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牧师,伟大的职业!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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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牧师,伟大的职业!
“好了,应该没什么问题了。”
一间简陋的木棚里面,我左手轻轻托着散发出金色光芒的牧师之书,右手虚放在平躺在木床上的一位大汉上方,掌心散发着洁白的光芒让整个木棚都笼上了一层神圣气息,随着光芒的逐渐暗淡,那位中年大汉睁开双眼,不可置信的扭动几下身体之后,突然猛的坐了起来,脸上露出欣喜若狂的表情。
“太好了,终于能使上劲了,真是太谢谢你了,牧师大人。”
中年大汉眼眶通红的坐在床上朝我鞠了一个又一个的躬,他旁边的妻子和十多岁的小孩也满脸惊喜的抹着眼睛,情不自禁冲上去一家人抱作一团,对于这个普通的平民家庭来说,男人的地位和作用实在太重要了,他的康复,也意味着这个已经贫困潦倒的家庭重新有了支柱。
“一切都是神的旨意。”
我露出淡然的笑容,心里却暗自诽谤,什么神的旨意,神那种东西才不会理你们的死活呢,虽然对这种虚伪到极点的措辞感到作呕不已,不过要是说实话的话,肯定会被村民当亵神者轰出去,那脸可就丢大了。
回过头,小小的一个木棚外面已经被里三层外三层的村民紧紧围了起来,门外,窗口,甚至是木板与木板的缝隙之间,一双双好奇的眼睛正透过这些地方打量着我。
“婆婆,还有什么我能效劳的地方吗?”我扭头朝旁边一位手拄拐杖,满头银发的老太婆问道,她是这个小村落的村长。
“托牧师大人的福,村里面的病人都已经治好了,我们真是不知该怎么感谢您才好。”
老村长一手拄着拐杖,另一手微颤颤的端着一个装着清水地粗瓷碗递到我面前。
“这一切都是神的力量。神的旨意。”我轻轻一笑,接过了村长婆婆的好意,再次反感不已的道出了牧师的格言。
现在的牧师,就是我另外一个身份,同时也是那个让我苦笑不得的鲁高因三杰地其中之一,自从升到24级,拿起了在艾吉斯那里巧取的黄金级牧师之书以后,我便经常扮演着一位牧师的角色。借着牧师之书上面附带的治疗技能,利用两个不同的身份游走在西部王国的各个村落之间,一边追逐堕落者,一边为平民治病,为了能在杀戮和救赎之间取得平衡,不让自己的心性变得过于残忍嗜杀。
牧师不愧是玩这行的高手,当我首次装备上牧师之书地时候,就发现自己的气势好像有点不同了。我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种感觉,感觉就好像是习惯了休闲衣装扮的自己突然换上一身新潮另类的衣服一般,用小幽灵的话来说就是:小凡,现在地气质一点都不合适你,变得粘稠稠的。很恶心。
对着镜子照了许久,我才突然醒悟,原来自己身上多了一股圣洁的气息,怪不得小幽灵说一点都不合适我。连我自己看了也别扭……,喂,我说,难道是我以前看起来不像好人?
经过我几经研究,才发现这股神圣的气息是由牧师之书上附带着地被动技能——神圣所加持的,才2级的神圣就有如此效果,要是升到20级,那还不跟樽金佛似的?估计就是我这个现代人看到了也会不由自主的去顶礼膜拜吧。难怪以前的教廷能将所有平民都唬的一愣一愣的。
虽然牧师之书只附带了一个治疗技能,比起专业地牧师来说我还差得远,但是用于治疗平民也就足够了,孱弱的平民(对于冒险者来说)受的伤再重也有限,所以无论是中毒,还是伤口疾病,治疗技能一扔那是药到病除,简直就是万金油。其实反过来也可以这么说。那些治疗技能所无法医治的人,老早就一命呜呼了……
“大人大人——”
在那些围观人群去不好意思的散去以后。我才刚刚歇下脚跟,就重新被一群小屁孩给包围了,虽然同是转职者,不过牧师在传说之中都是以温和有礼,和蔼亲切的形象公之于众的,所以这些小孩并不像惧怕其他转职者那样惧怕我。
“大人,能让我摸一摸吗?”
一位四五岁的年纪,鼻子上还拖着两条鼻涕虫地小男孩一脸憧憬地问道,还未等我回答,白胖肉呼的小手就已经伸了上来。
我能拒绝这么纯真地要求吗?能躲开他的手吗?我苦笑不得的想到,不过还未来得及回应,这可爱又可怜的鼻涕虫小男孩就被他的父母一边鞠躬道歉一边拖入屋子里面,然后是一阵隐隐哭声传出来,阿门,这可不是我的错。
“大人,我也想像您一样治病救人,但是我的目标是成为圣骑士,听说圣骑士也有治疗技能是吗?”
开口的是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年龄关系,他的样子比起刚刚那个小男孩要沉稳许多,而且身子也十分壮实,看来说想成为圣骑士并不是一句空话,他的确有经常锻炼自己。
“嗯,这个问题问的好。”
我赞许的看了男孩一眼,他的天赋如何我不清楚,但就现在展现出来的沉稳气质来说,的确比较合适圣骑士这个职业。
“圣骑士的二阶作战技能——圣光弹,的确有治疗友军的功效,但是只限于冒险者,圣骑士的力量并不像牧师那么温和,普通人是承受不了的,所以即使以后转职圣骑士,也不要朝普通人乱扔圣光弹哦。”
最后一句,我开玩笑式的摸了摸他的脑袋嘉许道,他不好意思的干笑几声,那张因长期锻炼而转向赤铜色,已经初具男子汉气概的脸上一片赤红。
“牧师叔叔——”
衣袍被轻拉了几下,我回过头一看,是两个八九岁的可爱小女孩。让我感兴趣的是这两个女孩竟然长着一模一样地漂亮脸蛋,唯一不同之处在于那一头乌黑整齐的齐肩长发,一个在左边扎了一条小马尾,另外一个则是在右边,两双大大的乌黑眼睛,两张粉嘟嘟的脸蛋,能将任何人心底那层最坚硬的心防打破。
叔叔?看着这一对讨人喜欢的双胞胎,我悲哀的发现了一个事实。来到暗黑几近三年,我现在也差不多二十五六岁了吧,都已经上升到叔叔的层次了吗?
“小家伙,有什么事吗?”我发自内心地笑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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