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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了,互相装作看不见的情况下,相安无事。
所以他现在有空就在县衙的后院喝酒吟诗写字,俨然是一个文人模样,谁会想到他是一个锦衣卫百户。
此刻他正在喝酒,写字,毕竟,附庸风雅时间长了,总有些一些功底,字写的还算不错。
唐朝白居易的一首《问刘十九》,就让他写出几分味道来。
前提是如果不看最后一个字的话,因为他在写最后一个字的时候,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给吓到,毁了那个字。
牛阳光猛地回头,看到自己的院墙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个人。
一眼就知道不凡。
其实,在这个年代,认为一个人是否不凡,大多并没有什么困难。
像电影电视里面说皇帝微服私访,康麻子微服私访记那个,装成个脚夫,跟人睡大通铺这种情况根本就不可能。
古代人看人首先一个是看衣服,人靠衣装嘛!
当然,有时候衣服并不能代表什么,衣服可以随便换的,不过下一个就重要了,他们看肤色。
一个皮肤白皙,举止斯文的人,就算穿上粗麻布衣服走到大街上,在这个时代都没有人敢去欺负的。
因为肤色白皙,证明在此之前,此人家境优渥,出入有车有轿,不可能是一般人家。
要知道一般的下里巴人,或者普通老百姓,在古代,可是很黑很黑的。
想要知道古代的人有多黑,现代人可以爬到农村去看一下那些正常下地干活的农民,还有工地里面挥汗如雨的农民工,那些人的肤色,才是老百姓的肤色。
当然,南风馆的兔儿爷除外,他们的皮肤也白皙,不过他们身上一般都有股子兔儿爷的扭捏,常人一眼就能看的出来,这些人不算,不算男人。
所以在街上碰到穿的粗衣麻布,肤色白皙并且没有扭捏姿态的人,不要小看他,那有可能对老百姓来说就是一个大人物。
当然也有喜欢把自己晒得黑不溜秋的大人物,那就要看本事了。
所以在古代,人要貌相才是基本的生存技巧。
人不可貌相,说的都是那些阴险的,喜欢把自己藏起来的,扮着猪的老虎想装逼吃人。
而人可貌相,并察言观色的本事,本就是牛阳光混官场的技能,现在一看院墙上的那个年轻人面相,在跟自己查到的消息,这么一对比。
他就知道,眼前这个手拿着一根竹杖的年轻人是谁了。
“你你你……你别过来,来人……救命……”
年轻人轻跃就下了院墙,向牛阳光走来,虽然脸上带着智珠在握般的淡笑,但看在他眼中,那笑容与恶鬼的狰狞别无二致。
特别是那个年轻人手中的竹杖,那可是击退了几百人,杀了几十人的大凶之器。
这个叫李敢的年轻男人,在牛阳光看来,可是比白莲弥勒的人要可怕多了。
因为到现在已经明确了白莲弥勒那些人的态度,只要井水不犯河水,就相安无事。
可是眼前的这个年轻男人呢?几十条人命那可是杀神啊!
一言不合,会不会要了自己小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