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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耆那教的传说,毗讫罗摩纪元是邬阇衍那(ujjain)国王超日王(vikramaditya)创建的,他推翻了塞种人在当地的统治,后人又将超日王附会为笈多王朝的旃陀罗·笈多二世(draguptall),因为他有”塞种人之敌”(shakari)的称号,同样是塞人的战胜者。可见这一纪元是与对塞人的战胜有关的,而迦王一世既然定都健陀罗的白沙瓦(peshawar),就必然会与原来占据此地的塞人发生冲突,根据铭文及其他资料的记载,迦王一世占据的地方甚广,几至整个北印度,邬阇衍那一带大概也在其势力范围之内,很可能他在此地与塞人开战并战胜了他们,将其逐至更远的西南一带(古吉拉特一带),因此获得了”超日王”的称号。由于迦王一世领土很广,其中包括许多民族的人民,他本人又倡导佛法,实行仁政,并不强调自己的民族特征,故得到大多数民众的支持,印度诸族也不以异族视之,故此纪元由摩腊婆(mva)部落流传下来,成为印度通用的纪元。
然而,许多学者认为毗讫罗摩纪元是由塞王阿泽斯一世(azesi)创立的,据说还得到最新的考古资料的支,对此应当如何解释呢?这两种观点显然是根本冲突的,一种认为是塞种人所建,一种认为是为纪念战胜塞人而建。坚持毗讫罗摩纪元是为纪念战胜塞人而建的传说由来已久,比较可靠。也许阿泽斯一世与此相近或稍早,故后世塞人遂认定是阿泽斯一世所建,称之为”ayasa”,即阿泽斯纪元。也许现有的资料还无法完全说明公元前58年或其前后的一段时间内月氏与塞人、安息人的关系以及当时健陀罗、叹叉始罗等地的归属问题,但最有可能的是阿泽斯一世的时代较迦王一世稍早,后者最终占领了健陀罗、叹叉始罗等地并将罽宾(克什米尔)纳入自己的版图,但迦王一世及其后世诸王既然自称”王中之王”,很可能在其帝国之内仍有许多从属于月氏王的诸小王及州长的存在,他们有一定的**性,甚至可以发行货币,但都从属于大月氏王。这些小王中可能有些是塞人的王或州长,也许是前塞王的后裔。佛教史料记载迦王一世在结集后将罽宾施给僧众,并未进行直接统治,可能还保留了原来罽宾的塞王(即阿泽斯一世的后继者)。
根据铭文和钱币,迦王一世的统治共二十八年。在其纪元二十八年时,胡维什卡(huviska)继位,从铭文来看,此王的统治至少至迦王纪元六十年(公元1年)时或更长。胡维什卡同样是热衷于倡导佛教的,他继承了迦王一世的宗教政策,兼容各种宗教,并且致力于佛教的传播。据前述公元前2年大月氏王曾派使者伊存来华传弘佛教,口授博士弟子景卢《浮屠经》,此大月氏王当为胡维什卡。又据罗马史料记载,在奥古斯都皇帝即位时,许多印度藩王遣使致贺,斯特拉波及其他作者提到有一个强大的印度王,名叫波鲁斯或pandion,遣使臣带着一封用希腊文写的信于公元前25年自巴里伽扎出发,四年后到达samos,信中称其王下辖六百小国。随使者出发的还有一个名叫zarmanochegas的佛教僧人,此人后在雅典为宣明正法而**。使者带来的礼物有猛虎、大鸟、蚺蛇、巨龟等。此印度王当为公元前31年即位的胡维什卡,近人王治来也认为此使团应为贵霜帝国(实为大月氏王国)的使团(2),而当时当国的正是胡维什卡。在公元前25年在位的君临六百小国、倡导佛法的印度王只能是胡维什卡,其他国王或如阿泽斯二世及南印诸王既未如此强大,又不象胡维什卡那样积极传播佛教。
