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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洞内边缘有一处下陷的小洞,应该是雨水冲刷自然而成。洞口蜿蜒,估计是通往百米之下的河道;或者是分散到各处峭壁石缝,使得洞内空气能流通开来,不然绝对是呛得待不了。
此刻,炭火通红,肉香弥散。
我们几个围坐在一起,注视着肉块被慢慢烤焦,滴滴油脂点在木炭上,瞬间燃起一团团小火苗。
络腮胡很有经验,他赶紧用嘴巴吹灭。
饭团半躺着身姿开口疑问道:“这些该死的匪患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到底是什么人?”
饭团的问题正是我想问的。
大蚊子冷冷道:“交趾郡!”
饭团皱眉道:“脚趾郡?脚趾郡!你们常说的这脚趾郡和脚趾头又有什么关联呢?”
饭团的提问牵动众人,人们一边烤肉,一边侧耳倾听。
大蚊子随即冷笑道:“哼哼!还真有关联!先秦时期交趾郡称之百越,距此西南方向八百里之遥。武帝时灭越,改分为交趾、九真、日南三郡。当地土着多喜好赤足,男男女女又常在河中混浴,脚趾碰撞交错难免,所以称其呼交趾。”
“哦···这么回事!”
饭团和络腮胡注视着大蚊子频频点头,众人也听得点头咂嘴。
我心道,交趾?最开始还以为乔治呢!还想问问到底有没有佩琪郡呢?
苏坡冲大蚊子深问道:“交趾郡?那他们这么大费周章的来这里,就是为了杀人嘛?”
大蚊子笑着回答道:“苏兄,这你就把事情想简单了,哈哈!他们看中的是这里的珠宝财富。合浦盛产珍珠,他们若攻下草鞋城,定将城内尽数珠宝洗劫一空。”
饭团不屑道:“连双像样的鞋履都买不起,怪不得要靠抢夺呢!”
听完大蚊子的话,我还真担心起城内百姓。他们大肆屠杀兵士仍旧历历在目,百姓们手无寸铁,岂不生灵涂炭!
络腮胡将马腿肉翻了个面,低声道:“好在!草鞋城池比之大浪城坚固,他们一时半刻很难破城!”
我轻舒了一口气,这才稍微放宽心。
络腮胡将马肉表皮烤熟的部位用剑割下,递给饭团和苏坡。
饭团早已是馋的口水横飞,迅速将马肉塞进嘴里咀嚼起来,一点都不担心烫伤舌头。
我猛地想起那个手帕,向大蚊子随即问道:“哎,对了!文之兄弟!那个手帕上到底写的是啥?还有,怎么没看到张将军?”
大蚊子不慌不忙从衣服夹层里取出那张金丝手帕交还给我。
“这上面写的是紧急军情!乙丑,季春马日,呃···说的就是今日。今日攻大浪,破草鞋城。只可惜呀!还是晚了一步。”
我追问道:“那你和张将军说了吗?”
大蚊子满脸失落道:“我去他房间问过了,守卫答复说是出城了。若张将军在的话,估计不会败的这么惨!”
我看着手帕上的字迹,喃喃低语道:“这个手帕上的字迹究竟是谁绣上去的呢?那人又是怎么知道交趾郡的人要攻城呢?”
“别想那么多了!”
络腮胡又分割出几块熟肉,依次递给我们。
我本能的摆手拒绝。
而络腮胡坚持递给我。
“你吃!不吃饱了怎么能行呢!”
我唯唯诺诺接过肉块,又转头看了看周围。此时,人们都闷着头大口大口的吃着马肉。是啊!一百来人呢!不吃马肉叫他们吃什么?
大蚊子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嘴上叼着烤肉道:“我们这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是,总好过没得吃吧?”
看来!也许是我太过执拗。
实际上,人类一直奉行适者生存的原则,人类也属食物链里面的重要一环。
只要不弑杀,那就这样吧。再说了,杀都杀了,不差我这一口啦!看来!也只有,在肚子里怀念它啦!
饭团边吃,边冲我笑道:“叶兄弟!真怀念你做的红烧肉啊!哈哈!比这马肉可好吃多了!”
听到饭团说起红烧肉,就近兵士也都凑了过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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