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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嫁贪婚,一百四十六、爱,一世朝暮12(番外完)
对于孔九九逃避的举动,傅景渊采取的依旧是紧追不舍策略。舒悫鹉琻
相比于上次他以房子坍塌为由住进来,这一次的他,表现出来的依旧是徐徐图之,但从行动力上而言,却更加迅猛,以一种不容否认抗拒的强硬之势插/入。
似乎是为了充分展现他身为男人的强大体力以及良好效用,在体力活方面,他毫不客气地和孔老爹展开抢夺战。
而在接送十十方面,更是取代了孔老爹的任务,每日里雷打不动,父子俩同去学堂。
只不过,这样的现象只维持了半个月钯。
半个月后,傅景渊便打算训练十十自己上下学。
“你居然让一个才这么点大的孩子独自一人爬过山头去上学?”
当傅景渊在饭桌上以一个父亲的身份提出这个决定时,孔九九惊呼出声伴。
稔是哪个父母,都不可能忍心让自己的孩子如此的吧。
“男孩子便该从小培养独立的个性。尤其是在这种堪称小事的事情上。据我所知,那学堂里基本上所有孩子都是自己去学校的。个别是生病需要照顾或者路途确实是崎岖需要大人帮忙才能抵达的。没理由别人家的孩子能做到,咱们傅家的孩子却低人一等吧。”
动不动,便将十十冠上傅家的姓。
可听着他的话,确实也有那么几分道理。
“别人家的孩子自己上下学,客观方面主要是家里头大人要去干活没时间。”
“虽然咱家有钱不需要怎么干活,但骄/奢/淫/逸的性子总不能让小家伙养成吧?最好的法子便是从小学起,不让他有种高人一等的感觉。”
“照你这种说法,我是不是该庆幸在X市时没送他去幼稚园呢?上幼稚园的时候我去接送他,那便是完全害了他?让他不知进取一味养成依靠大人的习性?”
“自然也不能一概而论,得根据当时所处的环境来定论。X市交通复杂,一个大人如果不熟悉都能将自己给走丢,更何况是孩子了。所以一定的接送是很有必要的。当然,时间久了,必须学着慢慢地放手让他自己熟悉这个城市的交通。至于这儿,虽然翻过山头的路程有些远,也极为艰辛。但前进的方向只有一个,目标很明确,只要认真记下,不存在迷路的可能。这儿的生存环境比不上城里,就更加需要孩子早熟,更加需要他能够迅速独当一面。”
就这样,十十独自上学问题便被迅速敲定了。
放到台面上的理由,傅景渊说得是冠冕堂皇,可私底下,却被十十埋怨了不知多少次。
“爹地,你伤害了我幼小的心灵。”喝着孔九九为他做的豆浆,十十故作委屈地陈述事实,“明明是你看到齐老师后产生不痛快,大男子毛病犯了嫉妒心上来了不想看到齐老师,才不打算再接送我上下学的。”
“奇了怪了,有这回事吗?我怎么不知道?”傅景渊依旧悠闲地用着早餐。
对于这难得的早餐时间,他显得极为受用。
孔九九做完早餐便去伺候小十一了,而打着十十的名号,他也享受了所谓的爱心早餐无数次。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极大的进步。
“齐老师和齐爹地的眼睛一模一样。妈咪说,那双眼睛是齐爹地的,所以每次妈咪想齐爹地了,便会对上那双眼说上几句。”
从十十口中听到这样的话,傅景渊倒并不觉得奇怪。
连这孩子都知道的事情,他接送了他那么多回,又岂会不知?
齐陌申,已成为了孔九九永远都跨不过去的那道坎。
只是,其中未尝不是没有希望的。
有些个爱得死去活来的人,会对着一张长得相似的脸或者有着相似特征的人产生别样的情绪。可是九九,她没有。
她没有因为齐晋元脸上有着属于齐陌申的眼睛而对他产生不该有的感情。
所以,她,终究不是肤浅的……
这样子的她,其实是固执的。
固执到骨子里的。
可正是由于她的这份固执,他不必真的担心她会接受其他人。
*
两年后。
相比于之前只能住在孔九九的隔壁,这两年来,傅景渊觉得自己最具有成色的,便是终于登堂入室。
登堂入室的好处,便是能够随时随地看到她。自然还有能够随时随地献殷勤。
热水器坏了,他可以殷勤地去修理。
灯泡坏了,他可以殷勤地去替换。
家里缺食材了,他可以殷勤地去镇上采购。
她渴了,他可以殷勤地去倒水。
她饿了,他可以殷勤地去下厨。
她累了,他可以殷勤地去捏肩。
她一次又一次地逃避,他一次又一次地紧随而至。
自然,他最值得骄傲的,便是成功地升级成为了奶/爸,让小十一对他依赖至极。
俗话说,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而他,在孔老爹的深/切指导下,打起了长期战役。首要的一步,便是抓住孩子的心。
抓住男人的心,便得从抓住男人的胃着手。
而抓住女人的心,便得从抓住女人的孩子着手。
每天争着给小十一换尿布、喂食、遛弯、讲故事……又以照顾十十和小十一为名凡事都拽上孔九九,留下不少一家四口的手机照。自然,其中的过程,也是趁机为自己谋得了不少福利。
比方说,温馨的牵手揽腰更甚至偷/吻。
两年来同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他睡了两年的沙发也睡出了心得。
但凡自己装一下可怜,然后再在十十的配合下将可怜程度提高几个度,再配合着小十一乖巧的哇哇大哭声,他便会获得孔九九的格外青睐。
这招,倒是屡试不爽。
自然,两年间,傅景渊也曾找齐晋元谈过。
从他口中得知了齐陌申捐献眼角膜的条件。
代替他回到这片大山,看一眼山中风景,看一眼他所在意的人。
对于这个一直用生命在爱着孔九九的人,他自问他是佩服的,却也是嫉妒的。
因为,他用他的死,他用他的爱,渗透到了他所爱的人周身。
每次瞧见孔九九一个人发呆,他的心便会钝疼。
曾经的她,为了试探他的心,哪怕从二十五层高楼跳下,都没有丝毫犹豫。
那会儿,看到她那般决绝地跳下,他瞬间的呼吸凝滞根本不是作假。那下意识地伸手去紧抓却什么都抓不到的感觉,攫取住他的心神。甚至连心跳,都停滞不动……
当时的他只是将这当做最寻常不过的人性。
任何人在他面前死去,作为一个人,都会有感觉。
只是,当那种感觉被无限制放大,他却犹不自知其中掺杂的别样情愫。
无数次在想,若那会儿,他便明了了自己对她的感情,一切,是否会不同?
