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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童一边摸着黢黑的墙壁,一边眉飞色舞地说,“我和老李被呛醒了,老李吓得都尿裤子了!”
男仆气呼呼地瞪了他一眼:“你少胡说!当时咱们都被呛晕过去了,第二天才醒!要不是少爷机敏,把咱俩拖到外头,咱俩就被烧死了!”
段克俭摆摆手:“最后呢?那个盗贼结果如何?”
“当时他摸进了我的屋子,我被惊醒了,一开始以为是阿秋,但很快觉得不对。”段友贞淡淡地说,“当时我手边也没武器,就顺手抓了砚台,打在盗贼的脑袋上——我也没想到那家伙那么不经打,一砚台就打死了。”
这番简短的描述,是那天之中,最最震撼段克俭的地方。
他万没想到,儿子对于“亲手打死了一个盗贼”这件事,竟如此的轻描淡写!
这还是那个连家禽都不肯杀,宁可一整年不吃肉的段友贞吗?!
他可是亲手杀了一个人啊!
这种强烈的不适,使得段克俭半天说不出话来。
最后,他只好自我安慰地想,儿子长大了,成熟了,所以失去了曾经的那种孩子气,这也不是什么坏事。
“现在想来,我只能痛恨自己,当时为什么这么蠢?”段克俭红着眼睛,哑着嗓子说,“一个曾经爱惜生命、连鸭肉都不肯吃的孩子,竟然能面不改色谈起自己亲手杀人的经过,这难道还不够异常吗?老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可我……可我当时却丝毫没有警觉!”
甄玉听到这里,心中有些难过,她低声安慰道:“这也不是您的错。做父母的,怎么会轻易怀疑自己的孩子呢?”
段克俭扬起脸,他深深喘了口气:“而在青州的那两天,最让我想不通的,公主,您知道是什么吗?”
“是什么?”
“当时我有个同僚,非常欣赏友贞的才华,想用他来激励自己的孩子,于是向我求了友贞的字,求的恰好就是那篇《盛京赋》。”段克俭冷冷一笑,“然而在我提出之后,友贞却拒绝了。他说,他想不起那篇赋的内容了。”
“……”
“一个人,怎么可能轻易忘记自己写的文章呢?更别提还是那么出名、轰动京城的作品。”段克俭说到这儿,嗓子更加嘶哑了,“我最痛恨自己的是,即便他的表现如此不正常、漏洞如此的显而易见,我依然选择了相信他,我真的相信了他那套‘和盗贼搏斗时摔了头所以好些事儿我都忘记了’的说法。”
“右相大人……”
段克俭呆呆看着甄玉,喃喃道:“那是友贞的文章,是真正的友贞,在他活着的时候所写下的最最出名的一篇文章。那之后,这个假冒的友贞,再也没有写出如此才华横溢、轰动世人的作品了。”
所以在寿辰那天,段克俭听人提到《盛京赋》才如此激动,只能以“喝茶不小心呛到”为由,掩盖自己的严重失态。
那是他儿子的遗作,是无辜而不幸的段友贞留给他的最珍贵的回忆,世人都以为段友贞江郎才尽,一篇《盛京赋》红利吃了足足二十年,大家暗地嘲笑他“小时了了大未必了”。
但实际是,人可以被杀死,赝品却永远也无法盗取真人那灼灼的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