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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况的了解,他相信,呈现给自己的文案无人敢造假,故而记载之事,足以让他对阳羡了解透彻。
剩余的半日,项明召集县令县丞等人,还有阳羡当地的世家代表,简短地对阳羡的发展做了一下交代。
其中,主要包括几点:
一,免除阳羡百姓三年赋税,虽然他也想减轻扬州所有百姓的负担,但扬州刺史的权力还没有大到这种程度,唯有他自己的封地,他可以下达这样的命令。
众人虽对项明的命令感到不解,但他们也无权干涉,只能同意。
二,整合阳羡当地渔民,以捕鱼业成为阳羡三成百姓的谋生手段,剩余百姓还是以农耕为主。
关于这一点,项明从雒阳便有了规划。阳羡背靠震泽,渔业本就发达,但只局限于少数的百姓,并没有改善当地百姓的生活水平。
项明的意思,是联合县令与世家,将阳羡渔业发展成为当地特色,从而带动阳羡的发展,至于竭泽而渔的问题,鉴于这是一个资源富足的时代,数十年之内都可以不做考虑,将此作为短期的目标是绝对可行的。
在项明的解释之下,众世家代表与县令的眼睛也亮了起来,只要不傻,就会知道项明这条命令对于阳羡的发展起到了多大的作用。
整合全县的力量,加以阳羡侯目前的名声,阳羡的渔业是真的可以响彻大汉,虽不及蜀锦,却也能够成为阳羡独有的标志。
倘若此法成功,世家可以在其中获得利益,县令可以在其中获得政绩,还满足了阳羡侯的要求,因此,他们的目光也开始变得热枕了起来。
至于项明提出的第三点,则让他们摸不到头脑。
项明命令,将阳羡本地驻军一分为二,择其精锐,只负责城防和征战,由项明亲自指认人手统领。而另外一支则由县丞统领,只负责阳羡范围内的治安问题,一般的盗贼也是由这支队伍进行清缴。
倘若不克,再行出动那支精锐。
这样的安排,看似削弱了县丞的权力,但实际上也极大程度地减轻了县丞的工作量,一名普通的县丞,寻常治安问题尚可处理,但倘若遭遇战事,他们也同样不知所措。
项明之所以提出这一条要求,也是对后来的军警分离制度进行尝试,由于是在自己的封地之上,因此不怕落人口舌。
事实上,一军二职的制度一直存在,但从未有人察觉到有所不妥,千百年来皆是如此。
但这种制度无疑会拖累军队的建设,形成资源与人才的浪费。
而只要掌握二者之间的平衡,将驻军按照职能分隔开来,便可以完美地解决这个问题。
故而。项明的这道命令重在尝试,却也没有期待一开始便取得成果。
一番交代下来,虽然众人有不解,有困惑,但碍于项明的身份,他们都表示会遵循阳羡侯的命令。
在交代完这些之后,项明便从阳羡动身,去往一切的开始之地——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