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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水,秦飞也不能对伤口进行消毒和清洗,动物的爪子里头细菌极多,如果不及时处理,自己恐怕很快就要感染。
这是秦飞最担心的。
将伤口用纱布包扎起来,秦飞早已经痛的满头大汗,好像从水池里捞上来的一样。
当然,有得必有失,有失当然也会有得。
遭了那么大的罪,总是有点儿回报的。
而回报,就是那具还热乎的豹子尸体。没有什么比这玩意更补身子的了,秦飞正愁着找不到吃的,这一顿伤也算是没白受,至少喝的和吃的暂时解决了,去到洛科港之前,自己应该不会再为食物发愁了。
他上前把豹尸给拖了过来,刚死不久的尸体上还传来一股温热,肋部上的创口还在淌血。
秦飞将豹子的尸体用伞绳吊起来,然后将嘴巴凑到豹子的伤口上,开始贪婪地吮吸着温热的鲜血。
源源不断的豹血流入胃中,秦飞感觉这种感觉简直棒极了!
等喝了个半饱,秦飞又抽出卡巴刀,用刀锋在豹子的脖子上划了一圈,然后前胸和后各划一刀,收好刀子,抓住脖子上割开的皮子边缘,用力一扯。
唰——
类似撕开黏在墙上的牛皮纸一样的声音响起,一大块皮被秦飞扯了下来,露出里面鲜红的豹子肉。
秦飞用刀割下一块肉,扔进嘴里使劲嚼了起来,生的豹子肉带着一股儿浓重的血腥味,不过秦飞倒一点不排斥,饥饿让他已经没有选择嫌弃食物的权力,吃下去,填饱肚子,活下去,这才是头等大事。
不过豹子肉似乎没有想象中好吃,至少很韧口,由于豹子的肌肉组织相当发达,爆发力特别强,因为肌肉都很韧。
好不容易嚼烂了吞下去,秦飞放弃了在豹子的大腿上割肉,选择了脊背,那里是豹子肌肉相对少一些又不太多油脂的地方,就像里脊肉,通常是家畜身上最嫩口的地方。
果然,豹子的里脊肉比大腿肌肉要好吃多了。
秦飞狼吞虎咽足足吞下好几块,肚子很快就被填满。
他满足地打了个饱嗝,然后拿出地图,用战术手电照着对比了一下方位,选择好洛科港的方向,开始继续自己的亡命之旅。
时间太紧,秦飞耽误了不少的时间。
跑了一个小时之后,秦飞感觉自己的双脚如同灌满了铅,抬起来走一步都很艰难。
体温越来越高,他觉得自己应该是失血之后伤口开始感染了,非洲丛林非常闷热,温度极高,伤口恶化极快。
等他再次掏出地图,秦飞发现自己距离洛科港还有足足五公里,而时间已经到了八点半……
按照计划,老鱼他们应该已经撤离了。
秦飞无奈地坐在地上,他真的跑不动了,真的跑不动了。
所有的体力都被消耗殆尽,身上大大小小有近二十道伤口,而且要命的腰部枪伤也许已经开始发炎。
躺在地上,秦飞几乎要放弃了自己,视线已经越来越模糊,感觉自己随时会晕睡过去。
突然,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熟悉却又陌生的面前,大声地对他说:“不要轻易放弃!你是军人的儿子!你天生就是战士!战士是绝对不会放弃自己!”
这个人,是谁呢?
秦飞挣扎着,又站了起来,在这里昏睡过去很快就会成为野兽的腹中之物,绝对没有活路,绝对不能在这种人迹罕至的丛林里睡着……
坚持走出几百米,秦飞步履蹒跚,再也坚持不住了,他双腿一软,人噗通一声栽倒在地,晕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