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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世杰以为教官杰克肯定会新官上任三把火,上来就会狠狠操练他这帮手下,哪知道他这次却想错了。
杰克上校首先干的,就是发放福利。
他命人把仓库里一捆捆的迷彩服搬了出来,让大伙就地换上新衣服。
众海盗哪见过这种布料的衣服,哪见过这种样式颜色的衣服,个个都觉得很新奇。
全部穿上了迷彩服的海盗们,虽然仍站立得东倒西歪,可统一的军服,仍然让他们有了一点点军人的模样。
除了军服,还有钢盔呢。
“这些钢盔,在战场上可以有效防护你们的脑袋,想要多活几天的,赶紧都嘴我戴上!”杰克上校命令。
“这玩意瞅着挺结实的,我看用刀都不一定能砍烂,好东西!”
“哎哟,这么大热的天,再戴上这个,难受不难受啊!”
“戴着就戴着吧,小命要紧哪!”
现在正是八九月份,天气正热,这么一个沉甸甸的铁家伙,戴在头上肯定不舒服,但这些海盗们最终还是乖乖地戴上了。
接下来,一个个长条木箱也被抬上来了。
箱子打开后,卓世杰看到里面是一杆杆样式古老的步枪。
杰克教官让他们每个领一支,背到了肩上。
杰克教官手里也拿了一支加兰德步枪,他从一个箱子里拿出一把枪刺,然后安装到步枪前端,并做了一个标准的刺杀动作。
“此枪名叫加兰德半自动步枪,有效射程一里半,装弹十发,以后,它们就是你们的标配武器,你们要像爱护自己孩子一样地爱护它!可记住了?”
众海盗把枪拿在手上,翻过来摸过去,想弄明白怎么开火。
此时的各国军队里,尚在使用火绳枪,要想开火,得先点燃火绳才行。
“嘿,这也是火枪?它怎么点火啊?”
“它还能在上面安一把刀!远了就点火开枪,近了就用刀捅!太方便,太好用了!”
“他说这枪能打一里半?真的假的?能有这么远?”
对M1加兰德步枪,卓世杰这个曾经的半吊子军事迷,也多少了解一点。
这款枪是一个名叫加兰德的设计师设计出来的,是二战美军的制式步枪。此枪射速快,精度高,是二战中火力最猛,也是最好用的步枪。
在太平洋岛战中,两支加兰德就压制住了日军一个班的火力,可见其火力之凶猛。
就连华夏军人也十分喜爱它,由于它是双排漏式弹夹共八发子弹,故称它为八大粒,八粒快。
卓世杰觉得,智脑之所以选择这款武器,可能更重要的原因,是它拆卸快清洗快易于保养的特点,更适合这些海盗们使用。
它原来只能装八发子弹,智脑把它改造成了十发子弹。
与二战时其他步枪如三八大盖不同,三八大盖等步枪需要打一枪拉一下枪栓,这款自动步枪没有了拉枪拴这个动作,相应地就大大增加了射速,使用起来更方便。
在众海盗的议论声中,杰克教官走进人群中,随手拿过一名海盗手中长长的火绳枪,扔到了脚下,然后重重一脚就踩了上去。
“咔嚓!”
这杆火绳枪就断成了两截。
那名海盗见状,眼都红了,这杆枪跟他出生入死,至少打伤过三四人,简直就是他的心头肉。
要知道,他们这帮弟兄好几十人,总共才八九支火绳枪,每一支都是他们全体海盗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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