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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鼻,人高马大。如此明显的特征,不用想,就知道是那个红毛尤里了。
这可不是个善茬!
余乐装作不经意地打量这人一眼。
看这人身材高大,得有一米九往上,还要高他小半个脑袋,如果他真是出身于什么黑水公司的话,那这人的身手,可是相当了得的。
绝不输于他!
另外两人,则是黄种华人,看体格,也甚是强壮,能在邮轮安保部工作的,体格当然都差不了,虽然身手上可能比较业余,不及余乐和尤里这种专业人士。
这里的这几个男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性,就是都长着一脸的黑胡子(尤里是黄褐色的)。应该是有两个来月没理过了,加上一身破旧邋遢的衣服,很有点儿像丛林野人。
余乐则与这些人不同,他是经常自己磨刀子刮脸的,即便这两天没空理,也只是长出些胡茬子而已。脸上干净,人看起来也就精神得多,乍一看,与这几个‘野人’是明显区别开来的。
因此,他确实像一个救援人员,而不是一个落难者。
那红毛尤里,拄着只枪杆,一只骨头突兀的大手,抓着一把AK47的枪管,以枪托拄地。走起来时一拐一拐的,原来他腿上的枪伤,这时还没完全好起来呢。
应该是伤口处还未完全愈合,肌肉活动时仍会扯痛,令他走路不便。
听菲菲说,他之前被子弹打到了大腿,撕下一块肉,是完全躺着不能动的,而现在能拄拐杖了,说明已经康复得差不多。
这人面目极其不善,目光像只野狼的一样,对余乐发出探究与不信任的光芒。对他保持着警觉与怀疑。可见这人很谨慎!不是个好对付的人!
这时候,那刘绩已经跑到他跟前,向他汇报起余乐的情况了。
他听了,目光游动,更加对余乐狐疑起来。
余乐心里暗暗留了个心眼,防他突然对自己发难。脸上却掩饰得波澜不惊,这时候他一定要扮好自己的角色。
他是一个救援人员,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救援人员而已,不会威胁到他,而且会给他带来好处!
于是余乐表现出极大的善意,笑着对这红毛打起了招呼。
余乐用的是英语,虽然他的英语不咋地,但打个简单的招呼,还是办得到的。
余乐向尤里礼节性地抬抬手,用很生硬的英语道:“哈……哈漏,奶湿土米臭!”
这红毛尤里,倒是被余乐这一句极不标准的问候语听得一愣,然后也操着一口同样生硬的普通话道:“你好,我会说中文的!”
余乐当然知道他会说中文,而且是伦敦郊区腔的英式中文,这个他早就跟菲菲打听清楚了。
但这时候,余乐却不能让家伙知道自己知道他会中文啊,否则岂不给这性情多疑的老狐狸看出破绽来。
余乐笑道:“噢,噢,这样就好,我还怕咱俩交流不了呢。我的英语水平不高,总共就会三句,刚才那算一句。还没请教你这位外国友人的高姓大名呢?”
红毛尤里回道:“免高免大,叫我尤里就行了。”
余乐听得肚里发笑,这红毛鬼,倒还有点水平呢,还懂得用谦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