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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运开年纪才十三岁,猎猎寒风吹拂,没有浇灭他热血澎湃的勇气,瘦削的脸庞少年看上去老成。李运开过去是京师丐帮的一名偷儿,拜入李国楼门下,成为李国楼记谱义子,让他有了今日的地位和权势。他不喜读书,脾性中有暴虐的倾向,喜欢扛枪打仗日子,不怕死,有机会指挥打仗,让他热血沸腾。
旁边的人都是大清的英雄好汉,而且由他指挥,让李运开豪气万丈,他要像义父一样,建功立业,少年成名,环视一下周围的部属,他们都整装待发,默默的等待他的命令,一双双眼睛发出炙热的光芒。
李运开嗔的一下跃上战马,高举着毛瑟枪,喝道:“亲卫队第三小队跟我走,咱们打兔子去。”
“哦哦哦哦!”亲卫队第三小队30名亲兵侍卫,骑在马上,走下山坡,挥动着毛瑟枪,向正在劳作的民夫致敬,他们先去遛兔子去了。
一面李字大旗插在马上,迎向滚滚黄尘,它代表李字营的勇气和决心,五名匆匆赶来的哨骑带来了最新战报:回军骑兵约2000人,分三队间隔两里搜索前进,有回军哨骑四下游动联络。
远处星星点点的人影使所有人都紧张起来,傅国重扬手遮在额头前,眯着眼道:“至少300哨骑,离此三里。”
“迎上去!”李运开意气风发,虽然他们只有三十多人,对方人数是他们的十倍,但在他的字典里没有“害怕”两字。
众人欢呼雀跃,叫嚣的高举长枪,向回军哨骑逼近。
风中隐隐约约传来回军骑兵的马蹄声,一声鼓舞士气的呐喊从回军右翼骑兵对中响起,远处出现的李字旗,明白无误的告诉李字营运输队近在咫尺。辫子狗!这下你们跑不了,率队的头领是安杰,素来作战勇猛,喜欢冲杀在前,作为哨骑都是不怕死的好汉。
因黄土岭枪声突然响起,清军的李字营没有进入伏击圈,打乱了回军原有的作战方案,让指挥官哈连虎职能提前发功进攻。
安杰从来不喜欢混在人堆里,他要把李字旗踩在铁蹄下,还未等指挥官哈连虎向他的的队伍下达前进的命令,安杰已经率领他的2000人马向黄土岭前进。他这么做有理由,探子说李字营正规军不足1000人马,骑兵更少,其他的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民夫,他有2000骑兵,足以把李字营团团围住,至于骑兵对决,大清军队怎么能与马背上的民族较量呢?其余两队人马相距不过两里,转瞬及至,李字营的辫子狗,只会索索发抖的躲在车辆后面开枪。
苍天有眼,辫子狗竟然自寻死路,“勇士们,杀光辫子狗!”安杰战斗的热血急速沸腾起来,挥动指挥刀,喝道:“用鞑虏的血洗刷你们的战刀。”
回应他的是300回军骑兵狂野的呐喊,双腿猛然踢上马肚子,用靴子上的铁刺,扎向马肚子,战马被刺的鲜血淋淋,发疯一样往前飞驰,疯狂的300回军骑兵就想抢夺那杆李字旗。
安杰为近在咫尺的大功弄得头脑发胀,流涎挂在嘴边,他那把缀满红宝石的精美战刀在猎猎风中挥舞,高喊:“吹号!”
回军沉闷的长号穿破天空,告诉后面的部队,一往无前的向前,在太阳的照耀下,滚滚洪流卷起大片的黄尘,好似龙卷风一样席卷而来。颗粒状的灰尘飘散在空气里,让人睁不开眼睛,连呼吸也困难。
前方的李字营小队在广博的黄土地上飞驰,两里地的迎面对决,考验着每个人的神经,两里地之内,随时会有生命危险,但他们依然在平缓蜿蜒的黄土地上迎向回军。
目测距离已经在一千米之内,李字营的骑兵,勒住缰绳,战马随即在高速之中转弯,每一名骑兵举起了手里的毛瑟枪,向着滚滚而来的回军开了第一枪。
爆竹一样的声音,啪啪作响,三十多颗子弹射向将近千米的回军骑兵,回军哨骑一阵人仰马翻,十几名骑兵从马上掉下来,非死即伤。有些战马也马失前蹄,栽倒于地,后面控制不住的战马又倒下一批。
这点距离回军骑兵还没有开枪,他们手里的枪打不了一千米的距离,安杰的军队是杂牌军,哪有什么俄国造?连八百米也没有杀伤力。但300人的马队好似不受影响,义无反顾的尾随着那面李字军旗,他们人多消耗得起这点损失,只要进入射程,这些找死的辫子狗,将被踏成肉泥。
回军骑兵更加疯狂的用马刺狠扎马腹,手里的鞭子抽打马屁股,战马鲜血淋淋,紧紧尾随在李字营骑兵身后,如影随形咬着不放。
“追上去,宰了他们。” 安杰振臂高呼,“杀光他们,替死去的弟兄报仇。”
安杰看向尾随而来的骑兵大部队,进攻的长号角悠长高昂,“去吧!弟兄们,去建立回纥人的王国。杀光辫子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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