若是再早些,早到大学里他在学生会对她各种关照让她顺利浑水摸鱼,早到她身子不适他亲自到她寝室去为她洗衣,早到在他为云璃准备的生日party上时他明知是她还是吻了上去……
一切,应该便会不同了吧……
自认为自己会爱人,其实,根本就不了解……
所以,那么多年,太过自以为是,才会错过。
现在的他,才会那般不济。
不济到用孩子来抓住她的心……
想来,也太过窝囊了些。
*
四月的天,天气升温得极快。
小十一已经会说话会走路了,虽然那小嗓音说起话来总能够让孔九九发笑,但人小鬼大的程度,显然不亚于十十。
而充当狗头军师的十十,似乎更乐于将这个弟弟培养成专门听命于他的全才,每天没少费心思用零食与玩具讨好利/诱他。
三个女人一台戏,这一个大男人与两个小屁孩,俨然是一台精彩大戏。
“妈咪,其实你穿上那件雪纺吊带长裙露个大腿什么的,真心会很美。”别人是专门跑到九寨沟啊九曲十八弯旅游,生为山里人,孔九九倒是庆幸自己省掉了这笔费用。
带着俩孩子直接去山里头溜一圈看花看山享受花香鸟鸣连绵之景,便成为一趟不错的亲子之旅。
临出门前,十十便神秘兮兮地跑了过来,在她耳边建议了起来。
就连亦步亦趋的小十一,也劲头十足地在一旁附和:“嗯嗯,还可以露胸。”
那有板有眼的模样,哪儿像两个孩子会说的话?
腿、胸……
孔九九的脸霎时便有些绷不住:“谁教你们的?”
小十一立马便躲到了十十身后,十十则是兄弟义气,伸出手将人给拦在后头,一副保护弱小者的架势:“妈咪,书上说,夏天时候的女人最爱美了,穿得越少越美。”
孔九九瞧着这两人煞有架势,又对着那个凉凉地倚靠在门上的人瞥了一眼:“傅景渊,你的言论什么时候成为他们的教科书了?别误人子弟好不好!”
被吼的人倒是好整以暇,唇角上扬着一抹弧度:“没办法,自己家的孩子,他们乐意被我误。”
语毕,直接一扫十十和小十一。
两个小家伙站在原地,手脚规规矩矩地摆放着,连忙有志一同地点头,那配合程度,俨然便是默契十足。
对于这三个大小男人的一台戏,孔九九早已麻木。刚想直接出门,便被十十拉住了衣袖,然后殷勤地将一条裙子递给她。
小十一也忙殷勤地将防晒霜递了过去。小手捧着,一双小眼睛眨巴眨巴,那表情,让人不忍拒绝。
最终,在两个小家伙的殷勤招呼下,孔九九褪下那件过于保守的T恤牛仔裤。
雨后初晴,阳光明媚。
四月芳菲,在这座郁郁苍苍的大山上延绵万里。
一身吊带性/感短裙,外罩白色披肩,头戴圆顶蝴蝶清新草帽,这本是女性最简单不过的装束,可在孔九九身上,却又有着几分与众不同。
由于山路崎岖,有些地方更是因为下雨而泥泞,根本不可能配凉鞋与高跟。所以,上半身是这身装束,孔九九脚上,却是一双运动鞋,竟是格格不入。
一路上,两个始作俑者没少在一旁对着她的不和谐打扮偷着乐。孔九九有心将这俩小兔崽子给痛打一顿,又奈何人家有靠山,直接便往傅景渊后头跑。
于是,时不时的,便要上演一出老鹰抓小鸡的戏码。
桃花盛开,落叶缤纷,徐风阵阵,偶有幽香传来,沁人心脾。
傅景渊倒是没少拍照,两个孩子闹腾着,十十居然还人小鬼大地要去抱小十一,留下一串串笑声。
当手机朝着她的方向移来,孔九九忙闪躲起来:“傅景渊,给他们拍就行了,我不需要。”
“宝贝们,你们妈咪说不想拍照,你们怎么看?”笑意盈满眼角眉梢,温柔的眉眼,似要将人溺毙。
“不准!”异口同声,十十立刻便冲了过来,小十一也迈动着自己那小短腿巴巴地跑了来。这一左一右直接便摆开了架势冲向她的怀抱。
岂料,这冲劲过猛,饶是孔九九做好了十足的准备,还是被两人给冲撞得连连后退。
身后是一棵桃树,枝桠繁茂,甚至还带着雨后晶莹,在阳光下,甚是赏心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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