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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林易几乎是吼出来的。
“为了赶项目进程, 我一天工作十八个小时, 每天的睡眠时间不超过五小时, 你让我抽时间去上课?”
辛普森的表情有些讪讪的, 饶是他向来以威严示人, 今日个也不由感到理亏。
“是伯克利教务中心提出来的, 说你缺勤情况太严重。当然, 他们也理解你的特殊情况,但是学校有学校的规矩,基本的学分还是要修满的。”
“伯克利的意思是,你至少得出现一下。大概是学生向学校提出抗议了。”辛普森干咳两声, “我是伯克利的终身教授,与伯克利的关系更像是合作方,它会卖我的面子, 但不可能为我破例。”
“也就是说,我还必须得去喽。”林易tm真快骂人了。
他怀疑辛普森就是故意的, 是不是怕他实验过程太顺利拿到专利独立权,故意找点事给他做做。
林易来伯克利是以研究生的身份考过来的。他本身是哈佛物理学的研究生, 因为跨系深造他必须拿到材料学的研究生学历后,才能继续往上读。
辛普森是他名义上的研究生导师,其实以辛普森今时今日的地位,已经很少带研究生学生了, 也就是霍恩教授的面子,让他收下了林易。
上课是学生的天职,林易明白, 也能理解,但这时间挑得也太好了吧。
他深吸一口气,“我知道了,我会想伯克利申请暂时休学。”林易向来是个有决断力的人,轻重缓急,他分得非常明白。
拿到学历是迟早的事,他不差这么半年。
辛普森点点头,“这确实是最快最有效率的方法了。”
林易的执行能力向来很强,说休学,立马拿着一份休学报告往伯克利的教务中心去了。
从十二月到现在的六月,林易到伯克利也有整整半年了,拿着休学报告走在路上,他才发现这半年来他居然连伯克利大学都没有认认真真走过一遍。
熟悉而又陌生的景物,脚下的路走了无数遍又好似从来没有走过。
学生们捧着书三三俩俩走在校园路上,一股子青春气息犹如清晨带着露水湿气的新鲜空气扑面而来,林易心头的火气慢慢缓了下来。
“他是不是那个华人!超导电缆!”有路过身旁的男生回过头惊呼出声来。
“亚洲人每个人都长得差不多。”他的同伴表示很迷惘。
“你看他的衣服,和那天穿得一样,范思哲春款,我记得很清楚!”
“噢!上帝啊,报纸里说他是材料专业在读研究生,辛普森实验室的正式研究员。为此我还专门跟着材料专业的学生去上了两节课,都没有看到他。”男生一手抱着篮球,一手在身上摩挲。
“你在干什么?”
“找纸笔啊。我有预感,他将成为一位伟大的人物!”
他的同伴嫌弃地看了他一眼,“你的预感,还真够滞后的。”
“不要说了,他要走远了,我们快跟上。”
林易不知道他身后已经多了两条小尾巴,他站在熟悉的建筑物前,嘴巴紧紧抿成一条直线。
原本以为自己根本不再在意了,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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