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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恩宠,运气差的嫁到了漠北西域和亲,你这么拖下去哪里是办法。你不是仰慕这荀家小子才名吗,如今见了怎么还娇羞了起来。”
李仙蕙反绞双手,喃喃道:“姑母,这种事情哪里急的来。这小子是还不错,但要让我下定决心还远远不够。”
“哦?仙蕙可是觉得他模样不够俊俏?”
“没有啊,他这样子还蛮清秀的。”李仙蕙轻咬玉唇,垂下了头。
“那是为何?这荀家小子如今在东宫做事,前途不可限量。你嫁给他,还怕些什么?”
李仙蕙气道:“姑母,我不要嫁人了。我要一辈子陪在姑母身边!”
“这傻孩子,我们做女人的哪里能不嫁人呢。”说到这里,李令月眼中闪过一丝悲伤。便拿她自己来说,当初深得先帝恩宠,最后还不是嫁给了一个窝囊废。女人啊,能替自己争取的时候一定要竭力争取,因为一旦错过机会可能再没有希望决定自己的命运。
“听姑母一句话,这长安城中的王孙公子无数,但真正有才华的却没有几个。这荀冉虽说轻浮了一些,但却是有大才的。他跟着你太子哥哥,将来便是作宰辅中书令的,你还担心什么?”
李令月话说到这个份上,李仙蕙终于不作声了。
“姑母,可是他会喜欢我吗?”
李仙蕙抬头眼巴巴的望着安乐公主,倒真是惹人怜惜。
“我们仙蕙貌若天仙,又是皇兄最疼爱的公主,他小子能娶到你,是三生修来的福气,哪里敢拒绝?”
“可是,我听说他似乎已经有心上人了。”
李令月拍了拍侄女的肩膀笑道:“真是傻孩子,凭借你的出身有哪个女人敢跟你争?一旦皇兄赐婚,别说妾了,便是他想看一眼旁的女人都不可能。”
“可,可我不是要他怕我啊。”
李仙蕙跺了跺脚:“我要的是他的真心。”
“真心?”李令月冷哼一声:“男人这种东西都是一个样,人前正人君子,恨不得以上古圣人的标准要求自己。人后哪个不是风月场里寻欢,石榴裙下风流?你指望他们真心?仙蕙你听姑母一眼,只要你跟他成婚,日后一定会举案齐眉,相敬如宾。”
“我不理你了!”李仙蕙一甩衣袖,扬长而去。
“这孩子!”李令月长叹一声,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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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伴着弄弄酒意,荀冉吟出了第三首诗。高适的一首《燕歌行》让诗会风格陡转,一下子便成了边塞诗的比拼。
大唐尚武之风盛行,便是文人墨客也生的豪气万丈,渴望带吴钩为国征战,高适便是其中代表。还好这个时代没有王昌龄,不然荀冉一连抄了他两首诗,还真有些过意不去。
“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荀公子,你这两句真是绝了!”高适大笑:“高某今日若不来参加诗会,岂不是要错过一生之友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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