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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元,我们现在有多少热武器军备?”吕布问道。
“枪弹倒有不少,但炸弹和燃烧弹等重型军备所存不多。此前征蜀就已大耗,如今所剩,乃是常备库存。若是动用,难以应付其他变局。”
庞统的意思很明显,边疆战斗和内部安全比起来,肯定是以内部安全为主。
“那以你看该当如何调兵遣将?”吕布问道。
是的,若论战场作战,吕布可称第一。但论战略布署,当世许多人都能吊打他几条街。
吕布强的,不过是后世学识和历史经验而已。
搞民生经济他强,但军事谋略,他比不过这些牛逼的谋士。
再来,庞统掌军事,军中情况都比他要熟悉。
庞统思考了片刻道:“可谴庞德分兵北上阻挡月氏族,再急令惊云小王爷领兵南下救助。令张卫先行领兵北上阴平阻截旄族大军,再令关羽整兵北上。京城羽林卫同时整装待命,以应各地紧急所需。同时下令各地百姓入城躲避,以免徒遭战争伤害。”
吕布点了点头,目前为止,也只能从这几处调兵了。
“一应战事交给士元指挥,有重大军情及时禀报于朕!”
“臣明白!”
这么多年磨合,庞统对吕布的能力也算是相当了解。
冲锋陷阵不用说,吕布绝逼NO1。而往往遇到众人解决不了的难题,吕布都能够想到奇思妙想。
但更为细致的谋略和调兵遣将,吕布并不擅长。
所以,这正是要取之长、补之短,以强华国军事。
最强大的科技,肯定是第一优先于军事。
吕布这里一下令,各路大军自然很快就收到了命令。
而得到军令的布惊云非常兴奋,虽然他被吕布赐封为王,但他根本没有立过什么军功。
没有军功,那威望就不足。
这一战,就是立军功的大好机会。
布惊云急召三万大军,整备南下。
一万重骑、一万轻骑以及一万矮骑。
是的,三种骑兵,三种规格。
一万重骑,是用最上等的汗血宝马等精种马种所装佩。
征服大宛后,这种宝马同样在草原大量饲养。
正因要装佩重骑,若不是这等良种大马,根本就承载不了。
而第二品的良马,则组轻骑兵。
当然,现在整个草原一统,哪怕布惊云所领的这一万轻骑,也是用最优质的汗血宝马所组成。
而最后一种矮种马,则是吕布特别组建的马种。
一开始,谁也不理解吕布的用心。
因为这种马又矮又丑,不管是速度还是冲击力,完全和上等良马没得比。
但现在,布惊云已经明白了。
这种矮马虽然速度和身高都比不过好马,和高头大马一对战,肯定是要输。
但是,它也有上等良马没有的特殊优点。
首先,这种北方矮马适应性强,能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生存。
也就是说,随便一些杂食草料,它们都能吃食生存。
然而,那些汗血等良种好马就不成。
越好的马,越是挑食。
你不喂上等草料,根本就养不出好马。
如同越好的机器,得用越好的油一样。
正因这种矮马适应性强,所以它适合各种战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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