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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操场回来,洗了脸,就接到翁美玲的短信。她新近买了只小灵通,两人现在联系更方便了。
约好在校门口碰面,翁美玲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走近一看,衣服上面居然写着“别惹我”三个大字,言欢儿一见就笑了。
翁美玲笑着问:“怎么样,怎么样?公司发的,我也给你拿了一件。”
说着,就递过来一个塑料袋子。
言欢儿笑着打开,一看上面也有三个字——“烦着呢”。
两人哈哈大笑了半天。
言欢儿问多少钱一件,等下把钱给她。翁美玲笑着说:“公司还有其他字体的T恤,什么往前看啊、撩我吧、对面的美眉看过来,我一见啊,就这两件的字比较符合我们两个,所以就拿了下来。”
言欢儿一边把衣服收进袋子里,一边问:“是不是又抵你的工资了?那家服装厂总这样,把该付的钱用衣服来抵。”
翁美玲回了句说:“唉,算了,反正我也要买衣服的,这回我拿了五件呢,这个夏天有衣服穿了。这件是送你的,不许和我算钱。”
言欢儿拎着袋子晃了两晃道:“真的呀?太好了,我最近花钱比较多,还在烦恼呢,五一有活干吗?”
“所以,我把‘烦着呢’给你啊,我厉害吧?”
两人一起大笑。
翁美玲挽了她的胳膊两人一起往前走。
“你不是说要和妖妖她们去山重?我觉得你还是去玩吧,工作就算了。”言欢儿一听,看来有工作,那肯定是工作重要。
遂笑着说:“有工作当然工作去,玩的话,什么时候都可以。以后工作了,大把的时间可以去玩。”
翁美玲点着头“嗯”了一声,又加了一句:“好孩子!所以,我决定了,给你一份挣大钱的工作,等着吧。”
两人决定顺路先去看看张小月的住址,确定一下那个地址对不对。不过,言欢儿也觉得自己去找张小月的住处,对于她想要知道的答案,没什么实际意义,但不知为何,就是很想去确认一下。
车牌号的地址是在一个高档小区内,而且,巧的是与张小月的地址相隔不过两条街,所以翁美玲建议说顺路一起看一下,言欢儿一听就同意了。
两人权当这一次是外出闲逛,没有什么具体的目的,路上两人还笑着说等下要去逛一下商场,就算不买东西,看看那些小玩艺也是好的。
说着话的,“案情”的分析就变成了讨论哪一家烤肉串比较好吃的话题了。
两个小姑娘毕竟不是侦探,没什么侦察经验,总是想到什么就做什么,杂乱无章,却又似乎在缓慢前进。
谁也不知道前面的结果是什么,但还是在这种迷乱中尽力而为。
只要有一点想法,两人就会付诸于实施。这对于言欢儿来说,这样的同进同退,是对她最大的安慰与激励。
翁美玲还把这次的事件称之为滨大有史以来最大的“案中案”,她是侦察员兼技术指导,言欢儿是情报员兼正义法官。
到了环山公寓,翁美玲与言欢儿站在那一片开阔的广场前面就有些愣住了。不知道这里分南区和北区的,而且还隔着一条大马路。
言欢儿把手机里的地址找了出来,看了好几遍,就是没有南区或北区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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