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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间有说有笑,关系极好,没想到,就这么就要分开了。
但此时他来不及多想,因为战斗任在继续,且非常残酷。
吕畅面色狰狞,紧握长枪一下子戳进敌人战马的脖子中,那战马大声嘶鸣了起来,颈项吃痛,发狂般的跳着,一下子将背上的敌兵抛在地上。
“嘿嘿,果然好用。”吕畅咧嘴一笑,大吼道:“弟兄们,先杀马!”
噗噗!!
其实早有人这么做了,一只只长枪探出,虎贲军战马不断重伤倒地,很多都是发了狂的奔跑,后果十分严重。
战马被伤,虎贲军士兵愤怒不已,但凡有人要杀他们战马时,他们都挺枪都直取对方的腹部,因为那里没有铠甲遮掩,能直接取对方的性命。
啊...
腹部那个位置是十分脆弱的,但也极难击中,因为只有一个很小很小的缝,缝里有软甲,只要戳破了软甲,就可以戳进敌人的骨肉。
戳中了,敌人死;戳不中,那你就该倒霉了。
时间渐逝,双方士兵都碰撞在了一起,贴身厮杀。
战况,越加激烈了起来。
........
骑兵与骑兵之间,一旦近身交战,长枪就失去了作用,优势被沦为大树的绿叶,成了陪衬品。
也许有人会问,长枪不是克制骑兵吗?
但那是要有先天条件的,譬如敌人是骑兵,而己方是成群结队的长枪兵方阵,这样不混战在一起,长枪就对骑兵很管用,一旦近距离交战,长枪战斗力便会大打折扣。
原因很简单,士兵们之间的距离不足一米,长枪没有了足够的使用空间,所以无法派上用场。
除非是像秦梁那样的绝世高手,才能一力降百汇,不管使用什么兵器,他都能运用自如,一旦挥舞起来,敌人连近身的机会都没有。
至于那些力气小的、枪术一般的士兵,就只能使用战刀贴身肉搏,才能起到最大的作用。
战刀,每一个士兵都有配备,即是横刀,长约三尺,运用起来极其方便灵活。
当两军靠近之后,虎贲军士兵便舍弃了长枪,拔出了腰间的战刀,朝吕畅军士兵砍去,贴身厮杀,战况越演越烈。
而吕畅看到敌人的战刀好用,自然也是有样学样,一时间,战斗又进入天枰状态。
.........
凌枫无暇顾及吕畅那里的战斗,因为他现在要注意的地方实在太多,虽然没有亲自上阵杀敌,但却比亲自杀敌更累;尤其是他眼皮子底下的战斗,已经频临败退的危险。
一句话,没兵了!
战斗打到现在,死的死,伤的伤,还站着的所剩无几,如果非要说出个数量来的话,那绝对不足千人了。
两千九百人的队伍,如今不足千人,可想而知战斗有多么惨烈。
但凌枫没有心痛,他看到了一只铁血的队伍,战斗刚开始时,士兵们还很惧敌,毕竟是第一次打仗,第一次杀人,多多少少都有些怕死,这是无法避免的;但当战斗进入白热化后,所有人都杀红了眼,就算被敌人利器击中,也会在临死前给敌人致命一击。
这就是进步,一只真正的精锐正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