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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我喜欢先生的一点。
先生有点傲娇,对很多事情也不在意,尤其是对人类有点不屑。总而言之,大概就是高高在上,目空一切。
这一点,对于其他人来说,也是有点压力,但对我来说,却是我最喜欢先生的一点。
我喜欢的人就应该这样,强大到可以为所欲为。
我转过身,看着站在樱花树下的先生,微微一笑。
先生没有说话,但我知道他一定轻轻地“哼”了一声。
我正要走过去,却听身后传来黎谨风的声音:“秦小姐,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黎谨风是和尼薇一起来的,刚才之所以没有和我说话,大概是因为看我和尼薇聊得愉快。
他的脸色有点不太好,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还没有搞定他弟弟的事。
“秦小姐,你——”
“嗯?那是?”
刚刚我没有注意到黎谨风这边,现在发现他身后离他不远的地方站了一个人。
那人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和牛仔裤,外面着一件黑色的针织外套。他长相清秀,带了个无框眼镜,手里抱着一叠资料,静静地站在樱花树下,我似乎闻到了一股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
这是刚毕业的学生来做了黎谨风的助理?
“黎谨煜。”
“黎,谨,煜。”
黎谨煜三个字在我的齿间绕了一圈,有什么灵光一闪而过,快得我几乎抓不住。
“他是……你弟弟!”
我几乎不敢相信我得出的结论,我下意识的再次看向那个男生,目光在他们两个的脸上不停地来回。
尽管他们的气质相差巨大,但他们眉眼之间竟有七分相似。
这个二十来岁的俊秀青年,真的是那个满脸大胡子行为邋遢的大叔吗?
直到那只女鬼从他的背后窜出来,还一脸得意的朝我扬了扬手,我才真正确定,这真的是我见过的那个大叔!
真的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士别三日就得刮目相看。
“秦小姐真是好眼力,我当初第一次见到谨煜的时候,就差点没把他认出来。说起来,我真得好好感谢秦小姐,如果不是秦小姐的话,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我弟弟。”
“嗯,不用谢,找到就好。其实我也没想到,你这么快就能找到那个地方,并且说服他做了你的助理。”
想当初我在大叔面前提到他家人的时候,他的反抗之色是那么明显,而且那只女鬼也和他同仇敌忾,似乎他们都不愿意提起所谓的家人。
而黎谨风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做到了,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更多的,还是为他们高兴。
毕竟是亲眼目睹了大叔的童年生活,所以我对大叔始终有一种琢磨不透的“责任感”,希望大叔的生活能过得更好,也解开自己的心结。
现在的结果是最好的结果,我和大叔,和黎谨风之间,也算是两清了。
我曾经在先生的玉简里读到过,修行的人最讲究缘分两个字,如果留下心结,就会成为魔障,是修行路上的阻碍。
我想,如果我和所有人都隐去了那个“缘”,我是不是就能达到那种“仙人境界”,可是这样的神仙又有什么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