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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天谢地,跟凌清冽吃的这顿饭,总算是没有吃出什么幺蛾子来。
因为他们到的时间比较早,也就下午四点来钟,吉祥街虽然开始热闹了,但火锅店里的人还不算多,所以这顿饭也算吃得比较清静。凌清冽和李赫都是比较能吃辣的,两个人也是吃得最嗨,康行健吃辣的不行,没一会就眼泪汪汪的不停喝水,赵金珠还行,但吃得比较秀气,整个桌子,就李赫和凌清冽吃得满嘴通红还大呼小叫的。
不过吃火锅也要像他们这样热闹才行,像赵金珠那样太斯文了,就没有吃火锅的感觉。她自己吃得很少,就那样看着李赫和凌清冽快乐的聊着天,不自觉的,就带着一点淡淡的笑。这样的场景,对她而言似乎就没有经历过,对于这个从小过得有些清苦的小女孩来说,这样的场景,就是她一直想要的家的感觉。
康行健现在对李赫也是佩服得不要不要的了,本来作为同龄的少年,而且同样也是在学校里很招女孩子欢迎的少年,对于李赫高二下突然出现的风头要说没有一点羡慕嫉妒恨那是不可能的,但是接触得越久,共同经历过的事情越多,心里那种小嫉妒也就被冲淡了。男孩的世界毕竟比女孩要开阔一些,康行健记得的,就是李赫帮他打了一架,给他出主意去追郁芷涵,和他在球场上并肩战斗,而且处得越久,他越发现李赫和他们的同龄人有很大的不同,他的成熟稳重明显的走在他们这些少年的前面,可他又有着他们一样骚动的内心,当他在云杉县的乡村公路上走下斜坡去救人的时候,那个雨中挺拔的身影让身为男孩的康行健也为之震动,创办这个家园网络,让康行健看到了李赫更为超前的一面,而两个人猥琐的聊了一晚,天亮了各自去洗内裤,又让康行健觉得眼前这个家伙又丝毫没有距离感。
对于李赫,康行健并没有什么纳头便拜的冲动,却真真实实的觉得,这是个可以称之为兄弟的人。康行健有些拿不住自己和郁芷涵的以后会怎么样,但是他知道自己大学是一定要来省城上学的,就算不能跟李赫一个学校,却也因为家园网络的关系,他能和李赫更多的走近。当然康行健想要更多的走近李赫,并不是对他的好奇,他没有那么基,他想的是,更靠近李赫,他也能学到更多的新鲜点子,总有一天,他也能够成为和李赫并肩而立的战友。
这是康行健对友谊的理解,信任,信赖,却不会去依赖。
当然李赫并不知道吃火锅吃得眼泪汪汪的康行健这个时候正在想些什么,他只是个重生者,并没有在重生的时候自带大脑透视功能。这顿饭他们前前后后吃了两个小时,在大冬天里吃火锅确实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情,一直到吃饭的高峰到来,火锅店里吵嚷得他们想要说话只能用喊的时候,他们才心满意足的从火锅店里走出去。
冬天黑得早,这时候的吉祥街,早已经华灯初上,各种夜市小吃的摊子也已经铺开。按照凌清冽的计划,吃了火锅他们还要接着吃小吃的,结果火锅吃得太饱,只能先沿着吉祥街的外围散步,准备等肚子空下来,再杀回去吃第二场。
这时候迎面走来一个卖花的小女孩,在这大冬天的,抱着一束包装简陋,看起来也并不新鲜的玫瑰花沿街叫卖。看到李赫他们四个人正好两两成对,就加快了步子向他们走来。这个情景让李赫想起了他曾经看过的一个网文,小说里也写到了这条吉祥街,男女主角也曾经到这条街来吃小吃,然后遇到一个卖花的女孩,那个男主抠门的跟小女孩讨价还价,买下来的花送了女主一朵,还剩了一朵要拿去送给别人,不然就不划算。
然而那个猥琐的男主不但获得了女主的芳心,甚至同时收获了几个绝世倾城的女子的爱恋。那是李赫看过的最猥琐的一本都市小说,也是最特别的一本都市小说,以至于重生到了现在,他还记得那本叫做《本色警察》的猥琐都市书。但到底是小说啊,李赫这时就想,在真实的世界里这么抠门,以他自己的切身经验来看,不要说撩到女神,就是路边的小妹妹,也会很鄙弃他的。
于是当那个卖花的小女孩走到面前的时候,李赫很拉风的说:“行了,什么都不要说,你的花我全部都买了。”
小女孩看了李赫几秒钟,然后转头就走。
我去,李赫有点傻眼,这尼玛是什么节奏?难道装土豪就这么不受待见,非要要像那本书里的猥琐男主那样不走寻常路才行?
但是那个小女孩没有走多远,转了个弯以后很快又绕出来,不过这一次她不是一个人来的,她带着两个眼白向上,面带凶光的青年男人,推着一个手推车的玫瑰花来到李赫面前,说:“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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