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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我还是第一次见到魔女团全员。”史蒂芬森和庞德塞特这两个电灯泡望着前排中央的靓丽风景线。
一旦到了场上,李幸就和场下不一样了,他和魔女团的各位打了个招呼,而后站到场地中央。
“拉奇,好久不见。”霍福德笑道。
李幸板着脸,表现出很冷酷的模样。
“我就是搞不懂,为什么像你这样的鸟人都有女人倒贴?她们值得更好的男人啊!”约什嘲讽道。
李幸扫了他一下:“也许是因为她们对丑逼没兴趣吧。”
“你他妈说谁丑呢!”约什怒问。
霍福德不希望约什点燃的怒火由他来承受。
他回头对约什说:“JS,如果你这么想和拉奇对位的话,我可以和你换位置!”
“好啊!我跟你换!”
“你他妈别动!”
老鹰的主帅拉里·德鲁在场下大吼一声。
约什胆战心惊,还真没动。
霍福德暗叹一声失策,要是可以换就好了,他是真不想和李幸打比赛。
李幸太高了,各方面都很克他,两人每次交手,都能让他想起某年某日的NCAA比赛上,他和诺阿被奥登用一只手打爆。
可是,李幸带来的强度却比那时的奥登还要可怕。
事已至此,再难,霍福德也要硬着头皮上,谁叫他只有08公分,谁叫他要打中锋呢?
裁判走到中间,看了看两人,把球托起,往上一抛。
李幸的速度却是很快,球抛起的刹那,他也跳起了。当球飞到最高点,他的手指随即一点,便把球点给了卡尔德隆。
猛龙的起手式举世皆知——让李幸先打。
对手是两米零八的霍福德,李幸完全没有留手的必要,这种小矬子就得狠狠地捏爆他,让他知道尺寸对中锋来说有多重要。
也就是这个时代了,换到九十年代,霍福德这样的不打大前锋生存不下去的。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大家都喜欢打中锋呢?
因为中锋有数据。
李幸的身体靠住霍福德,不做其他的假把式,他真的不把对方的防守放心里,他这种身高臂展,除非垂直弹跳可以达到10公分,否则还是扑街去吧。
李幸对着霍福德的身体发力一撞,找到对抗后,节奏就来了,转身,左腿发力,右腿弯曲,送出一发诺维茨基式的金鸡独立翻身跳投。
“唰!”
“太轻松了!拉奇给人一种没人在防他的感觉!”
巴克利则在解说西上直接炮轰霍福德:“我不知道阿尔在想什么,如果他不能从一开始就给拉奇压力的话,拉奇能在他的头顶拿下50分!”
霍福德十分想把身上的球衣脱下来挂到巴克利的身上,请他亲自示范一下如何用两米出头的身高给李幸压力。
就你他妈这身高,全力跳起来都不一定够得到李幸的脸,还他妈压力?
“来,给我,球~~~~”约什靠着巴尼亚尼大吼道。
史蒂芬森问道:“这人脑子进水了吗?为什么每次说话都要拉尾音?他以为自己的声线很迷人吗?”
“兰斯,不要试图理解蠢猪,否则你就是蠢猪了。”埃文斯教育道。
约什是个拥有很多可能性的球员,他已经展现出了成为最佳防守球员的潜力,身高臂展弹速和防守嗅觉,这是他的先天天赋,可他对于投篮特别上心。
问题的核心恰恰在于,他的投篮不可靠,一点都不。
让约什投三分,还是让霍福德强打李幸?
如果真要在这两个选项里面做出选择的话,鹰队上下,加上所有的老鹰球迷都会一致选择让霍福德进行以卵击石的进攻。
哪怕约什把巴尼亚尼卡得动弹不得,哪怕他要到了一个很深的位置,他也要用投篮证明自己。
我是可以投篮的!
我的投篮棒棒的!
他总是这么催眠自己,然后打出一块块坏铁。(美如画的打铁才是好铁)
当他今晚代表球队投出第一球时,每个队友都不抱希望。
“砰!”
“哈!就你这个进攻也想打我?你不知道我的防守是世界最好的吗?”
巴尼亚尼猖狂地抓到篮板球,仰天大笑,仿佛防住了迈克尔·乔丹的最后一攻似的。
“谁能告诉约什,请他不要投篮了!”
巴克利搞笑地说:“老鹰队应该在约什的续约合同上加上一条“在场上瞎基霸投一次球罚款一万”的条款!”
“没毛病,查克,这个条款真的有存在的必要。”米勒笑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