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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丽’有提供员工住宿,林少淮作为雅丽的高层人员,分到的是两室一厅的七十平方米大小的公寓,遥遥是和时子瑗一起住着,也住在了这栋楼的公寓里,就住在林少淮的楼上。
林少淮很绅士风度的送了她们回房,然后看也不多看一眼就走了,这让遥遥很是气闷。
时子瑗从冰箱里拿出了两罐王老吉,一罐给她,然后顺势坐在了她对面,喝了一口自己手里的王老吉,“遥遥,你就非要林少淮不可吗?市场部的吴经理对你穷追不舍,长得也不错,难道你就一点感觉都没有?”
她算是看出来了,林少淮对遥遥是一点除了同事之情外的感情都没有,她可不能让遥遥就此深陷下去,得不到回应。
遥遥苦着脸吸了吸鼻子,大力拍打了下坐着的沙发边沿,哼哼道:“这个林少淮,我还就追定了。”
时子瑗无奈抚额,对于遥遥的感情不知道如何劝解,只得道:“遥遥,林少淮以前有一个很爱的女朋友,去年分手了,估计现在他都还很想念她,你确定能让林少淮忘记他那个女朋友?要是不能,到时候受伤害的总是你自己。”
可在爱情当中,谁都是迷糊的,理智战胜不了对爱情的向往,遥遥这次像是吃定了林少淮,对于她的劝解完全就听不进去。
“瑗瑗,我有分寸,这个林少淮我就追三个月,三个月如果他对我还是如现在这般,我就放弃。”
她是下了多大的决定,才确定三个月为期。她真的是对林少淮下了真心无疑了,至于为什么三个月无果会放弃,这倒也是符合她的性子,做事不拖泥带水。
时子瑗无奈的拍了拍她的肩膀,“遥遥,你一向有主张,既然你决定了,那…从下个月开始,你就到销售部去吧,三个月,让你当三个月林少淮的助理。”
既然劝解不成,那她就推她一把了,成不成那就看她自己了。
遥遥立即大喜,给了时子瑗一个熊抱,“我就知道你会帮我的,放心,不要三个月,林少淮就会是我的。”
遥遥的豪言壮语让时子瑗咂舌不已,她可真的佩服遥遥,要是她恐怕做不到这样。
第二天,时子瑗就接到了陆羽的电话,说是下午三点便会到机场,让时子瑗前去接机。
遥遥一早就被下发到了销售部门,走得时候很没义气的说道:“瑗瑗,你可不能把这些秘书要做的事情还给我做。”
时子瑗白了她一眼,“知道你重色轻友,你不在,还有离末大哥呢,就是他这三个月要忙一点了。”
时子瑗在下午两点之前就把事情一一处理妥当,将不必要的事情都推了,必要的便推迟,然后就去机场等陆羽了。
到机场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半了,陆羽要三点到达,时子瑗便拿出手机玩幼稚的俄罗斯方块游戏。
坐在机场候机的位置上,她漂亮的模样倒是吸引了不少眼球。
才玩不过十分钟,她的眼前突然出现一双皮鞋,还有…破洞的牛仔裤。
时子瑗很确定陆羽不会这样出现在她的面前,缓缓抬头一看,约一米八高度的身材让她微微怔了怔。
来人上身穿着一件红衬衫,那精致的面容因为戴着一大大的黑色墨镜挡住了半张脸庞,他手上只提着一棕色不大的小提箱,很悠闲睇眼的看着时子瑗——玩游戏,确切的说应该是她手指上的戒指。
这样的一个人出现在时子瑗的面前,实在是怪异得很,时子瑗也很确定眼前的这个人她不认识。
“你是…陆羽的那个…小未婚妻?”
面前的那个人说话了,声音里带着疑惑,仿佛不可置信,那微微勾着的嘴唇让人感觉到他心情似乎不错。
时子瑗蹙着眉梢,睨着眼前这个‘不认识’的仿佛是外国人士的人,小未婚妻?从来没有人这样叫过她…
不对,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认识陆羽,那么他是…
“你是…”
眼前的人突然很有礼貌的伸出了手,“你好,我是陆羽的好朋友,好兄弟,总之很好很好的。”
中文说得那么顺,应该是华人,中国人。
时子瑗听他这介绍,撇了撇眼,还是不知道他是谁,而且陆羽会和他交朋友,简直出乎她意料之外,而且还能一眼就看出她,更是意料。
蓦地,她一看戒指,难道…
“你是那个天才约翰&8226;金,你就是我这手指上戒指的设计者?”
约翰&8226;金蓦然笑起,带着些痞性,手礼貌轻轻的和时子瑗一握,“谢谢你想起来了,在上飞机的时候我就和陆羽说好了,他可能忘记和你说了,我会出现在这个机场,而且我也是刚从英国那飞回来的,专门来看陆羽的。”
时子瑗给他一个定义:这厮好像自来熟。
“因为忘记了你的名字,所以刚才才说你是陆羽的小未婚妻,应该没说错吧。”约翰&8226;金继续道,也顺势就坐在了时子瑗身旁的一个座位上。
时子瑗看着他这副模样,明显怀疑这人绝对是故意的,什么小未婚妻,她很小吗?
约翰&8226;金其实正如时子瑗所想,真的是故意的。
他其实早就时子瑗一进机场的时候就看到了,他也早就见过了时子瑗的照片,进一步的确认是看到她手上独一无二的戒指,然后他看到了时子瑗玩幼稚的俄罗斯方块,他便心里扪出这个称呼,小未婚妻。
“恩~约翰先生,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时子瑗,朋友们都叫我瑗瑗,你也可以叫我瑗瑗。”时子瑗可听不了他一直用‘陆羽的小未婚妻’称呼来叫她。
约翰&8226;金似乎透过墨镜将时子瑗上下解剖一番,一翘嘴,“明明就那么小,我看直接叫小子好了。”
时子瑗嘴一抽,笑容再难以上容,这个约翰&8226;金说出来的话真是难以让人接受,什么小子?小子?
她真怀疑如果这个约翰&8226;金和陆羽对峙,两个人谁会赢,这个约翰&8226;金明显就一毒舌,对待女生也不绅士。
可她时子瑗也不是好惹的,思忖了片刻之后,笑容越发的灿烂,“小金,你这‘小子’不太适合,你还是叫我小瑗好了。”
约翰&8226;金似乎全身一颤,因为他听到时子瑗对他的称呼,小金?那是有多小小金。
本来他‘小子’的称呼是为了一报时子瑗忽视他的上上容貌,谁让这个时子瑗看到他眼中是那种‘我不认识你’‘请走开’的眼神,想他堂堂一美—男,竟然受到这待遇,心里不平啊。
“不准叫我小金,要不就叫我约翰&8226;金,她们都叫我约翰的。”后面一句,妩媚加剧,顺便摘了眼镜抛了个媚眼给时子瑗。
时子瑗浑身起鸡皮疙瘩,对于这个漂亮得不了的约翰&8226;金的自恋程度无法接受,约翰&8226;金是混血儿,他的眼眸竟然是蓝色的,是湛蓝色,如蓝宝石一般。就算他没有漂亮的脸,那双眼睛也会让人看得心神荡漾。
她很庆幸她看多了美—男,所以对美—男有了不少的免疫力,要不然看到这约翰&8226;金那媚如丝的眼睛,还真会被他魅惑一回。
对待这么自恋的人,时子瑗自有一招,直接毫不客气的说道:“如果您老要叫我‘小子’,那我只能尊称您为‘小金’了。”
自恋的人一般好面子,要是让别人听到叫他‘小金’,估计他会抓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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