继胡维什卡而立的是韦苏提婆(vasudeva),他大概于迦王纪元64或67年即位,至迦王纪元98或99年结束。与前两代月氏王不同,韦苏提婆从其名字上看似与对vasudeva~krishna(韦苏提婆~克里希纳)的崇拜有关,但从钱币上看不到这位印度教神祗黑天的图像,其大多数钱币上描绘了湿婆和公牛,这种钱币后为阎膏珍所仿制。从其铭文来看,他对耆那教似乎更有兴趣,其铭文大多数是关于耆那教的,佛教的很少。从铭文上看他对马土腊所在的恒河上游一带控制牢固,从钱币的发现来看他曾统治过西巴基斯坦和阿富汗部分地区,但对其统治的有效程度则难以断定。许多学者认为在其统治的后期出现了衰落,他的钱币在西北一带难得一见,故很可能已与西北诸省失去了联系。
韦苏提婆统治的衰落促成了丘就却的崛起。由于韦苏提婆统治中心南移,他对西北诸省乃至月氏故地的控制力减弱,这对于居住在东北部山区的丘就却来说是一个发展壮大的有利时机。根据《魏书·西域传》及近人考证,贵霜治地大概在《大唐西域记》所载达摩悉铁帝的都城昏驮多,位于wakhan西部ab~jpanja河左岸,处在阿姆河上游南岸及克什米尔以北的狭长山区中。丘就却首先统一了周围的四翕候,自立为贵霜王,进而西侵安息,占领高附(今喀布尔一带),在其力量壮大后,又占领了此时可能已与韦苏提婆失去了联系的濮达即原大夏,尔后又面下占领了罽宾,将原来的月氏王国尽为己有(”悉有其国”),尽管汉文史料未明言丘就却是否南下占领马土腊,但韦苏提婆的统治确实就此告终,其时大约在公元40年或41年,即迦王纪元98或99年。
丘就却是佛教的热衷者,在他的钱币上有一尊佛陀坐像,他还自称”正法的坚定信仰者”。据羽溪了谛在《大月氏佛教》中的考证,丘就却与马鸣同时。他曾以马鸣、佛钵、一亿金钱作为华氏国王求和的条件,一说是马鸣、佛钵、三亿金钱。《付法藏传》、《法显传》等多种中国史料记载月氏王至弗楼沙(白沙瓦)求取佛钵运回北方,由于两代迦王都定都此地,不可能将佛钵取至北方供养。丘就却父子定都北方的巴克特拉,而阎膏珍不信佛法,故来取佛钵的只能是丘就却。《婆薮盘豆法师传》云马鸣为佛灭后五百年时人,正与丘就却之时相当。又马鸣为胁尊者再传弟子,其与胁尊者相差近百年也很合理。马鸣《大庄严论经》卷三、卷六两处提及迦王一世(真檀迦腻吒王),卷六云”我昔曾闻,拘沙种中有王,名真檀迦腻吒,讨东天竺……”,可见马鸣以前确有迦王一世,如认定丘就却与马鸣同时,迦王一世就肯定在丘就却之前。从中还可看到,丘就却利用马鸣篡改历史,将月氏族的迦王改为拘沙(为贵霜即kuhan的别译)种,即贵霜族,由于马鸣声誉极高,名震全印,于是后世诸国都只知道贵霜,不知月氏了,月氏诸王也就成了贵霜之王。
丘就却享寿八十余岁,其子阎膏珍即位时肯定已不年轻。一般认为,阎膏珍约于公元75年即位,在位二十余年。阎膏珍即位后继续征讨天竺,使贵霜帝国的领土更为扩大,达到极盛状态。他在钱币上称为hises,还发行了印制精良的金币。由于其父丘就却不再沿用迦王纪元,故阎膏珍使用了多种纪元,其纪元年代数大至279,小至122,显然用的不是一个纪元,由此致使一些学者误认为在他与丘就却之间尚有一个权臣当国。至于他所用的纪元究竟是哪几种尚难考定,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既未延用一种固定的纪元,又未创立自己的纪元。
