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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沉默了很久,以至于盗贼和德鲁伊都担心他是不是发怒了,害怕他动手揍人,此后的一路上他们都有点战战兢兢,做事也认真和老实了很多。
这让他们行进得比之前顺利多了,一路上也发现了不少有价值的资源,尤其是……发现了一个哥布林的营地。
那个营地里面约莫有二十来个哥布林,数量并不多,属于三个人就可以击溃的那个程度。
一般来说,哥布林的团体大多也就这个数量而已。这种数量足以让它们保持面对一般野兽和低等魔物时候的优势,至于面对那些强大的存在——比方说地行龙之类,寻常哥布林就算数量再多也没什么用处,还不如大家分散开来,保持一定的联系,倒是可以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更好地保持元气。
哥布林之所以是中下等级的魔物,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们很少聚集成大规模的群体。除了遇到罕见的大灾荒之外,就只有群体中出现传说中的哥布林王,才能将散落在各地的小部落集合起来,形成庞大的军团。
那种情况被称之为“哥布林狂潮”,一旦发生,对于那些中小型的村镇可谓灭顶之灾。甚至于就算是正规军,如果没有足够的数量,在哥布林狂潮面前也是毫无力量的。除非是可以和巨龙扳腕子的传奇强者们(在游戏中大概是七十级以上这个层次)出手横扫,或者纠集一批精英高手(四十级以上这个层次)去突袭杀死哥布林王,否则要是发展成大军对大军,那么就算赢了,也会带来巨大的损失。
因为这种原因,人类也好,精灵、矮人乃至于兽人也罢,几乎各个定居种族对于哥布林都有相当的戒心,一直都在努力剿灭自己定居点附近的哥布林部落。然而哥布林的数量实在是太多太多,谁也不明白它们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总而言之,杀不胜杀。
在游戏里面,酒馆老板常常说的笑话之中,就有这么一个。
【踏出身为冒险者的第一步,应该干什么?】
【吃饱喝足睡个好觉,然后去杀哥布林。】
【成为资深的冒险者了,平时都在干什么?】
【吃饱喝足睡个好觉,然后去杀哥布林。】
【已经是著名的冒险者了,还要去干什么?】
【吃饱喝足睡个好觉,然后去杀哥布林。】
是的,这世界上,真的有光靠杀哥布林就能赚到足够的钱养家糊口,甚至于还能混出名气来的冒险者——而且数量还不少。
比方说向洛卡镇报告地行龙踪迹的那群冒险者,他们就是专业杀哥布林的。这是家传的手艺,已经传了大概三代人。
说起来……三代人这么努力地杀,洛卡镇附近居然还有哥布林部落,这些小绿皮特么究竟哪来这么多的?
看到那些正在忙着准备吃晚饭睡觉的哥布林们,赏金顿时就有些蠢蠢欲动。
“熊猫哥,咱们是不是顺便赚点外快?”他指着那个简陋的营地说,“我们三个人,分成三路进去,绝对能够直接打垮它们!”
“打垮它们也赚不到多少钱吧。”最帅不赞成他的意见,“感觉白白浪费魔力啊。”
“你可以变成熊或者野猪,直接用蛮力解决问题嘛。”赏金看看他,又摇摇头,“对了,你可是狼人!而且还是高级狼人,银狼种。光靠身体的力量,你就能碾压这些哥布林了吧,还用得着魔力吗?”
“我是说,你这脆皮受了伤的话,还要我浪费魔力来给你治疗……”
“靠!看不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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