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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帝靠在帐篷后,端起弩透过火光寻找那只最有领导力的野狗,一枪干掉它,野狗群会因为缺乏领导而撤退。
这是智慧的对抗,野狗头领像个隐藏在黑暗中的幽灵,它通过声音和气味调集族群改变位置。
更多的野狗远离了大桉树,遗传千年的基因告诉它们,那颗树上的猎物是它们要敬而远之的。
野狗的叫声不同于狗吠,更偏向狼的吼啸。
啸天犬站在吴帝身旁,紧咬牙齿,眼神充满杀气,跟猎鹿的时候完全不一样,随时准备冲过去大战一番。
它很好地继承了德系罗威纳犬的意志,勇猛、坚毅、不屈不挠。
罗威纳生来具有警卫才能,中世纪时,有钱的商人们为了避免钱财被盗,便把钱袋挂在罗威纳犬颈部上。
这时候吴帝想起了老薛,丛林之王现在不知去向,缺少了一个强有力的攻击点,论单兵作战,以猫科动物的灵活性对抗犬科有着天生的优势。
突然间,一只眼里冒着绿光的野狗进入吴帝视线,它的身体明显比旁边野狗大。篝火映衬下,它的纯白色皮肤呈现火红,像一匹行走夜间的火狼。
这个机会一闪而过,吴帝来不及瞄准,它已经在此遁入黑暗。在那个瞬间,吴帝发现白野狗冒着绿光的眼睛紧盯着自己,那眼神让他不寒而栗,是一种杀气十足的注视,虽然半秒钟不到。
吴帝意识到,白野狗已经将自己标为头领,刚才现身就是为了确定对面的头领位置,等展开攻击时,它们会一拥而上,无所顾忌地奔向自己。
但这一点正是人与其它动物的差别所在。
在漫漫历史长河中,人类一直是种弱小、边缘的生物,靠采集植物、挖找昆虫以及吃大型动物吃剩的腐肉维生。
十万年前,智人崛起,人类站上食物链顶端,这是大脑长期量变反应达到质变的结果。
人类登上顶端让整个生态链猝不及防,狮子、鲨鱼等猛兽是经过上百万年的进化才达到顶峰,人类却转眼间登顶。
火的使用与想象力的出现让人类远远将其它动物甩在身后。
利用火焚烧丛林,让原本难以行进的道路变成坦途,干掉竞争动物赖以生存的环境,并且火杀灭了肉中的细菌,让人类的健康有了大幅提升。
想象力催生语言,语言加快了文明的诞生。
想象力对于人类认知能力的提升有着巨大作用。狮子每天想的今天捕一只羚羊,明天捕两只,后天捕三只。
智人想的是今天吃羊肉,明天涮个火锅,后天烤个羊肉串顺便把隔壁家媳妇翘过来。
白野狗永远无法相信它面对的敌人有多强大。
吴帝朝树上的帕特里夏点了点头,小帕回应OK手势,刚才他也看到了那只白野狗。
这无疑是个难对付的族群,野狗首领很聪明,它明白自己纯白的体毛和大一号的身体容易成为目标,于是它一直徘徊在黑暗之中。
吴帝了解澳洲野狗,大部分是沙质色,姜色,褐色。白色是凤毛麟角,而且它的眼睛冒着绿光、这是狼才有的特点。
数千年前,澳洲野犬随人类进入广阔的澳大利亚,与食性相同的袋狼发生争斗,袋狼随后从澳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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