月氏与贵霜的混淆由来已久,丘就却以月氏为贵霜,将月氏王说成贵霜种,《后汉书》又”本其故号”,将贵霜称为大月氏。而既云”本其故号”,则可能贵霜王亦曾自称月氏王,这种假说得到了证实。的一个金筒铭文中,提到之王,应当是月氏的对音。铭文中提到是(即丘就却)的儿子,号称大王、王中王。应为前文中的即,为月氏之王。应为中文史料中阎膏珍的对音。铭文中还提到五个前月氏王。此五王可能是迦腻色伽一世以前的月氏王,由于迦王一世、胡维什卡、韦苏提婆是当时人所共知的三个月氏王,故不再提及。为称号、族名或姓氏,故五王名字后都有此词。在其他铭文中,还提及父子,其称号为州长、大州长,此父子或与父子为一。可能丘就却父子亲兼马土腊这一重地的州长,迦王一世也有大州长的称号。
月氏与汉王朝一直有良好的关系,因为双方面临着一个共同的强敌~匈奴。阎膏珍继承了月氏的这一传统,在西域多次支持汉西域长史班超,助其平定疏勒,击破莎车。阎膏珍自恃为大国之君,且有功于汉,欲求娶汉公主以结盟好,但在班超眼里,月氏(贵霜)不过同西域属国一样,应当是汉朝的藩属,不应同汉室分庭抗礼,于是断然拒绝了阎膏珍的请求。此事大大刺伤了阎膏珍的自尊心,于是派副王谢(sahi)率精兵七万于公元90年来攻班超,结果败归求和,自此年年向东汉王朝贡献。这一事件打击了贵霜帝国的实力,更为严重的是损害了阎膏珍大国之君、王中之王的形象,使其中亚强国的地位受到动摇。对于阎膏珍晚年的统治情况难于悉知,但其处境似乎不佳。在他死后,伽德菲塞斯王系即贵霜王朝即告终结。
多数学者认为阎膏珍的后继者是迦王一世,但这种观点既不符合佛教史料,又会使韦西什卡(vajeska)与迦王二世和迦王一世与胡维什卡统治时间相互冲突的问题无法解决。从佛教史料及铭文来看,他们都是单独进行统治的君主,根本没有与他人分治国土的迹象。因此有些学者提出的迦王二世与胡维什卡分治月氏王国的假说纯属想象,无任何证据。继阎膏珍而立的月氏王应为韦西什卡,他是来自小月氏的推翻贵霜王朝并重建月氏王统的新月氏王。
吕澄先生认为迦腻色伽王是小月氏人,因为其名字前有”真檀”二字,真檀即于阗的别称,可见其为原居于阗的小月氏人(6)。但真檀、于阗不仅可视为地名,也可视作月氏的异译(7)。马鸣《大庄严论经》提到的真檀迦腻吒王(迦王一世)并非出自于阗的小月氏,真檀只是”月氏”的意思。但历史上确有小月氏王存在,《马鸣菩萨传》曾提及”北天竺小月氏王”,此小月氏王统即是由韦西什卡与迦王二世父子开创的后期月氏王统。
韦西什卡父子均未发行货币,只能从铭文及其他史料中发见其历史。卡兰纳的编年史提到胡什卡、朱什卡和迦腻色伽,一般认为朱什卡即是韦西什卡,他在克什米尔修建了朱什卡普腊城及寺院,又兴建了贾亚斯瓦米普腊城,可见他是一个热衷于佛教并对罽宾进行了有效统治的国王。在他所用纪元第二十年的铭文中,他称为大王、王中王、大帝,又称贵霜胄裔。在其纪元的第二十四年、二十八年铭文中,他用大王、王中王、天子、王这些迦王一世等用过的月氏国王最高称号,不再用贵霜胄裔的称号。
韦西什卡所用的纪元究竟始于何年引起了许多争论。许多学者认为他所用的即是迦王一世纪元,这显然是错误的。因为韦西什卡纪元数至少从二十开始,此时迦王一世尚且在世,韦西什卡怎么可能自称大王、王中王呢?而且如此则迦王二世(韦氏之子)又与胡维什卡的统治时间相冲突,显然不合理。根据卡兰纳的编年史,朱什卡(韦西什卡)与迦王(二世)在胡什卡(胡维什卡)之后,故韦氏所用纪元绝非迦王一世纪元。那么韦西什卡是不是沿用阎膏珍的纪元呢?前文已述阎膏珍并未创立新纪元,而且他所用的纪元数都远远超过了二十,故韦西什卡未用阎膏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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