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撞车 (1/2)
请安装我们的客户端
更新超快的免费小说APP
添加到主屏幕
请点击,然后点击“添加到主屏幕”
吃完饭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六点多了——蒋玉成照例要从楼下的邮箱路过,不过这一次他注意到自己家的信箱里好像被塞进了什么东西···
“有邮件?这是给谁的呢?”蒋玉成皱了皱眉——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再加上自己的父母都是长期不在家,一般情况下好像也不会有什么人用平邮信件来联络他们吧?难不成是给自己或者妹妹的?
不不不,没有这个可能——这个邮箱是平邮专用的,网购的话明显是用快递才对吧!
那么,这到底是给谁的信件呢?蒋玉成想了想,还是想不出答案——算了,既然想不出来就别想了。这种问题想得再怎么多也是没什么用的——信的收件人到底是谁,只要把邮箱打开看一看就全都知道了。想到这里,蒋玉成回家取来钥匙,然后打开了邮箱,取出了里面的邮件。
“这···这是···”
蒋玉成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眼前看到的东西——从表面上看,这个随处可见的大信封是如此的平淡无奇,以至于跟它所包含的爆炸性信息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寄件人:浦海XT内容管理部
收件人:周思琪
备注:壮志苍穹回寄合约
“这···这不是奈奈的合约么?!怎么会跑到我这里来?!”
蒋玉成几乎就要喊出声来了——对于签(神兽)作者来说,卖身投靠点娘的第一步,是把一式两份的,签好作者名字的合同寄给点娘编辑部。点娘编辑部确认收到这份合约之后之后,作品状态就改过来了。
但是从法律角度严格意义上讲,签(神兽)的过程并没有完成——签好作者名字的合同,还需要送到点娘法务部门,来进行一系列极其复杂的处理。等到这些处理都完成之后,法律意义上的签合同也就正式完成了——然后点娘就会把其中一份盖上了点娘公章的合同寄回给作者,让作者自己留着。虽然对于大神以下,以后没有跟点娘对簿公堂的潜在需求的作者来说,这份合同实在没什么用,但是必要的法律程序还是要走的···
按照时间计算的话,蒋玉成估计自己回寄的合同差不多也应该是现在寄到了——可是现在,自己的合同不知道跑到哪去了,为啥奈奈的合同反而寄到自己这里来了?
诶!不过····这没准是个大好事呢?···
这样一来的话,困扰蒋玉成很长时间的证据来源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粗心大意的邮递员把这封信投到了自己的家里,那么“自己是怎么知道神巫奈奈就是小琪的”这个问题的答案不就自然而然地给出来了了吗?偷文件破解密码,战术核显卡什么的,都不用曝光了——自己也不用担心好感度下降之类的事情了···
呦西——正好之前小琪说她家自来水龙头坏了,自己早就把备用的给买回来了。现在自己只要借着装水龙头的机会,把这件事说明白就行了!——嗯,这计划太完美了!余宝晨那家伙动辄自称天才,可是这样一看我也根本差不到哪去嘛!!蒋玉成如是想道。
说干就干,蒋玉成把信封塞进工具箱,然后好好酝酿了一番表情,轻轻敲了敲周思琪家的门。
——————————————————分割线——————————————————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