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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写这个番外纯粹是突然有些感觉,和正文没有任何联系。你可以看做是糜诗的前世的一段小插曲,也可以完全撇开将它看做是一个独立的故事。
第一次见到他时是在一个冬日的下午。
他悠闲地坐在starbucks窗边的沙发上,穿着黑色套头毛衣蓝色牛仔裤。
冬日午后的阳光洒在他身上,使得他看上去很温暖。
“Hi,糜诗是林晓旭的同学,糜诗。”糜诗走上前自糜诗介绍,“林晓旭还没有到吧。”
他抬头看看糜诗,两个人很有默契的笑了笑。
林晓旭一直是很没有时间观念的人,基本如果她可以按时到达的话,估计糜诗反而会很难接受。
糜诗一直是个很有时间观念的人,如果和别人约在九点,她一般都会提前个十分钟左右到场。
而林晓旭则完全相反,并且就算你把时间提前约在了八点半,林晓旭照样会十点甚至更晚到。
糜诗很早就说过了,林晓旭她有自己的一套时间,一天的时间不是按照二十四小时来分,而是根据大小姐她高兴。
有一次,林晓旭和糜诗说过这个约会迟到的事情,她很谆谆教诲地对糜诗进行洗脑,女孩子就是要让男人等的。
刚入警校的时候,糜诗真是弄不太懂,像林晓旭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大小姐脾气的人,怎么竟然会报考的警校。
后来变成闺蜜之后,知道林晓旭家里有些背景,她也只是为了以后工作有个金饭碗。
“那你自己没想过将来要做什么?”
“做什么?我反正没什么追求,坐坐办公室,结婚生子,最重要的是女人不要吃苦,不要亏待了自己。糜诗,你有时候就是太不为自己想了。”
糜诗那时候听了,没有说话
今天林晓旭的迟到糜诗心知肚明她是故意的。
而糜诗从不习惯让别人等,因为她自己也不喜欢等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所以糜诗今天还是保持了她一贯的习惯,提起了十分钟到达。
只是没想到有人比她还早,而且看起来已经到了有些时候了。
他的面前放着一杯Espresso(那个时候糜诗还没有习惯喝black coffee,所以很佩服喝Espresso的人)。
还有一个吃了两口的西点,糜诗认不出这是什么。
“这个是提拉米苏,”他的声音轻轻的,温柔而沉稳,“tiramisu,意大利语带糜诗走的意思。来一个吧,很不错的,你应该会喜欢。”
于是糜诗面前也有了一个tiramisu,尝了一口。
抬眼看到他期待的望着糜诗:“怎么样?喜欢吗?”
“我没有想到喝Espresso的人,会喜欢这么甜的东西。”糜诗挑了挑眉。
“我没有想到叫candy的女孩,会不喜欢甜点。”他有点沮丧,表情很可爱。
糜诗忍不住噗哧笑了出来,
“没有道理叫candy的人就应该喜欢甜的东西阿。不过这个提拉米苏我很喜欢,甜中混合着可可粉的苦味跟酒香,还有着特殊的芝士味道。事实上是个完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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