吐出来,“你还真是辜负浪子的头衔!”
“那又怎么样呢?我对她真是毫无办法!”斯洋两手一摊,“咱俩是同病相怜,我才肯跟你吐一吐这苦水,换了别人,我是一句话都不肯说的。”
季雨浓接连咳嗽了好几声,“这话是怎么说的?我们怎么又同病相怜了?”
“咦?你现在的婚姻状况也不好嘛!”斯洋大大方方的揭发小的伤疤,“我可不相信心婵能收了你的心!你不是还想着那个小姑娘吗?”
季雨浓苦笑,不语,斯洋感叹,“真没想到,你季雨浓居然会是个情种。”
“我也没想到呀!”季雨浓感慨,“原来私生活混乱的斯洋,居然还能做情圣!”
“要不怎么说同病相怜呢?”斯洋大笑,“坐了这大半天了,你不请我喝一杯吗?也算接风洗尘了!”
两人转到酒柜边的小吧台去做,季雨浓又吩咐厨房做几道精致的小菜,两人执了酒杯对酌,季雨浓对林越的身世原本就好奇之至,如今陡然遇到一个知晓祥情的人,不由得就一直追问下去。
“你还没有说呢,她是怎么成为音乐家的?”他急急的问。
“这个嘛……等会儿再说。”斯洋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我还是跟你说说,我是怎么让她接受我的求婚的吧!”
他说完,也不管季雨浓爱不爱听,自顾自说了下去。
“自从知道她叫林越之后,我就干脆直接也进了那所大学读书了,但是,我不懂音乐,因此闹了很多笑话,虽然钱花了不少,可是,教授还是很不喜欢我,认为有损那所音乐殿堂的形像,不像她,虽然只是个穷丫头,可是,因为有才气,占尽便宜,如果不是因为我,我想,小越也许就应了院里的邀请,做了留校教授了。”
“尽管我离她那么近,可是,她好像对我反而更加戒备,又或者,把我当成了一个富家子弟,没事喝酒泡妞那一类的,为了证明自己,我只好把自己变得跟她一样穷,我从自己的家族企业里走出来,身上一个大子儿也不留,跟她学着,一穷二白,全靠自己的双手生存,然后……”
“我才真正知道,这样一穷二白的活着,有多么不容易,而在这个时候,要是能拒绝金钱的诱惑,简直是太难了,我很努力的想做给她看,音乐不懂,从头学起,事业上,赤手空拳,从头打拼,一切都很艰难,可是,因为是自己胼手胝足得来,反而备加珍惜,连我爸妈也说我变了,后来知道我是为小越而变,也怂恿我把她变成斯家的儿媳。”
“后来,在一次晚上回家的路上,我救了一个被流氓欺负的中国女孩,被那伙流氓打得满地找牙也不认输,恰好她从那里经过,打电话报了警,从那天起,她居然开始理睬我了!”虽然只是回忆,斯洋脸上还是眉飞色舞,“你知道,她当时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吗?”
季雨浓摇头。
“她笑着,对我说,没看出来,你还是个英雄!”斯洋哈哈大笑,很痛快的喝了口酒,“你不知道,我当时虽然头破血流,可是,却觉得自己飘飘然的,那种感觉,特美好,她笑起来,实在是太美了!”
“后来,我就真的飘了过去,我晕了,后来知道,是她把我送到了医院,还用毛巾帮我擦了脸,从那以后,我们之间的关系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我变成了她的一个……好朋友!”斯洋感叹,“从陌生人到朋友,进得真是艰难,也不知从未婚夫再进到丈夫,又要走多远的路。”
“未婚夫到丈夫不过是一线之隔,你不是说她已经答应了你的求婚?”季雨浓问。
“是呀,可是,她之所以答应我的求婚,是因为我妈妈突然患了重病,妈妈很喜欢她,想在有生之前看到她和我结婚,她是出于善良才答应我的,可是,现在妈妈的病又奇迹般的转好了!”斯洋沮丧的样子,好像自己的妈妈不该又转好一样。
季雨浓捶了他一下,“打起精神来,都已经是未婚夫了,早晚是你的女人!”
“但愿吧。”斯洋轻叹。
“对了,你还是没有告诉我,她是怎么成名的?”季雨浓再度追问。
“俗!到底是商人,真是俗!”斯洋很不屑的样子,“其实小越从来没想过要成名什么的,她那人,基本没什么欲望,就算后来做了音乐学院的教授,对物质也没有什么要求,可是,她认识了我呀?我是谁?我是伯乐!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发现千里马,她有那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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